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第五十七章 失恋中的人
公堂本是该严谨严肃、公正无私的地方,但是今天掌堂之人却有些违背这一宗旨。
包拯两眼带着些许幽怨,他看着公堂下虽是向他下跪却又理直气壮挺直腰板的男子,这是他的情敌啊!
公孙策在一旁用手指敲了敲桌面,对包拯点头一笑,看起来心情似乎好了不少。
包拯整理下思绪,终于例行公事的审问起来:“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堂下之人,其实长相不差,可以看得出是个饱读诗书的书生,而这样一个书生,竟然铤而走险去袭击公正如天的包拯包大人,实在让众人想不透彻。
若非目击当夜的情形,上遥也是想不出答案的。
包拯虽有所推断,却依然公审,也许只是一种侥幸心里。他希望事情的真相并不是他想的那样,他希望真如上遥所说,是张小姐认错人了。
可是,对他来说认错人或者认对人,不都一样吗?失恋的人,注定了是他。
那书生听到威严的询问,脸上没有丝毫畏惧,大声说出自己的名字:“常历!”
也许正是他的那份理直气壮,倒是让包拯产生了一些理亏的心态,如果真如他所想的那样,那他就是不择不扣的第三者。
“堂下常历,你可知罪!”
提到“罪”这个字,书生有些动容,却极力掩饰,但他微微握紧的双手还是出卖了他。他并非一个不知法的人。他答:“知。”
“本官问你,你罪在何处?”
“罪、罪在持刀伤人。”
看着书生不为自己做任何辩解,直接承认自己的罪责,包拯竟然有些不忍心了,他知道这人背后是有原因的,可是他不愿主动去说,那只能他去问。
“堂下常历,看你也是文弱书生一个,是什么原因让你做出这等行径?若是有什么冤情,或者困难之处,可以告诉本官,定为你申冤,你的罪情也能酌情处理。”
听到这话,来衙门听案的众人开始窃窃私语,无不夸赞包拯不但公正廉明,更是不失人情,体恤百姓,这才是真正的为民做主。
可是当书生听到众人的这些话后,脸上却露出了不屑,他觉得包拯这样做,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立名。在他心里,早先入为主,把包拯当作了敌人。
书生冷哼一声,拒接了包拯的好意,他说道:“我既然已经认罪,要杀要刮,悉听尊便!”
听到此话,包拯暗自叹了口气,好人难做,好官更难做。
就在审讯陷入僵局之时,被一声银铃般清脆的呼声给打破了。有人道:“大人明察!”
看到来人,包拯缓缓闭上眼,该来的总是来了,既然已经到了不得不面对的时候,那个人的私欲也就该比之百姓而放下了。他要做一个好官,这是父亲的教诲。
决心抛下个人感情的包拯重拾雄风,一拍惊堂木,问道:“来者何人,私闯公堂,所为何事?”
来人正是张小姐,昨日与包拯一同约会之人,只是此刻她不是为了热恋中的包拯,而是为了那个袭击他们二人的人。
“民女张晓晓,民女、民女是为常郎求情而来。”说道此处,张小姐眼眶已经渐见湿润。
可是包拯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滋味,都叫人家常郎了,这关系还有什么好说的。
包拯轻声问:“你可知道持刀伤人,乃是大罪。”
一听是大罪,张小姐有些急了,她说道:“大人,我是当事人之一,我愿意不追究他的过错,他只是一时冲动,求大人饶了他吧,更何况大人并没有受伤啊!大人!”
这话说出来,大家就惊讶了,原来这个书生竟然是去刺杀包大人的,可是包大人竟然还要听他的冤情,为他申冤,真不愧是青天大老爷啊!
书生嘴啐了一口,转头对张小姐道:“晓晓不要求他,像他这种道貌岸然的家伙,只会在百姓面前逢场作戏,他若能真的为我申冤,我也不会沦落至此!”
这话有些歧义,包拯不禁想,难道是以前他找他申冤,而自己没出手相助,所以才让他积怨至深,从而拔刀相向?所以张晓晓之事,真不过是巧合?
再看一眼堂下二人眉目传情的样子,包拯又否决了这个猜测,都已经摆在眼前的事情,哪里还有巧合一说。
“堂下常历,想来你是对本官误会颇深,既然如此,那本官当着开封在场所以百姓的面,向你保证,只要你说出自己有何冤屈,本官一定为你主持公道!”
常历想了想,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作证,量他也不敢食言,就算食言也就算是他在众人拆穿他的假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