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养蛊 - 任性神医 - 君羽落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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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养蛊

孔雀公子死了终究是个麻烦,巫盼大不了跑回沃州去,反正他不是华族人,跑回了沃州,谁也不能将他如何。但阿珩还要继续在中州生活,且辰国与离国的关系尚可(没有国土接壤,中间隔着几十个国家,关系再坏也坏不到哪去),她不想给云洛惹什么麻烦,因此孔雀公子捡回了一条小命,只是,那还不如没捡回来呢。

阿珩问巫盼:“东夷以渔猎游牧为生,你应该骟过牛马吧?”为了让牛马温驯起来,并且多长肉,牧人驯养的牛马多会骟了。

巫盼一怔。“骟过。”

“把他骟了吧。”阿珩轻描淡写的道。

巫盼简直要同情孔雀公子,遇上阿珩这是得倒了几辈子的血霉?

做为离国的敌人,巫盼对于离王膝下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子孙自然做过了解,公子兰根本没人能看出他喜欢什么,唯一能看出的便是,公子兰不喜欢别人对他的外形流露出让他不高兴的神色,一旦流露出来,人族所有酷刑任君挑选,不选也没关系,全套用上便是;公孙S是三位公子里,能力最差,但脾气与性格都是最好最正常的,好得近乎懦弱;这位孔雀公子范与公孙S差不多水平的能力,脾气却比公孙S大多了,做为离王花甲之年生的老来子,打小就是被捧着长大的,脾气大得很,稍有不如意便会往死里罚别人,而最鲜明的特点便是――好色,十一二岁便收了身边的宫女当暖床的通房丫头,到如今不过十七岁,后院便有姬妾数十名,而这还没将通房与蓄养的歌舞伎给算进去,否则能多达三五百。

公子范的姬妾有离王赏赐的,也有下属送的,更有他自己强取豪夺的,反正他看上了的女子,就一定要得到。至于这兴趣能维持多久,那是以后的事,就算没兴趣了,他也不是没钱,养在后院便是。不想养的话也可以送给朋友与下属,上位者将自己的姬妾赠给下属是一种殊荣,怎么都不算浪费。

巫盼没见过本人之前对公子范的印象便是四个字:色中饿鬼?

见着了本人之后,印象仍旧是四个字:色中饿鬼。

脚步虚浮,眸子浑浊,脸色苍白,一副被榨干了身体底子的模样,这人要能活过三十岁,巫盼定会表示由衷的佩服。

不过,如今还真有可能活过三十岁,身体底子被糟.蹋得差不多了,但如今还年轻,自此禁欲,修身养性,未必不能长寿。

如此想着的时候,巫盼已经利落的将人给骟了,阿珩丢给巫盼一瓶药让他给公子范用上,免得人真死了。

两人才将公子范给处理好,公孙S便寻了来,他也发现了阿珩的踪迹,只是被公子兰给耽误了点时间,来的时候已经迟了。

瞧着公子范惨不忍睹的模样,公孙S呆了一呆,他想过阿珩可能会杀了公子范,却怎么也没想到阿珩会如此。“阿珩,他是大父最宠爱的儿子,你这般,大父不会轻饶你的。”

阿珩理所当然的道:“离王不会对我怎样的,我只是废了他的一个儿子,又不是杀了他的继承人,更不是杀了他所有儿子,他不会当回事的。”

诚然,公子范是离王的老来子,离王对他的疼爱不可能作假,但阿珩不认为离王对老来子的疼爱能越过他骨子里的权衡利弊。

老来子再好,在大局面前,也就那么一回事。

阿珩对离王很了解,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虽然会很难过,但离王仍会亲手杀了公子范,何况如今只是为了大局对公子范被废之事轻拿轻放,甚至当没发生过。

这样的事,发生过很多次,四十多年前,太子b不明不白的尸骨无存,为了大局,离王选择了镇压此事。若非失去亲子的苏后不愿忍,硬生生的挑起了腥风血雨,诛杀连坐上万人,太子b一定会是有史以来死得最憋屈与冤屈的太子。

