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程悍入行的第一天就问过邵彻,说这行儿里有没有潜规则。
邵彻回答说:真正的摇滚永远不会有潜规则。
“潜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为了把自己推销出去,为了火,为了成功。可摇滚真成功了还能叫摇滚吗?”邵彻叼着烟鄙视的摇摇头:“知道Nirvana的KurtCoabin为什么自杀么?因为他红了,他觉得自己的音乐被大众接受是一种耻辱,因为大众接受的音乐并不是他表达的音乐。而是被包装的、过度商业化的,他的音乐被迫性地成为了潮流,变成商人拿来圈钱的武器。又被迫迎合了大众的口味。”
“但摇滚怎么能迎合大众的口味?”邵彻郑重其事道:“摇滚的存在就是为了在这个荒唐的世界里唤醒一部分人潜意识里真正的自由精神,又靠着这一部分人觉醒的精神来唤醒,甚至于引领未来世界的大众。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程悍撇撇嘴:“听起来像是跟全世界过不去的意思。”
“对,但不是我们跟这个世界过不去,而是这个世界跟我们过不去。
你想想,这个世界上的人,不知从何时起,都变成了开始为了其他人的看法而活。大家都在拼了命的赚钱,买房子车子,所以我们很多人也在被迫的学习那种生活方式。不然我们就是loser!
假如说,这个世界上都是穷人,大家都睡大街,捡垃圾,四处流浪,你还会想着我不能让人瞧不起啊,我一定要买房子车子吗?你妈还会认为结婚生子腰缠万贯才是人生的真谛吗?她大概只会将捡好一点的垃圾、睡好一点的大街、到更好的地方去流浪当作你人生明天的目标。
因为大家都是这么生活,并且都认为这就是好的生活。
如果你还坚持选择富人的生活,那说明那就是你的自由意志。
可现在我们的自由意志还有吗?还能作为吗?我们都在被迫追随大众眼里所谓的世界观。可世界观本来就是个悖论啊!
古人还坚持三妻四妾呢!可现在我们的法律说三妻四妾是犯罪啊!
所以摇滚是什么?摇滚是独行的先驱者,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真理。你想跟别人活得不一样,但你不敢,可摇滚鼓励你追寻真我。
摇滚就是纯粹的自由意志,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独醒,是花团锦簇中的一株荆棘,告诉你生命除了开花结果,还可以是肆意妄为的生长。
不为其他任何人,只为你自己!”
程悍把邵彻这番摇滚哲学论想了又想,做了个总结,
“所以你就是在鼓励我们不为了别人的眼光生活。但人活着,就得顾及别人的看法。假设我今天生活在深山老林,我完全可以脱了衣服裸奔。可我们生活在闹市里,如果我脱了衣服裸奔,那我就成了笑柄,是傻逼。”
“所以摇滚永远不可能做到普世价值中的成功。就拿你说的裸奔做例子,如果大家都在裸奔,并认为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那衣服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同理,如果大家都过上自己真正想过的生活,大家都自由了,那摇滚也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想想邵彻这一番话的意思,就明白玩儿摇滚的人为什么不会有潜规则了。
说穿了,他们不仅鄙视成功路上的旁门左道,还在一定程度上鄙视成功。
不仅瞧不起为了生活而忙碌的庸庸众生,还坚持认为众生没有那个高度能理解自己。
就这操行,谁乐意潜他们!他们乐意被潜,你还不一定敢。
所以程悍对于那个赵姐想潜自己这事儿,一直很困惑。
头次见到赵姐,是乐队在杭州一个酒吧里办专场,两首耳熟能详的老歌翻唱后,他们才开始自己的成名曲:
“我本该是个侠客,应当携一壶浊酒横刀立马于天涯,
却败落成个乞丐,靠着卖唱乞食换酒装作天下是我家,
要听我唱的什么歌,
我唱的是吴钩赵客,唱的是黄沙昏昼,
但你若相信那是天涯你才叫个傻。
我本该是个乞丐,应当挂一盏酒桶朝朝暮暮醉天涯,
却出落成个侠客,持长剑骑大马故作天下皆我家,
你羡慕我风流潇洒,
却不知天涯是天涯,家是家,
少年子弟江湖老,老来终去江湖了,
无碑无骨无人问,徒留虚名喟后人。
少年子弟江湖老啊,老来终于明白了,
明白那天涯是天涯,家是家,
待到白骨归家日,方始魂飞魄散时。”
唱到最后,程悍阔口满音,学了一声京剧中老生的猖狂大笑,那笑声荡气回肠余音绕梁,七分霸气三分沧桑,直听的台下一片叫好声,酒吧一时间仿佛成了戏院。
这歌极其难唱,词儿是古词,调却在京剧与摇滚中来回切换,但凡功力不够,即刻就得掉链子。
程悍清了清嗓子,对着话筒道:“忒他妈难唱!”
台下跟着笑,有一哥们儿喊:“喝口酒润润嗓子!”
刚说完,还真有人往台上递酒。程悍接过酒喝了口,又说:“不干了吧,干完等会儿唱歌打嗝。但我抽根烟吧?”
下面就又开始喊:“抽吧抽吧!”
程悍就一边笑一边点着烟,等吐出第一口烟才说:“本来在台上抽烟是一件挺不尊重人的事儿,除非像赵老大那资历,人别说抽烟,就是脱光了那都叫风骨。但今天来的都不是外人,要是让您不舒服了,您多包涵。要是您觉得我唱得不好,那你上来,咱俩唠唠。”
台下嘘声笑声一片,他又接着说:
“有人觉得我挺能装逼,但有人跟我讲过,说摇滚要是不拧⒉蛔В不够尿性,那就不是摇滚。以前我们乐队有个曾用名,”还没等说完,台下立即有个人喊出来:
“刑猛志!”
“对,”程悍用夹着烟的那只手冲那哥们儿指了指,“铁粉儿啊!这刑猛志,取自《山海经》,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在常山,头虽掉,但以乳为眼,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陶渊明称赞‘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刑天乃是神话史上最具反抗精神的人物。我们就想借此名来表达我们乐队的精神,可这名特别拗口,刑天乐队,叫不响。猛志乐队,忒糙,没有刑天。我们的鼓手就说,现在的乐队名儿什么样的都有,不在乎长点儿,干脆把这一句诗当乐队的名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