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 斗雪红 - 牧葵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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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1.

所等的人即r来到。

诛银和他这二哥,要说像,从眉眼到鼻梁、再从嘴唇到下巴,彷佛一个模子里出来的娃娃。然而要说不像,李青眉眼温润如玉,更烘托得诛银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矮、驼、瘦小。当见到李青时,诛银恍惚就想起欧阳临背地里说他的一句──「那么难看的一个人」。

李青近日肯定也暗自替李家四处奔波,但看他,还是俊俏,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张脸干干净净,摸到斋柳阁也不见他费了什么功夫。诛银与他在房里对坐,无茶可奉,客从远方来,只有点一盏昏黄斑驳的灯。

「你瘦了好多……熙儿,他们待你不好吗?」

李青抚着他的手掌,都是疤,深深浅浅的凿痕。当下也不见诛银表现出什么怨恨,只是看,李青的手指头圆润而纤长。

「倒没有。只是你知道,而今我没办法时时接近宴君了。」

还想多关心他几句,诛银开口就提正事,反而噎得他一时说不出话。于是沉默下来,李青凝视着诛银映在灯豆下病白无生气的脸,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似也不甚关心──忽地想起自己这弟弟,过去两年作的是太子的男宠。男宠是什么?就是和后宫嫔妃般,用来取悦贵族欲望的……李青念及至此,脸上不禁一红。又想到诛银的立场,怕比侍寝的婢女来得更轻、更贱。一下子感到心疼,恨不得就这样带他离开这地方。

「没关系的。苏少迟那人……你不必再费尽心机地贴在他身边了。战事胶着,他和黎国公主这桩婚事,正是我们的机会!我想趁这时机,让你重回日光下,只须办成这件事──」

杀掉一人。

李青比出一根食指,脑袋前探,覆在诛银耳边轻声讲了个名字。不是诛银想的人,但细思起来也没什么不妥当,正是恰如其分的安排,把危机变成转机、再将转机化为他们稳固李家的时机。

「你只须在合适的日子取那人性命。届时我安排人手,把事情处理妥当。其它的,交给这风声去传。我们回祺国,等宴黎两国两败俱伤,大祺能从中得利,你便是英雄。」

那个人,诛银确实想杀。他感觉到手指末端变得冰冷,突然渴望能握着他惯用的尖刀。但一用力,他只碰到李青软绵绵的手掌,脑袋「轰」地冷下来,思路也转而清晰。

「哥,你有没有想过,兴许这计划第一步就猜错。我这身分,黎国说不准会把矛头指向大祺,届时李家三边不是人,逃都没有逃的空间。」

「不会的。熙儿,你不晓得外面的人。他们从不知你来历,只道你是──」

李青顿了一下,小心地转了个说法。

「只道你是个可怜又可恨的南人。说你这身伤,是给苏少迟弄的。你是当今宴君曾经的……禁脔,谁又晓得你是李家夭子?」

他是苏少迟的。原来如此。诛银垂下眼,他居然有个确切的身分了,扮了他二哥这么久、这么长的日子,假戏真作、爱恨不分。苏少迟的禁脔,他这下有了个身分,这是件多稀罕的事。

「我明白了。」

他是个刺客,刺客的宿命终为双手染血。他很想问问李青是否亲手碰过尸身的温热,但一想,冀望自己的家人所遇坎坷,又算什么道理?

「你自己──也务必保重。」

李青拍了拍他的手,眼色柔和,轻轻在他额上落下一吻。这一吻是亲人间的短暂告别,于诛银而言,却更似此生绝决。

2.

车舟劳顿,黎国的常安公主终于来到关外。常安自小娇弱,旅途的颠簸使她几乎没有精神注意沿途风景。父王日前匆匆决定了她的婚事,没怎么准备便离开故乡。这一联姻,常安明白她大概再也回不去黎国,脸上不免显露伤感,引得贴身服侍的婢女很是担心。

「您没事吧?」

服侍她的婢女叫阿碧,正把头探进马车,满脸担忧地看着主子。常安公主扶着额头,挤出一个笑,斜着身子拉住阿碧的手,方才觉得安心了些。

「没什么,只是有点……晕。我一想到没来得及与姐姐告别,便觉得这趟走得太仓促了。」

她的声调柔柔的,有些悲伤的色彩,却并无埋怨之意。这天下之大,自己的命运有多少人作得了主?她难违父亲的旨意,却也愿担负起皇女的责任。

阿碧回握住她的手心,公主小巧细软的手轻轻地搭住她五指。

「殿下,别太难过了。虽然这几个月宴国与南祺久战不休,但至少听闻宴君是个不错的人。公主到宴国,自然还是有人尽心服侍您,要是还有什么委屈,大不了咱们回去就是。」

「阿碧,这可不止是我的婚事,还是宴黎两国抗祺的一纸盟约呢。」

常安公主微弯嘴角,眉如远黛,温柔地瞧着她的婢女。宴君是什么样的人?她认为怎么都好。倒是阿碧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待一切安顿下来,也该替她找个合适的夫婿。

「公主,您真是……」

阿碧不知她心思,兀自为自家主子忿忿不平。常安公主摇了摇头安抚,抽回手,便坐回椅上。

「我累了。想睡一下。」

「那我去让他们走得稳当些。」

阿碧的脑袋消失于车帐后,常安公主收起笑容,闭起眼便沉沉入睡。这日是四月二十三,前半天他们已进入大宴国土。

苏少迟的新娘──睡在椅上的是个标致的美人,胸前起伏着一串天眼玛瑙。柳枝细腰裹在传统的黎国布袍间,袍上绣着翠鸟花纹。最美的是她的头发,乌黑得像条蛇般蜿蜒于椅座上,摇摇欲坠的两朵花饰垂至她耳鬓处,无伤大雅的一副模样,反惹得人更加怜爱。

车程又继续了半日,次日一早,便有宴国的信使送来消息。

「公主,宴君要来亲自接您了!」

阿碧难掩兴奋地跑到常安面前。一国之君,亲自来迎接他的新娘。常安公主忽地有了踏实感,父王临行前有道,封后一事,似乎是真的。常安不明白黎国对战事的影响力,但她听阿碧的禀报,便觉得宴君应该是个温柔的人。

她不自觉地展露笑颜,阿碧更是高兴得手舞足蹈。告诉了她后又跑车帐外,上上下下把消息和随行的人全说了一遍。

常安笑看着她活泼的婢女,一行人又走了十几哩路。走至一处山谷边,果真远远地见一马队扬尘而来。

带头的青年玄黑衣袍,高鼻深目生得奇俊无比。阿碧并非第一次见北国人,却不知北国那些成日只会纵马扬歌的男人中,还能有个这样的儒雅书生。说是书生,似乎也不妥贴,眉宇间的英气和熟练的御马姿态并不违和,首次照面,她便认定,公主的丈夫苏少迟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那么她便放心了。

「殿下,宴君来了!」

她回头喊她的主子,常安公主匆匆忙忙地下了马车,见自己的丈夫,盈盈便是一拜。衣袍未及沾地她便被一只手扶住,修长的指头扣着她手臂,旋即头顶上落下一道声音,低沉而温柔:

「别弄脏这身衣服。」

常安公主有些目眩,她看见那人衣上的花纹,是素雅的莲花。外袍下露出一身劲装,腰间挂有配剑。她形容不上来这男人的形象,但总觉拉住自己的手很暖、且有力。

她慢慢地抬起头,正眼看向苏少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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