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一九九 - 陋颜天下 - 轻微崽子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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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一九九

至今日庄砚还清楚记得,那日夜里,庄灵带兵杀回京城,接近天明时分,整座京城处于重兵之下,城头遍插当年殷氏一族所用白狮王旗。

自父亲睿亲王被君上所挟以要挟庄灵弃兵投降,庄砚就充满了不祥的预感。守卫宫禁的禁军统领带兵直闯睿亲王府,“请”了睿亲王入宫。

父亲从身边被人带走时,阳光炙热照在他的脸上,一道道皱纹深刻,远不是庄砚记忆中的样子。很早一起,他母亲带他住在一条陋巷之中,逢年过节均不得见这位生父。他们所住的小巷距离睿亲王府不过百米,他母亲也从未带他去过。唯独每年皇族秋狩出京的队伍经过,他的母亲会牵着才几岁的他站在门外,从千万人簇拥的人群里,以沉稳冷静的话语告诉他。

“马鞍上打着金菊的那位,是你的亲生父亲。看见那架马车了吗?”母亲的手指指着一个方向,神情是小小的庄砚无法清楚认知的。

当时李氏的表情中交织着冷漠、不甘、矛盾,以及恨,女人的恨往往细致绵长,经久不衰。

“看见了,娘,那个垂帘真好看,上面绣的什么?威风凛凛的,那是什么走兽啊?真有气势!”庄砚扯着他娘的袖子,焦灼地让他娘把他抱高一些,想把那帘子看得更真切一些。

奈何队伍丝毫没有为了一个孩子的无知放慢速度的意思。

当庄砚发现他娘无动于衷抬起头去看,那冷若冰霜的苍白脸庞让才满五岁的庄砚忍不住张嘴急切地颤着声不住说:“我们不看了,娘,回家吧。”

人群纷纷散去,庄砚拽着母亲的衣角,慌慌张张地四处看,街上人太多了,他忍不住有些慌,愈发紧紧攥着母亲的衣角不敢撒手。

“那是白狮,是殷氏一族的族徽,满朝中唯独殷氏有这个荣耀,白狮象征武勇,是先帝对殷氏世代忠烈的褒扬。”

庄砚眨了眨眼睛,没有看他娘,而是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拼命把小小的身子往母亲身上挤。

“白狮很厉害吗?”小孩稚嫩的声音问。

“是,很厉害。”年轻美丽的妇人露出个冷嘲的笑。

庄砚看见他娘的表情,怯怯出声:“娘……”

日光从李氏脸上掠过,她低下头,发丝缠绵地委顿在耳畔,温婉又迷人,抓住儿子松开的手,李氏柔柔道:“走吧,咱们回家了。”

那夜整座京城火把林立,马蹄敲碎这一城的安宁祥和,一夜过去,白狮旗占据皇城。外面的喧闹还未结束,庄灵的亲兵就闯入睿亲王府,他以主人的姿态,重新回到这深宅中。

李氏对庄灵避而不见,是庄砚匆匆从床上爬起,衣冠不整地在前厅迎接他的弟弟。

亲兵各自镇守这座大宅的角落,庄灵也未曾与庄砚叙话,见面就是一个手势,表示安抚。之后睿亲王府彻底处于他同父异母的亲弟弟掌控之下。

庄砚重新回到自己屋里,怎么也睡不着,一眨眼天就蒙蒙亮了。窗外一直隐隐约约传来女人唱戏的声音,当时庄砚也不怎么清醒,这一晚睡睡醒醒,猛然间如同一盆冷水兜头而下,他从床上突然坐起。

唱戏的,不就是他娘吗?

庄砚鞋都来不及穿好,披头散发地跑到后院戏台子一看,见到花架下一个人步伐沉稳地走过来,走到亮处,他看清了那个人的脸。

薄薄晨光中,被庄灵扛在肩头的那把刀,冷冷泛着杀人的雪光,刀锋上光彩斑驳,暗处可能是尚未擦净的血。

庄砚吓得肝胆俱裂,连忙冲出去,什么后果也不考虑了,他紧张得喉头直怵,慌乱地跑到戏台下,阻断庄灵直视李氏的目光。

李氏一个旋身,抖洒开水袖,身若软柳,目含流光,专注得如同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对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在乎。

