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疯羊血顶儿(3) - 疯羊血顶儿 - 沈石溪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都市言情 > 疯羊血顶儿 >

第9章疯羊血顶儿(3)

第9章疯羊血顶儿(3)

小家伙这样自己作践自己,结局是可想而知的,那就是等到角定型后,变成不受母羊们青睐的可怜虫,孤独潦倒,很快被大自然淘汰掉。到那时候,后悔也晚了。

唉,天作孽,犹可挽,自作孽,不可救!

母羊猴戏喷溅在血顶儿额顶的那块血迹,风吹雨淋,早就被洗干净了,连一点痕迹也看不到了。可是,在它的感觉里,母亲喷在自己额顶上的那块血永远不会干结,也永远不会褪色。什么时候它都觉得自己的额头湿湿的,温温的,沉沉的,黏黏的,稠稠的,浓浓的,贴着一团揩不净的血浆。

对那些幼稚态极短,几乎一生下来就就有记忆就能独立生活的动物,从母亲产道呱呱落地,或从蛋壳破壳而出的一瞬间,第一眼所看到的东西十分重要;对世界的第一眼印象装入清纯的眼睛空白的心灵,就好比在一张洁白的纸上用墨勾画出的线条,终生也难以抹去。许多动物学家都曾经做过类似的实验,在一只小鸡刚刚啄破蛋壳钻出来后,把母鸡抱开,用一只大红气球放在它面前,摇晃一下,逗引一下,从此,那只小鸡就把大红气球当做妈妈,蹒跚着紧跟在大红气球后面叽叽叫,钻到大红气球底下寻求温暖,其行为完全和正常小鸡跟在老母鸡后面一模一样。还有一种实验,用一只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在一头刚刚生下来的小牛犊身上,滴下几滴开水,烫得小牛犊“哞哞”叫,从此后,这头小牛犊一看见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就吓得浑身发抖,逃得远远的。等到小牛犊长大,它或许敢用牛角去和山豹子搏斗,却仍不敢靠近一只小小的热水瓶。

有的动物学家认为发生在某些动物身上的这种有趣的现象与照相机拍照片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和贯通,当它还在母体或还在蛋壳里时,就好比敏感的底片被封在暗盒里,一旦出生,就像照相机按动了快门,胶片在最初的一瞬间感光,外界的景象就此铸定,再也无法逆转。这种现象被西方一位专门研究动物行为学的教授命名为“铸定式的印象与记忆”。

血顶儿来到这世界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咬死了母羊猴戏,这恐怖的镜头被“铸定”在它幼小的心灵,随着发育长大,就像照片放大一样,整个心灵都被这组镜头占据了。倘若它仅仅只是看到了狼吃羊的残酷场面,而没有其他,那么,它这辈子的心态只能永远浸泡在恐惧里,像一些胆小的母羊一样,听到狼的嗥声就心惊胆战,闻到狼的气味就恶心反胃,看到狼的影子就丧魂落魄。所不同的是,它不仅看到了狼是怎么撕碎羊的,看到了血淋淋的屠宰场面,还看到了身强力壮的公羊们撇下母羊猴戏仓皇逃命,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更重要的是,它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了救它甘愿以身饲狼。这就是说,它既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酷烈,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最关键的是,母羊猴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毅然豁开自己脖颈上的动脉血管,一汪热血像糨糊般地贴到它的额顶。在这短暂的瞬间,母亲的生命渗透到它的血脉,母亲的力量融化在它的血液,母亲的灵魂依附到它的身上,母亲的意志也灌输进它的心田。

一年多过去了,每当它睡醒后睁开眼睛,便会清晰地看到自己额顶笼罩着一片红光。这既是苦难的血光,也是激励它复仇的灵光。透过那层红色光晕,它便看到母羊猴戏在脖颈动脉血管被狼牙撕开后那双凝视它的眼睛;那眼睛清澈圣洁得就像从日曲卡雪山上流下来的溪水,烫得就像火塘里通红的火炭,充满了殷切的期待,饱含着无声的召唤:

———儿啊,愿你成为敢于同恶狼拼斗的勇敢的大公羊,为我报仇!

于是,血顶儿心里便会蓬蓬勃勃燃起一团复仇的火焰,便会升腾起一股为母亲讨还血债的冲动。

它生下来第一眼就看到众多的公羊被一匹黑母狼吓得仓皇逃命,这情景印象太深刻了,就像镌刻在心里的一幅木刻画。它想,它倘若像其他公羊一样按照传统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其结果必然也像其他公羊一样,心里虽然恨狼恨得要死,却一见到狼就害怕得拔腿逃命。它要换一种活法。

它想,要敢于向狼挑战,首先要克服羊孱弱的天性,要敢于面对张牙舞爪的狼,敢于正视血淋淋的现实。由此,它空闲时不再像其他羊那样看碧绿的草地看瓦蓝的溪流,而是长时间凝视巍峨的日曲卡雪峰。峻峭的山峰,惨白的积雪,渐渐洗去了它瞳仁里多余的温柔,目光变得冷峻,变得无所畏惧。

第二步,它要努力使自己的身体变得强壮,变得矫健,有朝一日和万恶的黑母狼交锋时,在体力和耐力上占有上风。因此,它不像其他羊那样吃饱了就躺卧在被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草坪上反刍胃囊里的草料消磨时光,而是跳跃奔跑,练习羊的格斗技巧。

