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一 - 怜花宝鉴 - 孙小乔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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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一

“不如我们来比比生孩子怎么样,看谁生的快,生的多。”林仙儿倒是没想到七姑娘也不害羞,但她没有惊讶,笑的更加魅惑。却见‘七姑娘’随手从衣袖里拿出一把匕首来,说道:“比生孩子太麻烦了,不如我们来比点更刺激的,姐姐你敢吗?”

林仙儿开始摸不透‘七姑娘’的路数,但见沈岳一句话不说丝毫没有开口劝的意思,争胜心起,笑了:“有什么不敢的,就算妹妹要比杀人,姐姐也奉陪的。”

‘七姑娘’笑的更开心了,笑着笑着就抬手用那匕首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林仙儿哪里想过这等变故,尖叫一声,吓得从凳子上站起来。‘七姑娘’脸上已经渗出了鲜血,但她好像浑然不觉,似乎更加兴奋了,她举着匕首又在另一边脸颊划了一道,笑眯眯的走向林仙儿,脸上的血肉翻起,从嘴角划到耳根,绝美的容颜渗出一道道鲜血,可她好像一点都不知道疼,竟然还在笑,简直就像个魔鬼。

林仙儿使劲的摇头,吓得脸色苍白,一眨眼又见‘七姑娘’大笑着将那锋利匕首□□了自己的胸膛,那银白的匕首闪着光正好就插在她胸前的圆润上,只听‘噗’的一声,她左胸前的那坨白肉竟被她齐刷刷的切了下来,就掉到了地上,鲜血顺着胸前往身下流,可是她竟然还在笑,笑着一步又一步的逼近林仙儿。

林仙儿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她尖叫着转身要跑,可那原本没有插上的门却像是被钉死了一样怎么打都打不开,她求助的看向沈岳,却见沈岳只是盯了‘七姑娘’笑着摇头,竟然好像司空见惯了一般,眼睁睁的看着‘七姑娘’又用匕首将胸前另一坨肉的也给割了下来,一点都不觉得可怕,他竟也在笑。

疯子!都是疯子!

林仙儿用力攥着自己的衣襟,将自己的胸口捂得紧紧的,在这一刻她仿佛一下子掉到地狱里,浑身冰冷,‘七姑娘’血淋淋的手上举着匕首一步一步向林仙儿逼近,胸前的圆润变成了两个窟窿,可怕又血腥。林仙儿不停的后退着,尖叫着呼喊:“我输了我输了,快放我走!”

“好姐姐,来嘛,该你了。”

‘七姑娘’的手攥着匕首,她的脸与前胸都是血肉模糊,白的肉红的血,她脸上的笑容此时一瞧似乎也变成了魔鬼的模样,仿佛下一刻就要长出了獠牙将人咬住吞噬了一样,可这还不算完,只见那‘七姑娘’抬手竟又从自己喉咙上划过,深的几乎要隔断了喉管,这次连沈岳都变了脸色,可‘七姑娘’就像没有知觉的怪物,依然不觉得疼,只是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响,}的人要发疯。

她竟然还没有死,周围忽然响起一阵阵刺耳的哨音,忽远忽近,如同幽灵鬼域。

在这一瞬间,林仙儿忽然觉得整个白云阁都是一座鬼城,她跌跌撞撞的终于撞开了房门,逃命似的跑了出去,竟然发现方才还是热热闹闹的厅堂,突然间一个人都没有了。

静的只剩下那幽灵般刺耳的声音,连带着整个太原城似乎都成了一座死城,林仙儿拼命的跑,拼命的逃,终于追上了龙啸云,可无论她怎样呼喊龙啸云的名字,他都没有一点反应,眼神空洞无神,就好像被那魔鬼吸走了魂魄,成为了行尸走肉一般,嘴里只念叨着李园的房契。

林仙儿觉得自己也跟着发疯了,她后悔了,这一刻才意识到,无论是白云阁的七姑娘还是沈岳,都不是她该去招惹的人。

沈浪抢过王怜花的匕首扔到桌上,瞧着他这浑身是血的模样,也笑不出来了,他伸手检查王怜花喉咙处划破的口子,真怕他一个不小心伤到自己。

见他无碍,沈浪这才放心,松口气道:“王兄啊王兄,以后这种玩笑,还是莫要开了,害沈某白白担心。”

“沈大侠难道连王某的手艺都信不过?本公子自由分寸。”王怜花恢复了自己的声音,拿了手帕擦擦自己的手,到处都是黏黏的血浆真让人难受。

他看了看还在窝在墙角的龙小云,心里有点佩服这小子的胆识了。

“小子,你不害怕,怎么还在这里不走?”

