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 良人瑾年 - 衣冠人笑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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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梦想,这个词仿佛永远都带着一股初生朝阳般蓬勃的色彩,那是属于年轻人的闪亮舞台,是属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意气少年,是属于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的精英才子,是属于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聪明杰俊。然而不论是哪一种,都不可能会是像顾尘这样的人所能拥有的东西。他的梦想,早已不知被生活的风浪裹挟着丢弃到哪个角落了。

那一晚在秋络苍白的道歉中,顾尘恍然发觉他真的已经离曾经的世界太远了,这种距离从心里延伸到秋络心疼的目光中时,显得那样让人无所适从。可是,又有什么办法,生活不是童话,那不是你大哭一场大笑一场就可以轻易改变的事实。

所以,第二天起床时他们都默契的不再提这件事,秋络吃完早饭将他送到诊所就离开了。其实顾尘也懂,秋络从来不是这样感性的人,只是他们都已不再年轻,面对往事与现状的重叠,不经意间总会带出那么几分软弱和迷茫来。

临走的时候,秋络和他说:“顾尘,你曾给我唱过的那首民谣,我给小孩儿当成摇篮曲了,他们很喜欢。”那目光里的沉静安宁让站在夏日清晨中的顾尘微微眯了眼。

他以为他不曾记得。

夜晚的小镇,才是最留人的,石拱桥倾斜在清澈的水面上,遥遥看去,飘逸玲珑。桥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多是年迈的老人,他们悠闲的散步,聊天,下棋,青石板上的纹路好似他们生命的轨迹,一步步走过,仿佛一圈又一圈叠加的年轮,丰盈而安详。一个青年男子安静的走在这样的人群里,他眉眼温柔,背影伶仃,似乎与这里是的厚重格格不入,可是他沉稳的步伐,温雅的笑容却好像这天然美景最恰当的注脚。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前事故人,忘忧的你,可曾记得起。欢喜伤悲,老病生死,说不上传奇。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何日再在,何地再聚,说今夜真暖・・・”

顾尘驻足,河对岸一阵若有似无的音乐传来,缱绻的粤语歌,曲风分明是欢快的,可歌词却唱的悲伤。

“无份有缘,回忆不断,生命却苦短。一种相思,两段苦恋,半生说没完・・・・

离别以前,未知相对,当日那么好。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爱得有还无。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清凉的夜风吹来,往来的人群似乎都没发现那个男子在听到这首歌的瞬间忽然呆立原地,一曲终了,他恍然如大梦初醒,眉眼间的落寞却悲伤到极致。

顾尘苦笑,曾经听了那么多粤语歌,从没听懂过歌词,哪怕是那个人唱给他听的,可这首,为何今日却听的如此明白,似是故人来,故人啊,你今可安好?

夜风吹过眼角,他伸手,触摸到一丝冰凉的水滴,他慢慢往回走,任由脸上泪水在漆黑的夜里肆虐滂沱。

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

比起小镇的安宁来说,都市的繁华可谓光怪陆离。陆初修晚上应邀去了某场合。是一场官商宴会,在坐的不是老的就是肥的,都是皇城根上混得风生水起的人物,放在几年前,这些人都看他是个毛头小子不够资格,还会明里暗里品评几句,尤其在和老三竞争的那一段时间,他没少受打压,可如今,陆氏掌舵人的地位让一群比他大十几二十多岁的老男人俯首哈腰,还真是有趣!

陆初修慢悠悠的喝了几杯酒,眯着眼听这群老狐狸字斟句酌的说起政治上某领导班子,有人想搞一把,拉个够硬的后台,他只冷眼看着,钱权交易,钱容易倒,权哪那么容易呢?更何况,他真要想参一把,也不会找这些猢狲。今日能到这里的原因无非是因为里面有几个在官场里不错的臂膀,他给个面子坐过来,这群人可倒好,还真把他当活菩萨了!

