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急性肺炎这种突发性疾病在头几天的治疗期间是非常难受的,体温在高烧低烧之间切换,人体就的感觉就是在冷和热之间不停交替,季肖程难得病一次,一病就像是抽掉了半条命。
急救的时候他其实什么都知道,时大时小嘈杂的声音充斥耳道,闭着眼就像是看到黑暗中有一块巨石,有时候陡然砸下来,有时候又从眼前一晃而过。
原来急性肺炎是这样难受啊,迷迷糊糊间,季肖程这么想着。
梁昀在楼下跟季妈妈碰头,把跟老季的谈话内容拈比较和谐的片段说了些,送走季妈妈他就给爸妈打了电话,照实说的,先前瞒着他们是怕季肖程是什么不好的病,害他们担心,现在确诊只是个小病,告诉他们还能争取点同情分。
到病房推开门,他轻手轻脚的往里走,隔壁床的陪床家属人很好,对他无声的点头一笑,没发出一点声音。
刚在椅子上坐下,季肖程就睁开了眼睛,梁昀看他伸出手,连忙凑到跟前倾身握住他的手,小声说:“喝点水?”
季肖程摇头,说话时肺音很明显:“吃饭了没?咱爸咱妈呢?”
梁昀眼睫微垂,看着季肖程的眼神温柔的掐的出水来。七年之痒其实并不可怕不是么,就像是倒春寒,总要把棉袄多留几日,才能安然享受接下来的春暖花开。
春日里不用怀疑柳树会不会发芽,迎春会不会开花,正如季肖程不需要再问“你还生我的气么”。
“我爸妈叫你好好养病,陪他们游玩的时间往后多得是,阿姨回家泡米煮粥,明天过来,季叔叔跟我话不投机,回了新房子那边。”
听到最后两句,季肖程抻不住一笑,咳咳了两声,梁昀把他扶起来拍背顺气,他摇摇头,问:“通常情况下,吵架输了的那一方应该会留下一句斗狠的话吧?”
梁昀苦恼的耸耸肩,原样复读:“既然你执迷不悟,就不要怪我太绝情。”
季肖程眼神一暗,问他:“担心吗?”
对于未知的境遇,草木皆兵是正常的,梁昀没正面回答,他开玩笑道:“长痛不如短痛吧,万一还有下次,你到哪里去租个孩子给他同事去评头论足?”
季肖程无奈的叹了口气,神情有点挫败:“我爸以前不是这样的。”
“也是顺应环境的一种。”梁昀道:“风气是大环境,一个人的力量改变不了大环境,就只能跟风。”
季肖程明白梁昀这只是委婉的说法,古人诚不欺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多犀利。
“不说那些了。”梁昀握着季肖程的手在脸庞蹭了蹭,正好背对着隔壁床的家属,他低声埋怨:“今早把我吓死了,知道么?”
季肖程精神不济,迎视咫尺之内的目光觉得有些晕乎,是他的眼神热切,还是自己的目光专注,一时有些分不清,眼前的脸孔像是氤开了数个陆离的光晕,烘得两张脸之间浮动的气息都是炙热的。
他口齿微涩,闷声说:“嗯哼,我知道啊。”
话只说一半,梁昀却即刻领悟。
谁能让你在须臾间方寸大乱,谁就是那个摊开掌心就能给你满满一个世界的人,今早接到电话赶到医院的过程他已经不想回忆,只觉得此时此刻握在掌心这只手,就是他的一花一世界。
那天摔伤腿在医院,闻讯赶来的季肖程应该就是这样的体会吧。梁昀永远记得季肖程为他流过的每一滴汗,谁敢轻易肯定溢于言表的眼泪就真的更甚于领口微酸的潮气?汗湿重衣,如同力透纸背的凝聚力,那就是他从来不屑挂在嘴边,‘我爱你’三个字的力量。
“我还知道急性肺炎真不是人受的。”
梁昀嘴角微弯,调皮的学着季肖程刚才的腔调:“嗯哼,我知道啊。”
“可是我有你照顾。”
梁昀好笑的看着他,难道人人都是这样,生起病来就找到了返老还童的由头,季肖程这样一副长相老成的尊容撒起娇来真是有够惊悚的。
不过他喜欢。
“这么说起来,你欠了我的,下次我再发肺炎你要记得陪床。”
季肖程要死不活的白了他一眼,用武汉话宠溺的骂道:“有点苕。”
梁昀回嘴:“你才苕!”掖了掖被子,轻声说:“睡吧。”
季肖程确实是烧的睁不开眼,顺从的闭上眼睛,快睡着的时候又虚虚的掀开眼皮子,两眼无神没有焦距,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睡前记账:“……嗯好,下次补给你,翻倍的。”
“我记下了,睡吧。”
他安心的睡着了,梁昀却静不下心来了,只是暑假那次肺炎没有陪在自己身边,他已经自责到现在,如果老季的警告不是虚张声势,那么到时候季肖程又会怎么样责怪他自己?
