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 妖孽白莲花修炼手册/只想做朵妖孽的白莲花 - 咖芾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第 44 章

四十四、活命

容煜陷入沉沉的昏迷中,陆安平一直守在身边,容煜高烧不退,两天后,连痛的□□声都没有了。陆安平叹口气:白受这一场罪了。开始琢磨是把容煜就地安葬呢,还是下山买个棺材再埋。想了想,反正这小子也无亲无故,估摸也没什么人来祭奠,不如就地挖个坑,埋了算了,刚好附近就是寺庙,天天听经,下辈子投胎好人家。

陆安平出去把坑都挖好了,回来一看,容煜睁大了眼睛看着他,气若游丝:“你。。想。。。干。。。什。。。么。。。”

吓了陆安平一跳,这是回光返照还是开始好转了?

“我饿。”

这是好转了,陆安平点点头,过会端来碗萝卜水喂给容煜。容煜喝一半吐一半,喝完头一歪,陆安平以为他睡着了,半晌飘出一句话:“就算我身上长蛆了,肉腐了,你也要在我天灵盖上扎一针,说不定有救呢?”

陆安平郑重说:“一般先掐人中。”

等容煜清醒过来,看看自己,皮鞭的痕迹把身体弄得像个缝缝补补的破娃娃般,头上被陆安平包的像个大粽子,只露着眼睛、鼻孔和嘴,嘴一张开就进风,因为少颗门牙。

M的,老天爷就看不得老子美一回。

虽然容煜不想承认,但陆安平是有点能耐的,新的皮肉长得很快,手脚感觉到剧烈的疼痛,只要有知觉,就能好。

陆安平每天喂容煜四碗水一碗汤,萝卜水、青菜水,蛋花水,一大碗药水,还有腻得要吐的骨头汤。容煜问陆安平,怎么没个人参之类的好东西。容煜想着陆安平怎么也得说点药理,没想到陆安平直接告诉他,人参太贵,没必要。

容煜以为这种病痛,熬一熬,再熬一熬就能到头,哪想到这才是个开始。陆安平让他动!说不动,到时候只能像爬虫一样走。

动他奶奶个腿!那才是另一重的火坑啊,容煜真正明白什么叫痛不欲生,痛的他满床打滚,关键是身上的新皮刚长好,这一滚,完了,什么叫血泪人生,这就是血泪人生。

陆安平真没想到容煜能挨过这个坎,不由对他高看几分,甚至决定要是容煜死了,他得给容煜买个棺材。然而过不了几天,陆安平觉得这小子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他快被容煜嚎死了。那个嚎啊,没日没夜,嚎得这方圆三里连个耗子都没有,嚎得山上的狼都噤声了。

要不是亲眼看见容煜的伤,亲手治疗他的病,陆安平根本不相信容煜这是从鬼门关回来的,这么足的中气哪里是重伤之人应有的。

“M的,老子吃个饭都不安生。”陆安平一推门进去了:“嚎什么,再嚎就把你扔山里喂狼。”

“我家死男人了,我号丧呢。”容煜用眼睛狠狠杀了陆安平一次,随即把脸埋进被子里,变成了,有些不好意思再张牙舞爪,可嘴上实在不愿意服软。

陆安平瞧着容煜白粽子的头埋进被子里,露出乌黑的发,发上还放朵野花。容煜让他去采的,说是有点香气,遮遮药味。容煜的脸伤的很轻,陆安平之所以将容煜弄成这副德行,纯粹是守着容煜的时候无聊,闲得了。还有就是看不上这货半死不活,还臭美。

半个月后,天气开始热了,容煜拆了脸上的白布,问:“我怎么样?”

陆安平摸着下巴看看,唇红缺牙,面含□□,瘦了。陆安平上前盖住容煜的眼睛:“很好。”

陆安平罕有的温柔让容煜差点哭出来,他将脸埋进陆安平的怀中,不美就不美了,反正上辈子不靠脸,也有钱有色。

陆安平瞧着容煜微微颤抖的肩膀,硬憋住笑,得亏这屋里没有镜子。

“陆安平,我要吃肉。”容煜靠着床,张着嘴,陆安平一勺米一勺野菜喂给他。

“山上的野兽都被你嚎光了,哪有肉。”陆安平没好气地说。

“胡说,我昨天闻到了,你在外面烤肉。我要吃肉肉。肉!肉!”

“你内伤未痊愈,吃肉不利于养病。”陆安平一口饭塞容煜嘴里,容煜噎着了“水,水。”

跟着这老东西,我不疼死也得饿死。自力更生,我得想个办法。

白天还好,到了晚上容煜简直痛不欲生,在地上爬着,拉着陆安平的衣袖,眼泪汪汪:“陆安平,我难受。”

陆安平坐在椅子上,一手春宫一手瓜子:“看春宫画吗,上月新出的。”

没人性,容煜说:“我活不成了,咱们进城去挑口棺材吧。”

陆安平松口气:“你能进城吗?不怕赵清珏他们找你麻烦。”

容煜说:“陆安平,我觉得我真熬不下去了,这都一个月了,我才能勉强站着,这痛也不知要多久。我要去看看,如果王七他们的家人受了冤枉,我要站出来为他们说句话。不会连累你的。”

陆安平放下书,看看容煜,叹口气:“好,我带你去选棺材。”

天不亮,容煜就把陆安平叫起来,逼着陆安平给他找了件干净衣裳。换好衣裳,容煜伸出手往陆安平脖子上一搂:“走吧。”

陆安平看着他,容煜看着陆安平,满眼真诚:“你不背我,我怎么走?”

得,算我倒霉。陆安平把容煜一抗,下山了。

到城里已经是晌午了,陆安平雇顶轿子,路过绸缎庄,容煜停下了:“我想去做身衣服。”

陆安平想人死都有个寿衣吧,也就没多说。容煜被抬进去后,指着店铺老板拿出一些红红绿绿的时兴绸缎,一匹匹比。

“你要做厉鬼啊?穿这么艳。”

“我以前穿得低调有什么好,该倒霉还不是倒霉。你看看这颜色,配不配我脸上的疤?”容煜兴高采烈问道。

绸缎老板不明所以:“这位公子人漂亮,这绸缎简直就像是专门为公子所织就的。本店还有匹新到的云州锦,颜色娇艳,最配公子了。”

陆安平一看那颜色,就知道这绸缎老板是出存货呢。这云州锦是好东西,可价值不菲,世家子弟不会喜欢这样浓艳的颜色,一般人家也不一定舍得这价钱。

“老板,就要这个。”容煜满怀期望看着陆安平。

坐,一身伤都止不住你那个作劲,怎么不嚎了,身上不疼了?陆安平装没看见,走到一旁,挑选几匹粗布。

作为冤大头金主的主力军,容煜这会回过神了,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这布料价格不低,好的时候都没想过让陆安平为他出钱。“还是素点好,就你手边那个吧。”

容煜一不好意思,陆安平就心乱了,这低眉骚眼的干什么呢。人是我救的,几匹布料我还能委屈你了:“你看上的挺好。”

容煜不客气了:“那陆安平,这三匹你说哪个好?我喜欢这黛色和艾青色。”

陆安平刚想说艾青色,就看店家、小二都看他:“那就这两个吧。”

绸缎老板意味深长一笑:“这样好了,好布料也只有像公子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公子不如把这三匹都选上,这布料算小店送给公子的。”

“哈哈,那怎么好意思。”容煜说道,满怀期待看着陆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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