陆初修听了几句废话,兴致缺缺便提前走人了。只是,饭局中间有个小插曲,某个看起来人模狗样的精英人士趁敬酒的功夫有意暗示他,陆初修扫了一眼,外形不错,谈吐还行,看来对自己挺自信,且能来这种场合的,身价也差不多,应该是想更上一层楼,不过,他直接无视。暂且不说他对别人没兴趣,单是每天要接到的暗示也不计其数,什么样的美女美男都见过,这点诱惑太廉价。

所谓的“精英”也不过是高级男妓,为了利益谁都想走捷径。他眼角有笑,却是冷到骨子里的,每每这个时候,那个人的影子都会毫无防备的冲进脑海,乱他心智,喝了两杯酒,他扫兴离开。

越是身处高位,越能看到人心的卑劣。他急需一些美好的东西来支撑自己走下去,曾经有一个人在他身边,哪怕什么都不说,他都愿意尽可能的为他积累福慧善缘,他承认自己不是什么好人,可他会为了那个人去约束自己,去尝试做一些善事。但现在,用他一个人的力量去抵挡随时可能遇到的暗流礁石,他很害怕,怕有一天他会与生活同流合污。

看着窗外迅速掠过的景物,脑海中许多鲜活的记忆突然不受控制的开始跳跃起来,他的双眼渐渐没了焦点,混沌的夜景都变成大片大片流光溢彩的布景从眼前纷繁的飘过。

这夜的晚风从车窗里拂过,竟带出许多往事的味道。

如同每一个夜晚,如同每一次疼痛一样。好似堕入无边黑暗没有止境的地狱,他再一次开始回忆征伐的迷醉。

“胥城,我后悔了,胥城・・・・・・・我他妈后悔了!・・・・阿城・・・・”地上的空酒瓶的扔的到处都是,沙发上的男人抱着手机声嘶力竭的喊着,他的头紧紧的贴着布料质地的沙发,那样子像是一只受了伤的狮子般暴躁又脆弱;他沙哑的断断续续的吼叫声听起来凄惨又似乎在表达着某些迫不及待的悔痛,那些声音仿佛要把埋藏在心里多年的恐惧和心痛都一起喊出来似的。

电话那边安静了一会儿,响起一句沉静儒雅的音色:“我来找你,阿初。”

陆初修脑子混乱,手机里的声音好像在千里之外一样遥远渺茫,他静静的躺在沙发上,衬衫拽开一大半,领带也不知飞哪里去了,硬朗的脸上出现了几点斑驳的泪水,脑袋里一些被刻意封存起来的记忆似乎开始苏醒,像泛黄的旧书一样一页一页的在眼前展开,朦胧间门被推开,他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俊朗男子走来。

“阿初・・・・・・”胥城匆忙的看向他。

陆初修也怔怔地看着他,他们静静的对视着,胥城不确定的又叫了他一声:“阿初・・・・・”

那声音太过遥远,连回音也迟到了十一年。陆初修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似是看到另一个人的身影向他走来:清瘦冷峻,倔强温和。

十四年前。

十四年前的陆初修17岁,胥城17岁,顾尘15岁,彼时,他们刚上高二,文杨一中,文科306班。

十四年前他们的人生规划都十分确切而肯定:陆初修从商,胥城从政,然后他们将在一个适当的年龄各自娶一位端庄持家的妻子,有一个可爱的孩子,然后他们会定一个娃娃亲,让彼此的人生都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在这条漫长的人生轨道上无论是哪一个节点可能会出现变化,他们都曾矢志不渝的坚信过人生最后的结局就应当是这样子的!哪怕陆初修从一开始就清楚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Gay,哪怕胥城暗恋多年的女孩儿并不喜欢他,哪怕他们从来没有一次可以真正的掌控过自己的人生!

但是,这些都将不会成为阻挠,更不是能够让他们舍弃大好前途的筹码,那些无望的渴求,充其量也不过是年少轻狂的无知罢了!当有一天你能继承万贯家财,掌控一整个商业帝国的时候你不会为自己曾经没有大胆公开性取向的身份而后悔不跌;当有一天你手握大权,在政治圈走的风生水起的时候你也不会在乎自己暗恋多年的女孩并没有嫁给你这个事实!

