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你别这样(十) - 逆袭是个技术活 - 荼弦大王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三叔你别这样(十)

经过一番考量后,洛绯决定先去彻底地了解沃夫冈这个人以及他的过往――与其苦恼着如何为他改变,不如尝试去对症下药。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要去了解沃夫冈那段早已被深埋地底的过往是一件极其困难甚至不太可能的事情,那么对于洛绯来说――准确地说是对于洄来说,这不过是动动手指的功夫。

只要接入这个世界的底层数据,洄可以自由地穿梭其中,探知到它想要探知的东西。

“因为是私生子并且一直和他的母亲独自生活在外,沃夫冈8岁那年,母亲被格云瑟的一个仇家杀害,而后将他抓走,企图将他训练成一个杀手用以对付格云瑟家。十年之后,18岁的沃夫冈成为了十步一杀的杀手,19岁时他出现在格云瑟家族面前并以一定手段被他的父亲所承认,可是培养他的那个仇家没有看到这一幕,因为在他离开的前一个晚上,沃夫冈一个人灭掉了整个家族,为他的母亲报了仇。之后又历经跌宕起伏、尔虞我诈的10年,他一步步从格云瑟家的最底层,爬上了今天的位置。”

洄的话传入脑海的时候,洛绯刚做完射击训练,正在餐厅里同尤利安、茉纱一块用餐,饶是表情装的再镇定,她那惊愕的眼神却是无法抑制。

尤利安看出了异样,问她:“丫头,怎么了?”

洛绯机械地用叉子叉了意大利面胡乱地塞进嘴里,边敷衍地应着:“没什么、没什么……”

尤利安笑了笑,没有追究,转头问茉纱:“明晚是尼贝尔叔叔的生日晚宴,茉纱小姐有兴趣来参加吗,我会替你准备邀请函。”

洛绯斜眼打量着尤利安――男配果然行动就是迅速,这边女主跟男主还没见上面呢,他就已经出手了。

不过嘛……想必他的出手也只不过是为了给茉纱遇见沃夫冈铺路而已。

茉纱莞尔一笑,表情看上去有些犹豫:“感谢你的邀请,不过……这不太好吧?”

尤利安道:“没什么不好的,尼贝尔叔叔很喜欢热闹,何况鲁克在格云瑟家上上下下都很有人缘,相信尼贝尔叔叔会很乐意见到你。”

茉纱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沉吟着,随即微笑点头:“既然如此,我就欣然接受了。”

尤利安面露欣喜:“太棒了,我之后会将邀请函送到你家。”

洛绯默默地看在,在心里估测――也就是说,明晚尼贝尔的生日宴会上,就是茉纱和沃夫冈的第一次见面。

按照男女主相互吸引的定律来说,即便阻止了这一次,也总会有一次她阻止不了,所以阻止并不是一个良方,最好的办法是能把沃夫冈的关注点转移到她的身上。

很可惜,在洛绯想出一个绝佳的对策之前,生日晚宴已经如期而至。

“我想我只能随机应变了。”洛绯在脑海里对着沉默的洄一个劲地叹气。

*

尼贝尔的生日宴会自然是非常隆重盛大的,整整五层的生日蛋糕,几十桌的食物和酒水,以及摆满整层楼的贺寿礼物,其中不乏手表、跑车钥匙这一类比较通用的奢侈品。

上流社会的晚宴,男人们通常会带一个女伴,男人攀比金钱、地位、能力和女人,女人则攀比服装、首饰和邀请她们的男伴。

很显然,茉纱是受到尤利安的邀请而来,所以是他的女伴,而沃夫冈也有一位女伴――霍克家的二小姐塔琳,当然不是固定的,事实上,他从来没有过固定的女伴。

许多人认为沃夫冈没有固定的女伴是因为他的眼光太高,并且他有魅力也有资格时常更换他的女伴――可是少数几个知情人士却十分清楚事实并非如此,之所以没有固定女伴,是因为他内心认定的那个最好的女人,已经属于了别人。

塞蕾娜・奥托――路德维希・格云瑟的未婚妻。路德维希是沃夫冈在格云瑟家少有的亲信,亦是他由衷敬重的堂哥,所以他不会,也不可能去和自己的兄弟抢女人。尽管事实上他才是最先认识塞蕾娜的那个,但是感情这回事,又岂是能用先后顺序来评断的?