庄灵放下手,刀锋坠地,拖出冰冷锐利的声响。

他这是要杀人啊。庄砚本极不愿与庄灵发生冲突,眼下胜负已定,这个殷氏留下的弟弟会承袭睿王府的一切,将来自己和母亲都要仰仗他的鼻息而活。但李氏是他的生母,生母杀了人,做儿子的也绝不会亲手将她交出去任凭别人处置。

庄砚一番天人交战,张开双臂拦在戏台前,真要打起来他可能一招就趴了,虽然两腿发软,却强撑着站直身体。

李氏的戏腔还是出现了颤抖,但她还在唱,唱她委屈的这一生。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词,宣泄着她的隐忍、愤怒、憋屈,她唱着戏本里的故事,回忆的却是自己的人生。

当年她才十八岁,与睿王相识于微末,她祖籍在远离京城的一个小山村里,有一天她在河边洗衣服,河水中泡着一件黑袍子,她本意只是想捞上来看看,还能不能改作他用。涉水走近了一看,才慌了神。

那不是一件袍子,而是一个人,一个被水泡得皮肤起皱惨白得如同已死的人。

这是一个毫无亮点和新意的故事,然而所有感情都发生在最细微之处。她倾尽一腔柔情,照料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说,他的命是她救的,从今以后,他就是她的。

那是个民风保守的村子,一个未婚有孕的女子,失去丈夫的庇护,日子过得很苦,可还能忍下去,因为她怀揣着一份心酸的甜蜜,她知道有一天那个男人会回来接她和她的孩子。男人走的时候,留给她一件信物,她趁着去城里卖花时上当铺问过,这块玉佩就值三百两实打实的白银。

能留给她这么贵重的信物,足见赤诚,她从没想过那个风流倜傥的年轻人会一去不回。

李氏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她娘终于发现端倪,一顿痛打之下,李氏肚里的孩子仍然顽强地活着。

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她收拾行囊,悄悄从门缝里看了一眼母亲。

她娘侧着身,泥塑一般静默不动,应该是睡着了。

李氏怀揣着兴奋、喜悦离开了小村庄,她顺着河流往上游找,一路磨破了不知多少双布鞋,脚趾全都长了水泡,每天夜里脱下来就要生生掉一层皮。十三天以后,她在上游一个重镇打听到这里数月前发生的大战,是睿王领的兵,又提及睿王是如何风姿卓绝,路人惋惜摇头,讲到一半突然转过去收拾他的茶摊子了。

李氏急了:“你还没说完呢,最后谁赢了?”

“自然是我们的人赢了,否则你站的地方,还能是北朔地界?”茶摊老板头也没抬,把一只只粗陶茶碗丢进滚水里烫煮。

“那你可惜什么?”

“可惜领兵的睿王是个花架子,中看不中用,其实全靠他手底下那一支殷家军,这可就太能打了,那可是从上祖传下来的,世代骁勇,殷氏一门俱是将才,就连殷家的小姐,个个也都精通兵法医术。睿王要求娶殷家的女儿,本想借此仗立下战功,殷家也是这个意思,才将殷家军借给他使,就这样,他也能中途逃遁,开战时不见在战场上大显威风,仗打完了,论功行赏的时候这才现身。”

李氏听得惊叹,喃喃道:“皇家也有这样的孬种?”词儿一出口,茶摊老板多看了她一眼。

李氏脸一红。

茶摊老板摇摇手:“夫人说的是实话,有什么的。可不就是孬种嘛。龙生九子,个个不同。何况这个睿王还是个旁支血脉,不说他了。夫人再喝一碗?这日头毒,我看你大个肚子也很辛苦,不妨多坐一会,等晒过这一头再走。”

李氏捧着凉茶,边小口地喝,在阴影里避着,又有点凉风,也不觉得有多热了。她只是心里有些震动――原来身份显赫的人,也可能是胆小如鼠之辈。

一眨眼她又想到了别处去,神色中露出向往。

殷家女,即便在她身处的那个小小村庄,也曾听过。

这世间没有几个女子不想降生在殷家,那一族可谓是北朔第一望族,那家的女儿是含着金汤勺呱呱坠地,一生一世被人捧在手心。出嫁前求娶的儿郎踏破门槛,便是皇家要娶,也要殷家老太君点头。既是如此千辛万苦娶回家的妻,自然夫君是要全力宠着疼着,只要殷家的女儿不是生来无盐,又哪里愁嫁呢?何况娘家硬气,受了委屈,哭一哭,就有人伸手。

李氏满面凄楚地垂下头,手掌无意识地在腹部滑动。

有那么一个瞬间,她产生了个念头,她要是……如果她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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