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恋
班级里的同学估计都习惯了连欢默不作声的风格,没见过他跟谁走得特别近,也没见过他主动发表自己的看法,当下却忽然开口替林希之说话,引得别人很是惊讶。
“先不谈林希之配不配当男人,我们来谈谈你配不配做人。”连欢啪地将面前的书合上,狭长的双眼微微眯起,抬头看着那个刚才对林希之出言不逊的男同学。“难道你这二十年里受的教育跟我们不同吗?怎么都不说人话呢?连‘尊重’两个字是什么意思都不懂就敢出来大放厥词?”
“只是随便开个玩笑,林希之本人都没生气,你高/潮个什么劲?”那人被连欢呛了两句后也不服气,立刻反击。
“哦?除非林希之生气,否则你不会闭嘴?”连欢冷笑,脸上的表情十分阴沉。坐在他旁边座位的林希之有些不安,不知要怎么阻止这两人,毕竟事情的起因是自己,不能一直沉默。“我觉得能有这种特殊待遇的,除了林希之家里乱吠的狗之外没谁了。”
此话一出,林希之顿时目瞪口呆,那人也被气得够呛,额头的青筋都崩起,连欢嘴角的笑愈显得意,伸手拍拍林希之的肩膀。
“去买条链子给他栓上吧,这样才能把狗养好。”
被骂的那人气的想要开口说脏话,却正赶上上课铃想起,毫不知情的老师在讲台前站好,他只好悻悻地回到座位。
连欢一直挂着嘲讽的笑目视那人回到座位。果然怂了,只会欺负林希之这种好脾气的家伙,一般都是怂货。不敢碰硬的就挑软的捏,以此来满足自己扭曲的心理。如果没赶上上课铃,不管这人是要继续吵架或是动手打架,连欢都丝毫不畏惧,这种情形他过去就经历很多了,相关的经验和毒舌能力也都是在这种摩擦中积累的。不能依靠父母,不能向老师求助,那就靠自己解决,反正这些问题也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引来的。
只不过是因为他喜欢男人而已。
上课后,连欢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该听课听课,该走神走神,一会儿记记笔记,一会儿转转笔,仿佛课间发生的事都只是幻觉。而林希之却因为刚才的事变得无法集中精神,时不时转头看看旁边的连欢,几乎平均每分钟都要看一次……连欢当然也察觉到身边这位室友的异常举动,但没有做出任何表示,毕竟自己会替他说话也是一时兴起,并非想要和他变得亲近。
可林希之不这么想。
连欢之所以会如此仗义相助,那必然是将自己当做挚友了!在林希之的记忆中,只有袁灵和袁卿才会这么站出来为自己说话。既然连欢也这么做了,那俩人的关系还用说嘛!
所以,连欢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林希之缠上了。
从早上到晚上,几乎成了连体婴儿。
每天清晨闹钟响后,寝室内几人按先后顺序分别洗漱,连欢起得早总是第一个收拾好,而且他从来不等其他人自己去食堂吃饭,然后去上课。性子比较慢的林希之大多数时候会跟喜欢赖床的寝室长一起去吃早饭,但因为这俩人不是同一个专业,课程总是不同,林希之便总是要独自去吃早饭赶晨读。自从发生这件让林希之产生“误会”的事后,林希之便开启飞速模式,早上紧追着连欢的脚步跟着他去食堂,起初还因为吃饭慢被连欢甩下,后来练成大口咬包子大口塞饭的技能,冒着被噎住的风险硬是跟上连欢的步调一起去教室晨读。
连欢没想把林希之当回事,他爱跟就跟,跟不上也不等。不过他小看了林希之的执着和同化能力,本以为这货过不了多久便会放弃,谁知林希之这一坚持就坚持了半个多月,丝毫没有放弃的迹象,连欢只觉得自己身后像是跟了一只找不到家的小猫,要是不养它就绝对不会离开的那种。
时间过得快,转眼又一个多月就这么过去。
连欢渐渐习惯林希之的跟随状态,并开始放慢自己的步调配合他的慢性子。维持着这种状态过了这一学期,期末考试徐徐展开,大家也早都开始忙着订回家的车票,不准备回那个家的连欢始终没有任何动作。考试结束后,同学们拖着行李一一回家,寝室内就只剩下了林希之和连欢。
“连欢你不回家吗?”
林希之躺在床上一边听歌一边无所事事地晃着两只光溜溜的脚丫,连欢坐在书桌前不知在写些什么。林希之连续观察连欢几天都不见他有一点要收拾行李的意思,十分好奇他要留校到什么时候。
“你不也没回家吗。”
他们专业的期末考试经常被学院安排在考试周前几天,而外国语学院在全校各个学院里又是考的比较早的,所以放假也就早,一直被其他学院羡慕嫉妒。
“啊,我是在等青梅竹马考完试一起回去。”
袁卿在知道袁灵和林希之的考试日期后第一时间为这俩人订好了回家的高铁票,所以林希之完全不用操心提前订票的事情。
“哦。”连欢不想继续深聊,冷淡地回应。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呀!”林希之不放弃地从上铺爬起来,趴在栏杆上伸出头,死缠烂打追问。“都没见你订车票,你要怎么回家?我记得你家也是在XX省吧?”
连欢的家乡话和林希之一样,应该离得很近才对。既然两人家乡离得近,那就说明连欢的家离学校也很远。距离远的话车票很不好买,所以袁卿才总是提前一段时间询问袁灵考试安排,帮他们提前买票。连欢却都不去关注订票信息,莫非也有人替他买?
“嗯。”连欢思考片刻,纠结到底要不要回答林希之的问题。“我申请留校,不回家。”
如果一直敷衍,这家伙绝对会打破砂锅问到底,还不如直接把答案告诉他。
“哎?不回家的话不会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