偕同女伴进入宴会场地后,沃夫冈便徐徐走到放置威士忌的桌子前,取了一杯握在手里,然后走到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

他早就告诉过塔琳:“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但是我不喜欢热闹,希望你明白这一点。”他很委婉但同时也很清楚地告诉了他的女伴,他不会陪伴她渡过一个绝妙的夜晚,因为他不喜欢。

而塔琳也欣然接受了,事实上,能够被沃夫冈选中作为陪伴他出席的对象,她已经觉得非常幸运了,她很清楚,沃夫冈绝对不是喜欢她或是什么――他应该是看中了她的知趣和乖巧,她向来很有自知之明。

可惜的是,塔琳也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所以她站在沃夫冈身后几米远的地方,喝着手里的红酒静静地看着他,并没有去参与那些上流名媛们的话题。

不过很显然,沃夫冈并没有把任何一丁点的注意力放在塔琳身上,他的脸上挂着温淡的笑意,眼神却异常幽深,看不出情绪,也摸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今晚,塞蕾娜也会出席――这个念头有一瞬间闪过沃夫冈的脑海,他怔了片刻,随即敛去笑意,眼底透出一抹晦涩,仰头喝了一口手中的威士忌。

她会来,那又如何?她的身边只能是路德维希,除此之外别无可能。

沃夫冈勾勾唇角,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门口,却看到洛绯独身走进了会场,与此同时,所有人也都纷纷看向了她。

纯黑的短款晚礼裙,镶钻的细带高跟鞋,浅褐色的长发高高束起,配以一顶精致小巧的宝石王冠――她很美,更甚于往日,只是吸引众人目光的并不单是这一点,而是如此佳人,却是孤身赴宴。

那个出了名的格云瑟家的小公主身边竟然没有一个男伴?这简直太让人诧异了!

就连尼贝尔本人也被震惊得迎上前来询问:“格云瑟的小公主居然一个人来参加宴会,难道世界末日要到来了吗?”尼贝尔夸张地打趣道,“你的男伴呢,丫头?”

尼贝尔是沃夫冈的堂叔,所以是洛绯的祖父辈的人,洛绯朝他甜甜一笑,答道:“我不需要男伴,亲爱的尼贝尔堂祖父。”

“怎么会不需要呢?每一个美丽的女孩都应该有一位英俊的少年相伴。”

“可是我不喜欢少年。”洛绯无辜地眨眨眼,“我喜欢老男人。”

尼贝尔语塞的同时,就站在不远处淡淡观望的某位“老男人”禁不住眼皮一挑,微微眯起了眼。

“那你就去找一个喜欢的老男人不就好了?只要别老得跟我一个年纪我就勉强接受吧。”尼贝尔的观念应该算是格云瑟家比较开放的那一类,并且可以看出来,他很喜欢洛绯,和洛绯的关系应该是非常亲近的。

洛绯笑了笑:“可惜人家不喜欢我,所以我只能继续孤独一人。”语气却有些苦涩。

尼贝尔微微一怔,随即讶异:“是哪个不知好歹的家伙,居然敢拒绝我的甜心,告诉堂祖父他的名字,我定要他好看!”

洛绯摆摆手:“感情是勉强不来的,我喜欢他是我的事,不必要去为难他。”

尼贝尔更加讶异:“丫头,你好像……真的长大了。”

“那是当然,我18岁了嘛!”洛绯笑着,忙送上了自己的礼物――她这段时间织出来的毛衣,“这是我亲手织的毛衣,虽然有些普通,不过我花了很多心思,希望你会喜欢。祝你生日快乐,堂祖父!”

“你居然会织毛衣?”尼贝尔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像见鬼一样,“这可真是……惊天动地的一件大事!”

洛绯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没那么夸张吧……其实很简单啦……”

……

沃夫冈听到这里,收回了注意力,转过身背对洛绯的方向。可是此时此刻他的内心,却不如面上那么镇定自若。

事实上,他早就知道她会织毛衣了――因为这一个月来,她为他织了好几件,每次都放在他的桌上,但是他没有正视过一眼,甚至因此而常常不回家。他依然觉得,那只是她对感情的一种误解,她错把对他的依赖和信任,当成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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