第100章人人皆为齐天圣
我为什么会喜欢孙悟空呢?
喜欢他的强大?
那不应该啊。
西游原著中与猴哥斗个旗鼓相当的杨戬,我就观感一般。
更有甚者,只手力压猴哥五百年的如来不强吗?可我更不喜欢。
如此说来,是猴哥大闹天宫时的恣意妄为与桀骜不驯令我欢喜?
可他后来在取经路上不恣意了呀,带上那紧箍,又哪里来的自在桀骜。
甚至大闹天宫前,被诏安齐天大圣的时候,原著中也是说:
见三清,称个“老”字。逢四帝,道声“陛下”。与那普天星相、河汉群神等均以兄弟相称,以朋友相待。
可见侯局长是早早通晓人情世故的,起码与桀骜不驯挨不着。
就是取得真经后,猴哥便能获得逍遥吗?
我看未必,坐稳了莲台,便不可能超脱的了身上的那层袈裟。
如此说来,我应当是不屑孙悟空的。
但偏偏我真心喜欢美猴王。
看到他挥舞铁棒打妖神,便使我高兴。
听他絮叨曾经大闹天宫的辉煌,也令我欣喜。
甚至只要孙悟空这三个字出现在眼前,都能让我颇受鼓舞。
不仅如此,我小时候喜欢孙大圣,长大后还喜欢,阅历丰富后,更加喜欢。
那么,我到底喜欢孙悟空什么呢?
我喜欢他的桀骜不驯,因为我曾经桀骜不驯过。
我喜欢他的肆意妄为,因为我也想要肆意,却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妄为。
我喜欢他的人情世故,因为我不得不去学的人情世故。
我喜欢他在五指山下的悲苦,因为我被现实的铁拳锤击时,甚至更加不堪。
我喜欢他头戴紧箍别扭的踏上取经路,因为我自己的八十一难,卡的我直翻白眼。
我喜欢他高坐宝莲却依旧猴样,因为也许有那么一天,我好运的修成正果,那么,我希望我也能不变了模样。
我呀,从前是,现在是,未来也依然是——齐天大圣,孙、悟、空!
所以,你们就不是自己的齐天大圣吗?
正当无数人欢呼孙大圣的时候,一根铁棒凭空出现在太阳之上。
随后变大又变粗,眨眼间便捅破了那道虚空裂隙。
接着一道金色光波瞬间扩散到整个赤乌星系。
所有被金光洒过的人,包括天使,皆被镀上一层金色。
各个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着锁子黄金甲,脚踏藕丝步云履,手持如意金、箍、棒!
上吧,金刚不坏的孙大圣们,点燃双眸之中的熊熊怒焰,击碎一切来犯之敌。
然后就见到百岁老汉健步如飞,操起一杆铁棒杀了个七进七出。
弱不禁风的少女们,鼓起胸前嘎达肉,揪住那些特别高大的虚空怪物,非要栽进土里再倒拔一下。
还有那些熊孩子们,下手没轻没重的,数十个人围住一个怪物圈儿踢,太残暴了。
幸好中年大妈们心里不落忍,只是将那用不顺手的金箍棒变作两把西瓜刀。
从东头杀到西头,又从西头杀回东头——给怪物们一个痛快,便是老娘我最大的仁慈!
最后就是那群老爷们儿,毕竟不像当年意气风发的时候了。
如今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他们……可算是逮着发泄的机会了:
“兄弟,哥哥我足足宰了6个,你几个了?”
“2。”
“嗨呀,我说你……”
“我说的2是指十位数,我们是十位数组别的,你们个位数组别在小孩儿那桌,不要瞎逛深水区,你把握不住。”
“……”
而被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彻底吞噬的虚空怪物们,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灰飞烟灭。
估计到死它们都分不清,到底谁才是怪物啊。
这场面,真可谓:人人皆为齐天圣!
没了后顾之忧的赤乌战士们,更是不甘示弱的奋勇杀敌。
都不用被大圣战衣加强的<神圣·赤乌之光>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