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流言飞语,人性中无法拔除的剧毒——
第24章流言飞语,人性中无法拔除的剧毒——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
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
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
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踰我园,无折我树檀。
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郑风·将仲子》
“郑风”的《将仲子》,是《诗经》里我最爱的篇章之一。其实这篇既不哀婉也不缠绵,更不壮烈。它只是在重复地,重复吟唱着一种无奈,重复着看似平淡的四个字“人言可畏”。
总不免想起阮玲玉,她最后留在世间的书札上,最触目惊心的四个字——人言可畏。人生到最后似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四个字却是雪地上的红梅,刺人眼目。看起来美不胜收,实际上那艳丽,乃双目被刺盲后流出的血泪。
流言如罂粟,在流者口中灿烂如花,妖娆动人,传播者会有一种吸毒上瘾似的快意。转到受者处,却自是杀人不见血的阴冷毒辣。
其实何止是阮玲玉,丧于这四字之手的人已数不胜数。
再远一点的唐朝,是关盼盼在燕子楼上。她因为旁人的闲话,议论她夫死不殉是不节也,羞愤之下绝食而死。我在徽州时,看见如许高耸的贞节忠烈的牌坊,总是脊背寒凉,心知树起它们的并非石匠,而是旧时自认道德完备的卫道者和愚昧跟从的大众;使之坚固的也非石料,而是口耳相传的流言。念及,纵然周遭风景如诗如画也无意多留。我不愿来检阅别人的伤痛。
先秦时代的男女交往,大约经历了由防范相对宽松到逐渐森严的变化过程。周礼虽繁琐到让人发蒙的地步,底子还是人性的温暖。
在周代,《周礼》特地为男女青年的恋爱、婚配,保留了特定季令的选择自由。一过“仲春”,再要私相交往,则要被斥为“淫奔”了。
这样的规定,大概跟那时的生产力文化种种不发达有关,人还因循保留了某些兽类本能。
到了春秋战国之际,男女之防就严格多了。《孟子·滕文公下》说:
“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连“钻穴隙”那么小小偷看一下,都要遭人贱骂,看来,帅哥宋玉所言的邻女登墙窥他老人家三年的美好时代算是彻底一去不返了。
郑地是先秦时有名的“淫奔”之地,可这个女子已经有了人言可畏的顾虑,可见社会舆论已到了可以杀人的地步。
相爱,却错过了日映荷花的好时节,于是变成了暗地里难见天日的苦恋。
“畏我父母”畏我诸兄”,“畏人之多言”,若说《东方之日》里的齐女是率性可爱的,《将仲子》里的郑女就是楚楚可怜的。
她个性温柔谨慎,恳求着自己的情人——你不要莽撞地去翻越村社的围墙,不要去攀里巷,不要想着爬过我家的墙,我不是爱惜这,些树啊,更不是不愿和你相见,我只是担心这样做会惊动了我的父母兄弟,让隔壁邻居知道。他们对我们的行为进行谴责的话,你和我在一起的可能就更小了。
我相信《将仲子》不是什么刺谁不刺谁的诗,它是一个热恋中的少女唱给情人的诗,有缱绻蛰伏的爱意和对未来的隐忧。据《周礼·地官·媒氏》载:男女结合,必须通过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才能正式结婚。我想,诗中的女子和男子应该有点富家女子贫贱男的味道,女子生性温柔谨慎,顾虑重重,男人却是光脚不怕穿鞋的,一时爱情冲昏了头就要一往无前。
小时候觉得恋爱大过天,大了渐渐才明白:爱是一个人的事情,相爱却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更是牵涉到一堆人是否和睦相处的事情,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好就好,不好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因为读出她的谨慎,所以相信诗中的女子是诚恳地付出了真感情的,因为她已经在为未来打算,对仲子这样的相求,不是婉言谢绝,而是邀请:请你,和我一起努力来获得我身边人的认可,请你和我一起来小心呵护我们的感情。
人言滔滔,无法抗辩,人言历来是可畏的,所谓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当众人的口舌都指向你,饶你是金刚不坏之身也难逃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