隔壁床的是个中年人,据照顾他的妻子所说病因是糖尿病引起的肺部并发症,不惑之年就得了这种治也治不好死也死不了的慢性病,确实是挺消磨意志的。
梁昀总在想人的命运到底是谁在操纵,为什么生老病死都由不得自己来选择,佛曰世间万物凡事皆有缘法,大概所谓的“缘法”就是你永远无法预料的境遇,你逃不了,只能硬着头皮面对。
就像隔壁床这位老哥,他控制不了时高时低的血糖,但至少能配合医生治疗,勇敢的面对本不应该在这个年纪罹患的老年病。
拔针的时候季肖程被吵醒了,梁昀放下手里的草稿纸和笔,扶他去上卫生间,回到病床的时候看到放在床上的那一摞写满了字的草稿纸,季肖程笑道:“又有灵感写文章了?这是大纲?”
“突然想写些东西。”
季肖程在床上躺下,拿起稿纸翻阅,发现并不是大纲。梁昀靠在椅背里,任由季肖程看那些文字,坦然的叉着双手望着他笑。
很长一段时间,病房里只有翻阅纸张的细碎声音,现在很少有人写手稿了,习惯智能拼音打字提高写作效率,很多不常用的字就会忘掉怎么写,梁昀的手稿就有这样的毛病,很多字一时想不起来写法就用拼音代替,即便是读的晦涩艰难,也不影响他往下看的兴趣。
文字很朴实,没有写作中经常用到的比拟句式和各种眼花缭乱的叙事手法,就像是记录一段人生经历,看似平淡,读起来却细水流长,会忍不住往下看,想知道他们毕业后还会不会在一起,想看这样两个性格迥异的男孩各种小争小闹,各种言归于好,各种琐事中透露出来的成长痕迹,各种平淡日子中的静水流长。
“怎么样?”梁昀问。
季肖程合上稿纸,问他:“你准备发表?”
梁昀点点头:“之前写的文章太过理想化,严重脱离现实,情节确实是跌宕起伏,但是读完了就完了,就像是你想知道多啦a梦的口袋里会有什么,却不会惦记他的口袋到底是哪里来的一样。”
“我觉得你写的很好,那是因为这是我们的故事,翻看咱们以前的经历对我来说是很有趣的回忆,但你能保证别人看着不会觉得很无趣?”
梁昀耸耸肩,“他们看还是不看,我总是会在这里写下去的,就当是咱俩的纪念,往后老了,没事干了在从头开始慢慢回忆。”
季肖程想了想,梁昀喜欢写东西,他当然不会阻止,只是怕他一腔热情开坑到后来失望收尾,写作得不到共鸣就好比足球队员攒着一肚子劲却只能蹲在后补席一样(中国足球除外),要是再碰到个喜好扒榜的读者一盆冷水浇下来,那敢情好,再热乎的心都得碎成渣渣。
“你这么写跟大纲文没两样,我不是说大纲文不好,只是咱们的故事欠缺大纲文最重要的元素――引人入胜的情节。”
梁昀简直是要对自家老攻刮目相看了,他怎么会懂得这些分门别类的文章属性?他不是一直坚持认为心灵鸡汤和瓦罐鸡汤之间压根就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