三十多年前,太子琚功高震主,为了自己王位的稳固,离王默许诸子以巫蛊之乱陷害太子琚,未必是想杀了太子琚,最多就是想利用此事废了太子琚,但他低估了太子琚与苏后的决绝,前者在巫蛊之乱中意识到真正想要自己死的人是离王之后,毫不犹豫的对王族展开了屠杀。他杀不了离王,因为离王是他亲爹,但他把别的兄弟都给杀了,那么不论怎样功高震主离王都不会再对付他了,当只剩下一个选择时,没有人会再蠢得毁掉这最后的选择,不论心里多恨。

虽然因为离王对于儿子的抵抗早有准备导致在巫蛊之乱彻底爆发才反应过来且仓促屠杀王族公子的太子琚没能将王族屠干净,屠杀失败后太子琚拔剑自刎,但苏后却逃了出去。那位早年与离王一同戎马征战,在离国军队里有着无与伦比的威信的女君以清君侧的名义发动了内战,若非苏后在胜利前夕暴毙,这离国江山是风姓苏氏的还是嬴姓离氏的,真不好说。

不过,离王的王位固然是稳固了,离国也在这接二连三的内斗中元气大伤。对于国家而言,离国输了,但对于离王而言,他赢了,再也没人能威胁到他的王位。

王位才是最重要的,公子范算哪根葱?

公孙S自然也明白自己的祖父是什么德行,子女孙子都不是最重要的,不过棋子尔,但阿珩你凭什么认为你有那个让离王不跟你计较的价值?

公孙S的疑问就差写在了脸上,阿珩微笑,这家伙归国已有多年,竟然还这般单纯。“我敢做,自然是因为我确定自己有那个价值。”

公孙S仍旧怀疑,阿珩素来有自杀倾向,虽然从未真的自杀过,但很多时候她一些下意识的行为就是在引别人来杀她,只是她身后的后台――苍凛昔日丰功伟绩太过恐怖,哪怕过去了近百年也没人能完全忘却那一场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因而没几个人敢真把她给杀了。

阿珩抬手给公孙S看了看手腕上的玉镯。“成婚没多久便让夫君成了鳏夫,太不厚道。”

公孙S的脸色刹那苍白。“你已成婚!?”

阿珩点头。

“是谁?”

“青雀,也就是云洛。”

“因为三七?”

“我很早就说过,虽然他们俩长得很像,但他们并非亲生父子。我嫁他,也只是因为我想嫁,与孩子无关。”阿珩陈述的道,莫说三七不是云洛亲子,就算是她与云洛的亲子,她不想嫁,十个孩子也不会让她改变主意。

公孙S默然。“若是你是云洛之妻,大父的确不会与你计较,他会以此为由让云洛付出利益。”

阿珩摇头。“他不会那么蠢。”

“云洛曾为你每日斩千名青人首级,此事是你不占理。”

“我是说,离王不会那么蠢。”阿珩纠正道。

公孙S茫然:“这哪里蠢了?”

“将这事揭发,我最多是不再踏足离国,他却要颜面尽失,成为列国笑柄。”阿珩理所当然的道。

离王重视利益,但他自个的颜面也还是要的,只是比不上利益而已,但怎么都比得上一个公子传宗接代的工具。

公孙S无法理解,但他也看得出来,阿珩不想说,他什么都不会问得出来。

公孙S将公子范带了回去,公子兰一看公子范的惨状便忍不住呆了下,真不愧是直系后裔,简直一个风格――神经病,动不动就掀案。

不过,公子兰郁闷的发现,这招无聊冲动归无聊冲动,却很有效,因为所有人都是怕死的。他们渴望登临绝顶,而登临绝顶的前提是活着,只要活人才能坐上那个位置,若是死了,也就没有意义了。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公孙S很担心,便问这位一直支持着自己的伯父。“大伯,此事......”

“父王不会计较的。”公子兰淡淡道。

若是别的人做的这事,离王肯定夷了那人三族,但阿珩,离王绝不会因此动她一根毫毛。哪怕阿珩将王族所有人都给杀了,公子兰完全可以肯定的说,他那位老子一定会很高兴的鼓掌,然后含笑九泉。

不过,把这么个家伙带回邺城,究竟谁会是活到最后的人呢?

养蛊,是将一堆的毒虫关在一只盒子里相互厮杀吞噬,直到杀得只剩下一只毒虫,那只毒虫便是蛊。

所有人都想成为最后活下来的那只蛊,但阿珩的归来,盒子里的毒虫还能按着正常的方式厮杀吞噬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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