他们从小就懂得权衡利弊,选择阵营,什么是前途?没有人比这两个出身于商业世家、政治集团的人更清楚。

即使,当他们还只是一个孩子的时候。

所以,顾尘的出现对陆初修而言就是一个灾难,一个无法预料又无法逃避的“灾难”。

文杨一中是当时市内高中的楷模,抛去师资设备不说,最让别校学生羡慕的莫过于其操场和教室。操场占地面积广大,绿草茵茵,教室设备齐全,在当时还是不少学生梦寐以求的象牙宝塔。

当然,再好这也不过是一所普通高中,不是所谓的贵族学校。

可陆初修和胥城在课外接受的教育也往往不是普通学生能想到的。

他们都喜欢下午放学后打篮球,操场挨过来有一大排篮球架,场地宽阔,视野悠远,在人打的酣畅淋漓之后,躺在地上吹着凉风看看远方心情就会格外的宁静开阔。因此好多学生在放学后都成群结伴的留下打篮球,年轻时期无限的荷尔蒙都凝结在那一个又一个的三分球里了!夕阳下的高挑身影青春又带着无穷的魄力和朝气!

两场结束,几个人汗流浃背的坐地上喝水嬉闹,胥城喝了一口水说道:“阿初,今天你拿书包。”

因为每天放学后留操场打篮球的人太多,大家书包一混放准会少这个少那个,因此大家下学就把书包放教室里,等玩完在回去拿,操场近车棚近就约定一天轮一个人回教室去拿书包,反正胥城是班长他有钥匙,大家也不怕迟。今天是陆初修。

陆初修哦了一声,继续喝水,然后其他人继续谈论晚上的作业,游戏,女孩儿之类的东西,事实上17岁的男生不论谈什么,话题最后都会变成女孩儿,就像17岁的女孩儿一样,互相聊着聊着最后也变成了交换秘密。闺房新话永远都绕不开异性这个敏感词语。

不过,一群人里聊自己对象,聊暗恋姑娘,打探互相都进行到哪一步了,少不了各种吹捧笑骂,倒也不无欢乐和热闹。青春期的男生既像小孩子般怀揣着好奇探索的心思又不得不像成年人一样强装淡定和老套,又萌又作的表情恰巧是人到中年时最想回忆起的少年姿态。

一行人里就陆初修和胥城话少,众人也都习惯了,一来是大家曾经都是一个班,彼此经过高一一年的相处都算混个半熟,虽然文理刚分班才一个月,但事实上在高中刚入校时校方就会让学生做出明确的文理选择,到了高二愿意继续学文的就留在本班,要学理的就会分到理科班去,所以到最后一个班上总是旧生多一些,现在坐这里的一大半都是之前玩惯了的。众人都清楚306班的班长胥城为人儒雅,家风严谨,性情虽温和少话,但是成绩拔尖外貌也是芝兰玉树,在男生中可谓是难得的谦谦公子。

而胥城从小到大的发小、好兄弟陆初修则是一个世故冷漠,不可高攀的世家少爷,当然,那时候大部分人所认为的“世家”也不过就是“有钱”而已。在一所普通高校里,如果不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光看外表几乎鲜少能辨别出家世如何,至多不过感觉某人家庭优渥而已。再加之,陆初修胥城本身为人低调,很少与同学有着深厚的情谊往来。所以,饶是他寡言沉默,在大多数同学眼里,他也只是个普通的男生,并非骄纵霸道的二世祖。

可即便如此,他的冷漠和周身气场总会给人不寒而栗的感觉,他那双常年波澜不惊的眸子总让人有一种少年老成的精明错觉,而这个面色经过青春期的雕琢已经渐显凌厉和成熟的少年时常会让不少女生失神驻足,可他永远冷眼视之。

他的世界似乎永远都比常人少几分亲近和正常。尤其是,众所周知的,陆初修极度厌恶外人靠近他,无论男女。但是这并不会让人疏远他,反而因为这种奇怪的“洁癖”有一大群女生愿意靠拢过来,那个年纪,外形,成绩仿佛是爱情最好的催化剂。更何况,这少年天生就有一种让人仰望的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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