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合家欢? - 任性神医 - 君羽落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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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合家欢?

既然要远行,药庐里的事情总得安排好。

阿珩在门口挂了新的牌子,内容很简单,就一个意思:本人要出门一趟,由弟子坐堂为人诊病。鉴于两位弟子尚未积攒经验中,这期间,所有病人瞧病都不收诊金,药钱也半价。自然,这不是无偿的,条件是需要签一份契文,若弟子没给人治好,亦或治死了,药庐不负任何责任。不过也不必太担心,季越人会在药庐里坐镇,真要死人了,他定会争取抢救,看能不能把人抢救回来。

桔梗有些担心:“师父,若我们治错了怎么办?”她与菖蒲的医术还没出师呢。

“不是写了吗?人死了,概不负责,你担心什么?”

桔梗生生噎住,这不是负不负责的问题,而是病人真出事了怎么办?那可是人命。

“真出了人命,那就是你们医术不精,汲取经验,继续努力,别再死人就是了。”阿珩风轻云淡的道。

对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苏医师这是赤.裸裸要拿病人当小白鼠啊,还有没有人性啊。

对于旁人的指责,阿珩毫无理亏之色。“医者的医术最重要的便是经验,经验越足,医术越高,不给弟子实践的机会,如何出师?”便是她自己,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医术,非她天赋异禀,而是自她两岁起清便将病人都转交给了她让她练手。

啥?小孩子医术不精出事了怎么办?那不还是有做老子的吗?趁着人没死赶紧抢救回来呗。

苍凛就更简单粗暴了,不是拿阿珩试药便是活人试药,若是阿珩开错了药,他也不管,让阿珩自己解决,解决得了,病人能活,解决不了,病人自然是死路一条。

虽然抓了季越人的壮丁,但阿珩也不是完全不给酬劳,给了季越人一卷长长的帛书。“此乃医书《针法》,做为帮我看顾菖蒲与桔梗不弄出人命的酬劳。”

季越人将《针法》推了回去,若是过去,他是一定会收下的,在这个什么都讲究私藏的时代,书籍都是宗族世代相传的东西,除非是世交或弟子,否则一概不予借阅。外人想要得到,就两个法子,一是结两姓之好,妻子的嫁妆里自然会有抄录的典籍,书籍是嫁妆里用来压箱底的,也是最珍贵的东西;另一个法子便是熬到该宗族没落,山穷水尽不得不贩书赚取钱财。

《针法》乃离国太子琚的太子妃所著之医书,在太子妃殉情后便失传了。季越人曾为此很是扼腕,扼腕的也不止他一个,当年疫区里活下来的医者提到《针法》时都很扼腕,不是恨不早生几年去离国抢救医书就是深恨没去求见太子妃借阅一下,以至于那般出神入化的针法失传。纵然这个时代出远门很危险,毒虫猛兽横行,剪径的强人一抓一大把,但哪怕是死在路上至少努力过了,不会遗憾。

还有太子妃,不就死了个男人吗?至于那么想不开?一代神医啊,就这么死了,多可惜啊。若是还活着,不知会不会有更完善更好的医书问世。

太子妃你的殉情是对医道的犯罪,不赦之罪!

季越人将脑子里的乱七八糟的思绪甩掉。“你我乃生死之交,何须如此客气。”

“你不要?那算了。”阿珩随手拿起医书就要丢一边。

季越人赶紧拦住阿珩。“诶,你对医书就不能尊重一点,这可是无价之宝。”

阿珩不以为然:“不能发挥作用的东西,再珍贵也是废物,你到底要不要,不要的话我就放回去继续发霉了。”

季越人无语的收下了医书,叹道:“其实我是想你收我儿子为弟子的。”这些日子他也看了看阿珩两个弟子的医术,年纪小归小,医术也谈不上高超,却很老道,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季越人很清楚,自己的医道成就也就如今这般了,可他的儿子却不是,年纪小,可塑性很强,只要教得好,定能超越自己。(菖蒲、桔梗:换你天天当药人,看你经验老道不老道。)

阿珩闻言,道:“待药庐完全修建好,我打算收徒,届时让季梓来试试,若他能通过,我便收他。”

季越人信誓旦旦的道:“他一定能通过,我儿子可是很出色的。”

阿珩没吭声,希望吧。

诸事安排妥当,阿珩便出发了。

高陵邑地处辰国西北,离牧云原不远,直线距离不远,真走起来的话,望山跑死马。不过几百里,却是辰国北部赫赫有名的山脉――燕环山,群山起伏,就没一块平一点的地方。中州西北也基本是这种地形,不是山就是高原,平原少得可怜。

阿珩表示:她一点都不想去高陵了。

从洛邑去高陵的路上一点都不好走,辰国的道路是列国中最发达也最好的,但这也不过是从十分的痛苦变成了五分,还是痛苦。

洛水流域以西,山峦起伏,道路......凭心而论,辰国的道路已经很好了,在别的国家,这种地形定然只有人走多了就有了路的那种小径,辰国好歹还修出了一条齐整的大道,就是坐车实在是颠了点,阿珩觉得自己的屁股都要碎成几瓣了。

饶是云洛在车里垫了厚厚的垫子,仍挡不住车子的颠簸。

咬死云洛的心都有,封地那么远做什么?