第三步,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让头上那对羊角改变形状。它心里十分清楚,要战胜凶恶的狼,光有无所畏惧的精神是不行的,光有出色的体力、耐力和格斗技巧也是不行的;狼有尖利的犬牙的锋利的爪子,羊仅仅用血肉之躯,再勇敢也难免成为狼果腹的美餐;对付狼,必须要有致命的武器。羊是草食动物,老天爷没给羊可以撕扯的爪子,也没给羊可以咬断骨头的牙齿,羊蹄平得像人的鞋底,羊牙连人牙都不如,人牙还能嚼得动煮过的肉,羊牙却只能碾磨树叶草茎;羊唯一能与狼牙狼爪抗衡的就是头顶那两支尖角。可不知是造物主故意与羊闹别扭,还是老天爷存心和狼一个鼻孔出气,那两支又长又粗的尖角长着长着就在头顶盘起花结,长得越长,盘的花结也就越大,结果,拉直了就是一把锋利的刀剑的羊角,盘成了一种摆设,盘成了一种不实用的装饰品。

血顶儿不愿意自己正在生长的两支角像其他公羊一样也朝左右两侧盘绕,就把角嵌进狭窄的电击石,让角笔直地向前生长。它头上长羊角的地方刚好是母羊猴戏那块热血喷溅的地方,也许是因为被沃血浇灌过,也许是因为被母性永恒的灵光照射着,这两支羊角日长夜大,完全顺着血顶儿的心愿,笔直挺拔,如刀似剑。

小溪边发生的事,使头羊绕花鼎终于明白血顶儿为啥要把自己的羊角扳直。

那是金秋一个美丽的黄昏,夕阳坐在山顶上,像只硕大无朋的金橘。满山的枫叶像片火烧云,把整个大霸岙都映红了。绕花鼎率领奥古斯盘羊群到小溪边饮水。正当羊们敞开肚皮喝个痛快时,担任哨羊的老公羊吞日突然抻直脖子朝溪流对岸“咩咩”叫了两声,声音短促尖厉,一听就知道是在报警。所有站在溪边饮水的盘羊刹那间都停止饮水,扬起脖子,挺直前腿,弯曲后腿,做好跳起来逃窜的准备。绕花鼎一面举起前蹄,一面翘首向对岸望去,只要它的蹄子一落到溪边的卵石上,发出敲击声,整个羊群就会像一阵风似的逃进地形复杂的山沟沟去。

首先映入它眼帘的是一匹黑狼的剪影。那匹黑狼在距离小溪对岸约两百码的一条小路上穿行,夕阳把黑狼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说真的,它的前蹄差不多就要叩击下去了,可就在这时,它又看见黑狼嘴里叼着一件很大的东西,仔细望去,原来是一头小獐子,这使得绕花鼎改变了主意,没立即将举起的前蹄叩击下去;它是阅历丰富的头羊,它晓得一匹狼在正常的情况下,获得了猎物,就不会再没完没了地进行猎杀,也就是说,狼只有在饥饿状态下才对羊群感兴趣。这匹黑狼刚刚逮到一头小獐子,一般来说是不可能放下小獐子来追逐奥古斯盘羊群的。

接着,绕花鼎又发现了一件更能让它放心的事,那匹黑母狼不知怎么搞的,叼着小獐子走十几步,就要停一停,把小獐子放下来,张着嘴,拖出鲜红的舌头,大口大口喘气,这表明这匹黑狼已经筋疲力尽了。绕花鼎好生奇怪,狼是以凶悍顽强著称的猛兽,善于长途奔袭,逮一只小獐子,就算很累很辛苦,也不至于会疲惫到这种程度。它再用心朝黑狼打量,哦,黑狼的腰粗得像节佛肚竹,腹部鼓起一大坨,像塞着一只南瓜,原来是匹怀孕的母狼,而且是临近分娩的母狼,行动不便,又怕伤了胎气,不敢剧烈运动,所以才叼着小獐子走几步就要歇一歇。它知道,临近分娩的母狼只要有死耗子可吃,就不会大动干戈来追撵善于奔跑的盘羊群。

又是叼着一头足够吃两三天的小獐子,又是腆着肚子临近分娩的母狼,等于双重保险,是不会对奥古斯盘羊群构成实质性的威胁的。

绕花鼎轻轻将那只举起的前蹄放落下来。

果然不出它的所料,黑母狼走到羊群的正对面,连看一眼羊群的兴趣都没有,嗥都不向羊群嗥一声,默默走它自己的路。

到底面对着的是羊的宿敌,虽说按目前的情形是不会有危险,但绕花鼎仍不敢太大意,目不转睛地望着正在河对岸穿行的黑母狼,其他羊也学着头羊的样,目送着黑母狼离去。

眼瞅着一场危机就要化解为有惊无险的游戏了。突然,寂静的小溪边“咩———”爆响起一声愤怒的吼叫,一头羊冲出群体,撒开四蹄向小溪对岸奔去。溪水很浅,最深的地方才浸没盘羊的肚皮,四只羊蹄踢起大片大片的水花,犹如一条大鱼在拼命甩动尾巴。绕花鼎吃了一惊,举目望去,唉,又是血顶儿!

这家伙真是吃了豹子胆,疯得没边没沿了。狼不来欺负羊,羊理当暗自庆幸,它倒好,还主动冲上去挑衅,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