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9
大年初一的一大早,天朗气清,季泽骋与邺言早早起床收拾了东西一起出发去去旅行。
在季泽骋回家“低头”以后,季爸爸仍没有表现出任何好脸,甚至除夕的时候都不肯与他们一起同桌吃饭。可是,尾款却如约而至。
季泽骋遣散了工人回家过年,自己与邺言收拾了行装,开着小车出发。
没想到目的地居然是“乡下”。
几天前,季泽骋问邺言:“想好去什么地方了吗?”
邺言似乎随意想了一下,就说:“乡下?”
季泽骋意想不到地接话道:“难得两人一起出去玩,去个有意思的地方吧。以前我们每年寒暑假几乎都会一起去乡下,不是吗?”
邺言说:“最后一次一起去是十年前。不,也许更早。”正因为以前一直都一起去的,所以现在才想回去看看。那个有他们共同记忆的地方,这是邺言想的。
季泽骋挑眉问:“你想去?你真想去?”
邺言点点头。
季泽骋一拍大腿,说:“那就去呗。”
但下决定那一刻,季泽骋脑海里想的是,他觉得“乡下”不是司空见惯了的小山和大树,就是一片蓝得不够澄澈的海。
似乎“浪漫”得有些不够……
路上,季泽骋开着导航,驾驶着他的小汽车,一路向乡下开去。
行道树快速地从两边窗户略过,车窗前的蓝天空旷悠远。
季泽骋说:“阿言,你知道吗?昨天,我妈还说要给我买辆车。她说,我的车都是租的,太不体面了。可是,我在想,我要和谁比面子?”
阳光照在季泽骋握方向盘的左手上,照得他手背上的皮肤透亮。他的手很大,单手就可以打转方向盘。右手随意地搁在边上,偶尔握住档位轻轻地摇晃,汽车就平稳地变了一个速度。
邺言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季泽骋手指关节被划破后新结的痂发呆,这样的痂子已经不止一次在他手上出现过。手背因为天气寒冷而出现褶皱的皮肤,此时耷拉在暖洋洋的晨曦中,闲适地吸取太阳的热量。
那只手很大,以前五指张开可以握住一整个篮球,现在这只手接触的不是钢筋就是方向盘。再看自己的手,纤细修长,指甲圆润,白皙滑腻的皮肤上除了食指和中指之间有常年握笔的茧子外,再没有一处薄茧。
邺言轻声“嗯”了一声,越过身子,用指尖去触碰季泽骋左手手指关节上的痂子,自言自语地说:“怎么还没愈合?”
就在指尖伸近之时,季泽骋的左手滑落,放在腿上避开邺言的触碰。他右手抓起邺言的手放回原位,闲闲地说:“开车呢。”
接下来,邺言懒洋洋地与季泽骋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
邺言说:“你决定要买车吗?”
季泽骋说:“当然要买啊。但不想看我爸的脸色,还是自己奋斗一把吧。如果再过两年,我应该可以全额付款买一辆好车。”
邺言也晒到了一点阳光,他调整姿势变成半靠在椅背上,轻声说:“嗯。你想买哪款?”
季泽骋说:“跑车怎么样?”
邺言笑了起来,问:“什么颜色的?”
季泽骋说:“蓝色。敞篷型的,晚上我们可以出去兜风。”季泽骋手指敲着方向盘,转头问:“你觉得呢?”
邺言轻笑出声。
季泽骋说:“怎么了?”
邺言闭上眼睛,轻声说:“红色好。”
季泽骋说:“那是女人会选的吧。”
邺言轻轻地说:“适合你。”
季泽骋说:“真的假的?”
邺言没有说话。
季泽骋脑海里闪过各色各样的跑车,他不解地说:“红色怎么适合我了?那么风骚。”
红灯的时候,季泽骋停下车去看邺言,发现他睡着了。无防备的闭上眼睛,很安心的样子。
季泽骋瞄了一眼红灯所剩的时间,犹豫了一秒后,季泽骋迅速地拾起邺言的左手,俯身轻吻了一下邺言的无名指,然后做贼心虚地立刻撒手,目视前方,假装啥事没发生似的继续开车。
殊不知此时,睡梦中的邺言梦到的场景正是十七岁的季泽骋运着篮球奔跑在操场上,阳光暖软的午后,学校的大树间蝉鸣声此起彼伏,一群年轻的学生在塑胶跑道上边走边说笑。季泽骋正好迎面跑来,三步上篮将球稳稳地送进框中。
进球后,他露出像是赢了全天下的笑容。
那颗球落地,咚咚咚……
十七岁张扬的邻居少年,怦然在邺言的心上。
约莫两小时后,邺言已经从迷迷糊糊中醒来。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没有说话。车内不知何时已经打开了暖气,邺言感觉所有的热气在往脸颊上涌。
路过小水家的冷饮店,邺言示意季泽骋停下。
当初看上去颇有特色的冷饮店而今变成了一家应有尽有的超市,门口还摆了一个水果摊,仍放着十年前的那张小桌子,桌子上有两瓶汽水。
邺言摇下窗户,对着正在帮忙搬饮料的女孩喊了一声:“小水――”
那女孩有着长长的黑发,她闻声转过身子,茫然地朝停在门口的车子望去。愣了几秒之后,她走出来,怀疑地张口:“邺言哥哥?邺言哥哥!”
邺言笑着说:“是。”
小水说:“天呐,你回来了!”
邺言说:“小水你长大变漂亮了。听我妈妈说,你去年刚和小浅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