虽说云氏最早落户辰国时,辰国还是个积贫积弱的小国,便是辰威烈王有心,也给不了什么好地方当封地。但后来云氏一族为辰国戎马这么多代人,说一句辰国的江山是云氏一族打下的也不为过,辰国的每一寸山河都浸透着云氏一族的血。换一块近一点的,沃野千里的封地也不为过,可云氏的封地,单从高陵侯这个爵位从云越那一代一直继承到如今就知道封地的位置从未改变过,最多就是从原本的几里地变成了几百里,可还是群山起伏。

云洛问:“骑马如何?”

阿珩拒绝,骑马更颠簸,忍不住问:“你家没事要一片山地做封地做什么?”封地想要封地都是为了荫庇子孙,让子孙永享富贵,封地自然是越富庶越好,富庶的封地,每年的租税才肥啊,可高陵,不是阿珩说,那地方根本不可能有多少租税,甚至有没有人住都还是个问题。

云洛道:“人少,做一些事很方便,你也知,云氏其实就是连山氏。”

云洛不说,阿珩也快忘了这茬,谁让云洛着实同先知的形象不符。不过如此的话,也能理解了,神裔氏族见不得人的东西着实多了点。哪怕是上古时,神裔氏族聚族而居的地点也是极为隐蔽的,虽然族中子弟没少在外头活动,可就是没几个人知道他们的族地在哪里,尤以羲和氏族为甚,连君王都找不到羲和氏的族地。

阿珩抱着同样被颠簸得受不了的肉团子,痛苦的问:“我不管这个,我就想知道,还要走多久?”

“你若想早到,我可以急行军,也就一两日。”

阿珩反问:“能再慢些吗?”

“我已经很慢了。”一天的路程走了足足三日。

“反正你不是要一边练兵一边回去吗?再慢点也无妨。”

云洛:“......”再慢点与步行有什么区别?

虽然腹诽不已,但云洛还是放慢了速度,大军简直成了专门出来围猎的,沿途大大小小的动物都遭了殃。这也是同样是颠簸,阿珩想咬死云洛,肉团子却一点意见都没有的根本原因,天天有肉吃,再颠簸点也无妨。

阿珩虽然也天天都有云洛做的粥吃,且云洛做的粥从未重复,可阿珩仍旧郁闷,美食再好也改变不了快碎成几瓣的屁股的痛苦。

对此,云洛只能往车里堆皮毛,可大热的天,皮草堆多了是不颠簸了,却热了起来。阿珩还好,只是出了一点汗,肉团子却是汗流浃背,脱得只剩一条犊鼻裤,一身的肥肉都在冒汗,以至于阿珩最后不得不将皮草都给撤了。

云洛琢磨了许久,寻来了竹子,做了个盖子形状的蔑器,然后倒扣在车里,再坐在车里时,不管马车跑得多快都不会觉得颠簸了。相反,还很舒适。

阿珩坐在蔑器“垫子”上,没吭声,但近几日愈发浓郁的阴郁却是散去了,终于恢复了正常,甚至还诡异的透出了阳光的味道,瞧得云洛侧目不已,这女人气质不那么神经的时候其实还挺好看的。

途经北山北端的山时,云洛下令扎营,阿珩立马跳了下马车准备哺食。

队伍里的食材很多,都是肉类,虎贲过境媲美蝗虫,大象、g、犀牛、剑齿虎、野猪、大虫、熊罴、长虫、豹子、豺、狼、鹿、獐子、山羊、狐狸、兔子......只要是动物都没放过。猎物身上的皮草与能够充作药材的部分都被另外保存起来,最后剩下的肉则充作加餐。

阿珩取了鹿肉、獐子、野猪肉、g肉,剁成肉糜后用面粉与蜂蜜水做成了丸子,最后放入油锅里炸了炸,金黄酥脆的肉丸子新鲜出炉了......才怪。

阿珩炸出的第一个肉丸是金黄的,味道却是诡异的,咬一口,三七吃得津津有味。“好吃,再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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