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下的真心 - 别废话,张嘴吃药 - 爱荔丝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套路下的真心

流岚过眼,一幕幕如经年影画,转瞬即逝。方榆听着他平稳的心跳声,渐渐地止住了背脊的颤抖。

“我十三岁的时候,有一次翘课翻墙出学校,搭公车去市中心那片的一条小吃街玩。我记得那是一个周二,很多店家都选择在那一天单休。”

她趴在他怀里没抬头,比往常更沙哑的嗓音蕴含着一种别样的缱绻,“那条街弯弯绕绕的,我买了个冰淇淋拐进一条小巷子里,想找之前来过的一家游戏厅。墙角坐着个四十多岁的醉鬼,我没怎么看清他的长相,只记得他的手黑不溜秋的,指甲缝里有泥巴。”

陆之屿摸着她的脑袋,一路抚过她的长发直到后背,像在给她顺毛。

“他醉醺醺地跟了我一路,扑上来抱住我,用很脏的手摸我、捂我的嘴。我咬他,把冰淇淋糊到他脸上,逃去巷子口呼救。但没有人来,他追上来了,摔我在地上摁住我,然后开始脱裤子。那东西太丑了……真的太丑了,又脏又臭又恶心。我来不及想什么,摸到旁边一块石头就胡乱地往他身上砸……有人过来的时候,我仍然趴在他身上拿石头砸他的脸……”

她很轻很轻地嗤笑了一声,“我没受什么伤,手臂和膝盖蹭破了皮。那个人比较惨,脑门上被我砸出一个大口子,鼻梁骨折了,流了很多血,血沾到我手上和身上,鲜红的一大片。我爸妈是从另一座城市赶来的,当时他们正在给我弟弟挑生日礼物。我爸见到我的第一面,我手上的血没洗干净。他没有抱我没有安慰我,不说一句就给了我一巴掌。”

之后一句是,“看看你自己什么样子”。

她的父母一直不太喜欢她,大概是她生了一双本就不会笑的眼睛,却总是费尽心思在他们面前装天真欢喜的模样,表演得不够到位罢。

亦或是他们害怕她,害怕这个摊开鲜血淋漓的双手,回过身对他们笑的十三岁女孩。

也许是当时一片空白的大脑被惊惧塞满的缘故,她不愿意去回忆那时的细节,也无法记起更多。此刻的倾诉耗费了她极大的力气,她努力地扯了扯嘴角,没能造出一个像样的笑。想来她对那件事的阴影或许不全然来自那个男人,也并非那个状貌可怖的腌H玩意儿,而是她父亲的一巴掌。

她花了十多年的时间为自己铸造一副铠甲,希望一日日的繁琐冗杂能够冲淡残留在她皮肤表面的鲜明触感,让自己的心习惯性麻木,却还在无数个夜里被那只嵌着黑泥的手扼得喘不过气。

这便是她对所有强J犯以及未遂者恨之入骨的缘由。

相较于新闻报道上遭受恶行却无力反抗或是之后留下永生阴影的受害者们来说,毫无疑问她是幸运的。那其他不那么幸运的人呢?假如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一次呢?她不敢细想。

陆之屿拿被单拢着她,下巴压在她头顶心,“阿榆,受到伤害的是你,加害者是那个男人,以及你的坏蛋前男友。除了小朋友逃课不太好之外,从头到尾你都没有错。那些很坏的人总爱找各式各样的理由为自己的行为开脱,说他们是一时兴起,欲望所趋,想要用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转移别人的注意力,只有傻子才会被那些言论牵着鼻子走。”

她慢慢地离开他的怀抱,一双漆黑的眼眸攫住他,如同午夜时分风起微澜的湖面,眼底出现了一点点涟漪般漾开来的笑意,“陆之屿,你说得对。那个男人,我前男友,还有我爸,他们是坏人、蠢货和傻子。”

指尖划过他衣衫上的褶皱,甚至没有碰歪一道。她的吐字清和平缓,呼吸间缠绕着似有似无的慵懒,“那些人可憎之处是他们不懂得如何在错误的时间点把控住自己的欲望。人本能主宰欲念,却沦落到被它支配还沾沾自喜,这是他们的过错,而非我的。我从认识到这一点之后,就看得很开,”她仰着头望他,睫毛卷翘如弯钩,仿佛无声无息地勾住了一点别的什么,“但是――欲望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东西。”