龙小云虽然脸色苍白,却要强迫自己表现镇定,他听见‘七姑娘’的声音,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咬着牙道:“我不怕,我知道这不过只是种很高超的易容术而已。”

王怜花收起脸上的笑容,不再说话,转身绕过屏风,进了里屋。

龙小云是林诗音的儿子,想必当年自己写的《怜花宝鉴》已被林诗音暗中抄录下来,她没有遵守约定将书转交给李寻欢,而是见龙小云被废了武功,便将这秘籍给了自己的儿子。

《怜花宝鉴》记载了王怜花的毕生绝学,看过之后,自然会猜到这不过是他精湛的易容术而已。

“很好!”王怜花自顾言道,他觉得龙小云这小子还算有几分胆气。

思量间,沈浪已走进来帮助他将脸上与身上的血浆擦干净,又用早就准备好的醋与热水帮他熏了脸,王怜花将那面皮揭下洗干净脸,沈浪又拿毛巾帮他将脸上的水渍擦干净,又顺手拔了他头上的珠钗,帮他束好了发,绯红色的长袍穿上身,这才恢复了千面公子原本的模样。

于是还躺在被窝的李寻欢与阿飞,就从掀起的被角里,眼睁睁的瞧着那绝色美人儿,三两下变成了俊俏的美少年。

阿飞愣住了,十多年过去了,王怜花竟还是当年梦中那少年模样,绯衣如火,一点都没变样。

“还是这样顺眼些。”沈浪满意的看了看眼前人的脸,最后帮他把腰带系好。

王怜花瞧着沈浪那胡子邋遢的模样,脸上还贴了一块极丑的伤疤,一副嫌弃的表情道:“我却看你不顺眼,你最好快点把你的脸洗干净,否则我那乖外甥该嫌你丑不认你了。”

说着就举了那壶掺了醋的热水,开始给沈浪熏脸,熏完之后一双手在他脸上揉了揉,拿起匕首便将他脸上那块疤切开,只见白光一闪,刷刷几刀,沈浪脸上的浓密的胡须与长疤便一块又一块的掉到了盆里。

片刻功夫,王怜花已为他卸好易容,拿湿毛巾为他擦干净了脸。

李寻欢已经惊讶的坐了起来,心中赞叹这双妙手绝技的同时,还惊讶于沈岳原来的面容。

这就是他记忆中的沈岳,那利剑一般的眉毛,星眸一样的眼睛,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脸廓,真的和阿飞好像,只不过他再怎么年轻还是比阿飞多了些岁月的沉淀和千帆过尽后的从容,那嘴上永远挂着的三分笑意,让他更有亲和力,不似侠客浪子,像是清瘦的长者书生。

一个沉静稳重,潇洒从容,一个玉面朱唇,惊艳才才,好一对珠玉璧人。

十几年时光匆匆,竟然未从在两人脸上留下半点岁月痕迹,比起那经历寒霜击打鬓角已有了白丝的李寻欢看起来年轻太多,他再也压抑不住自己嗓间的瘙痒,重重的咳了出来。

王怜花已知道了阿飞与李寻欢之间超越了友情的这种关系,想来也知道李寻欢心中的忧虑,阿飞还年轻,而李寻欢却已经要步入中年,又如何陪阿飞白头到老,于是他难得出口安慰。

“年轻人啊,不要想太多,有本公子在,保你活到古稀杖朝之年还能活蹦乱跳。”

心里堵归堵,但这江湖上也只有小李探花这种人才能配的上他的好外甥。

沈浪也早就知道阿飞爱上的人不是林仙儿,而是小李探花,好像这世上所有的事他都了解于胸,谁的心思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没有反对,只是点点头附和道:“这世上因缘际会本就奇妙,生死不弃的感情来之不易,当好好珍惜。”

这世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向来见不的别人快乐的小魔头都能改邪归正大发慈悲,发发善心救死扶伤,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龙小云见到李寻欢从屏风处走来苍白的脸色更加难看,他原本以为龙啸云要说动沈岳杀李寻欢虽然困难,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办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沈岳竟与李寻欢早已串通好,目的不过是为了要回李园的地契,为了羞辱林仙儿。

龙小云气的发抖,瞪着李寻欢冷笑:“好一个无情无义的李寻欢,害的我娘日日以泪洗面还不够,还要与外人串通一气,夺了我娘的房子,要把我们一家人赶出中原才算完。”

李寻欢这辈子的软肋就是林诗音,龙小云如此言语就是为了气死他,偏偏李寻欢每次都正中下怀,必要被他说到心痛的咳出血来倒了下去。

沈浪听他如此言语,才知一像宽容为怀的李寻欢为什么会废了这样一个小孩子的武功,他皱了皱眉头,心想王怜花的本事若真被他全学了去,若他不学会改邪归正,再过几年,岂非又要天下大乱。

王怜花对这种从小就喜欢作死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头疼,他狠,你比他更狠,总会有法子制服他,沈浪就是脸皮太薄,没法对这种小孩子下手,你看那完颜康,心狠手辣不比龙小云好多少,这样的孩子大多数就是被父母惯的臭毛病,叛逆又心理阴暗,说的通俗点就是不知好歹欠收拾。

王怜花忽然对龙小云有了几分兴趣,笑道:“好小子,心狠手辣,颠倒黑白,不错不错有前途,不如你拜我为师,让我好好调/教、调/教如何。”

龙小云见到李寻欢,一时心急,将方才的大胆猜测抛到了脑后,听王怜花如此言语,气道:“呸,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当我师父!”

“唉,可惜可惜……”王怜花一点都不生气,他摇摇头,满脸痛惜的模样,站起来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对龙小云说道,“那就走吧。”

龙小云猜不透他的意思,问:“去哪儿?”

王怜花笑的很慈祥,真像个和蔼可亲又温柔多情又能包容万物的好长辈。

“当然是去你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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