他突然被某个词击中,呼吸一窒,不知所措地捉住了她的手。这只手白皙纤细,滑得像绸缎,几乎让他握不住。指尖末端随着他垂下的手划过他的掌心,离开的一瞬在他尾指末梢蹭了一蹭,痕极又痒。他蓦地向后退去,好似触电,耳根悄悄地发烫。

黑色手环上的数值跳跃式飙升,他迅速地按下几个键,阻止它呱呱乱叫引来医护人员。

那只手搭在他的脉搏上,不费力地一拉,将他拉至她面前。她勾唇浅笑,“你心跳很快。”

陆之屿没否认,低着头,眼中暮霭沉沉。“阿榆,”他艰难地唤她的名字,似从嗓子口磨出这一道声,散开丁点落寞,“你这样会让我误会的。你知道误会是产生期待的第一步。”

她的手僵住了,唇角的那一点明显的笑意缓缓撤去。她坐直身子,双手埋进被褥底下。头颅垂至刚好让头发挡住半边脸的角度,她低声说:“那总要给我一种方法让我报答你。”

“你不用报答我什么呀,让我帮你,我想你开心。”

方榆看不懂这个人,但似乎能隐约体会到他的心思。他对她无疑是特别的,与此同时,他也心知肚明,她不可能回应他同等的情感,所以干脆不求回报。方榆想,她真是被他这份偏执打败了。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对她好?

陆之屿猜出她的心思,张口便答:“因为我喜欢你呀。”

方榆:“……”

他怕她不信,补充说:“你这么好看,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呀。”

方榆:“……”

这个人吊儿郎当地讲出这番话,是铁了心要把话题带远。她难辨真伪,不由得感到气恼,语气尖刻不少,抓住机会反问他:“一见钟情啊?那你告诉我,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哪里?”

“在……”

在他怔忪的当口她飞快地截断他的话,“我知道不可能在这儿,三年前我在C区没呆几天,还被隔离,见过的人一只手都能数清,里头绝对没有你。”

他讪讪地闭了嘴巴,刚想说点什么,又给她夺走机会:“也不会在A区,这里每个区域之间隔了这么多道门,你进不去,别糊弄我。”

脑袋里的两个答案就这么被她否决了,他只好咬着嘴巴大睁着眼摆出无辜的模样,企图依靠美色蒙混过关。方榆不吃这一套,愈发步步紧逼,“你从前是怎样认识我的?说出来有这么难吗?”

陆之屿脸庞褪去了不正经的神色,不再妄图用那点小聪明糊弄她,低垂了眼眸,看着自己游荡在床单边缘的手指,“阿榆,你别问了好不好?”眉心慢慢地蹙起,微颤的睫毛底下是挣扎与犹豫,他舔了一下牙齿,而后支支吾吾地对方榆说,“是在A区,不过是我溜进去的。阿榆你别问了好不好……”床边栏杆已然被他紧握住,指关节绷得泛白。

方榆这才意识到自己太过了。

“对不起。”她别扭地挪过手去摇摇他的袖摆,“我不问就是了,你别再想了。”

无论他身上藏着多少秘密,会给她带来多少惊喜,她不该忘记他的本来身份――他终究是个病人。

他并非无所不能。

所以她是怎么了呢?

方榆的心跳漏跳一拍,惶惑地发觉她对他的期待远比自己预想的多。

对人产生期待是不好的事,至少在这里,对他们两个人而言,都不是乐观的征兆。她佯装静定,将戴着手环的右手藏在被褥下,控制着自己的呼吸,悄悄等着数值恢复正常。

他点点头,似是从她脸上瞧出点端倪,唇线细微地一抿。

两人相顾无言。

“睡吧。”她重新躺下,盖好了被子,翻身背对他,“你也早点睡,别拿身体开玩笑。”

天亮以前,夜灯始终亮着。方榆注视着墙角一小块轮廓不规则的光亮入睡。在他坐下后,这块光斑的形状就没改变过,投射下他线条优美的侧颜轮廓与蝴蝶触角般的长睫毛。

“喜欢你……”光斑微微颤动,仿若蝴蝶振翅,“喜欢你是真的。”

那什么是假的?她想这么问他。

可困倦搭住了眼皮,这声音消逝在她的梦里,真真假假已无暇顾及。

作者有话要说:……只有蝴蝶扑腾了一下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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