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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看上去挺不错

第152章看上去挺不错

而凌峰却恰恰相反。他渴望放假,但却不盼望回家。因为对于凌峰来说,每学期的假期是他的黄金时间。他正好可以趁别人休息时,他又可以猛跑一段路程,将其他人摔在身后。正所谓笨鸟先飞,勤能补拙。

每次他都回利用暑假的时间将过去一学期的课程全部温习更固一遍,并提前预习下学期的课程。并且还可以利用暑期的大片时间,做一下那些需要花费长时间的实验,将效果不好的实验反复重做,直到得到最好的实验数据。

所以,不论是以前在国内读硕士阶段,还是现在在温哥华读博士阶段,寒暑假凌峰都是从来不回家休息的。

可是羽萧问他什么时候回家,肯定是他有什么事情。即使他没有什么事情,看到他这样问,凌峰的一颗心就变得柔软起来。或许是羽萧很想他,毕竟以前他们哥俩很少这么长时间没有见面。并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以前心里上羽萧对他的这个哥哥还是有一些依赖的。

更主要的是自从那天晚上凌峰和羽萧谈论起关于羽萧和蓝蕊之间的事情后,凌峰便觉得他在羽萧心里的位置更进了一步,不再只是哥哥和崇拜的人,而是朋友,并且还是知心的朋友。

再有就是,凌峰始终感觉羽萧有话要对他说,可是却一直又没有说。

那么这次羽萧期待他回家,会不会是有什么话要对他说呢?

凌峰回到宿舍急急忙忙地收拾好东西,像是立刻就要动身的人一样。可是当他收拾好东西后,才猛然醒悟,还有一个慢慢长夜在等着他熬过。

人一旦有了归家的心,时间突然就像是停滞了一样,分秒都变得漫长难捱。心也变得惶恐不安起来,再也没有心思做其它的事情,一门心思想着的便是时间你飞奔吧,我要归家了。

平时凌峰可不是这样,平时他巴不得时间像行动缓慢的老人一样,架着拐杖亦步亦趋地前行,最好是能停顿下来。

凌峰在宿舍里无所事事地转了几个圈后,终于决定还是去校园里逛一下。

知道深夜,凌峰才回到宿舍。

第二天一大早,凌峰就往机场赶。等到凌峰飞回到美国的家里时,已经是夕阳西照,红云漫天的傍晚时分了。

家里只有羽萧一个人,凌之在公司里还没有回来,羽萧说她晚上还有应酬,所以要等到晚上很晚才能到家。

刘家儒早就听羽萧说,凌峰今天要回来,所以他也早就嘱咐了羽萧,晚上等他回来,他们爷儿仨要一起到外面去吃一顿中国大餐。

凌峰看着羽萧,说:“你长胖了。”

是的,羽萧确实比以前长胖了很多,人也比刚来美国时精神了很多。

羽萧站在夕阳照进来的地方,对凌峰一笑,说道:“是的。不过,哥,反倒是你,比在国内的时候瘦多了。”

提起国内,凌峰立即想到了在国内时的情景。

在国内时,凌峰确实比羽萧长的结实多了。凌峰是属于敦实厚重的身材,虽然他比羽萧大一岁,可是从上初中开始他的个子就长不过羽萧,直到后来羽萧一窜到了1。80米多高,比只有1。78左右的凌峰差不多高出了一个头。

后来,羽萧就一直是瘦高瘦高的,再加上他像凌之一样健康白皙的皮肤,和凌之一样无害的笑容,总给人一种阳光的大男孩形象。

而羽萧厚重的身材刚好和他的性格相似,难得一笑,难得爽朗一回。

现在,站在凌峰眼前的羽萧,除了比国内时长胖了外,其他基本和凌峰出国之前看到的状态一样,阳光了,开朗了。不再像刚来美国那会儿,郁郁寡欢的样子。

凌峰走进房间,羽萧也跟着他走进了房间。

“哥,你看看我布置得怎么样?”

当凌峰走进房间时,吓了一跳。房间被羽萧重新布置装饰了一番,墙壁被刷成温暖的橘红色,他和羽萧的床头上挂着一个风铃,正细碎地放出清脆的铃声。书柜的玻璃上贴着他和羽萧的各种大头贴小照片,整个房间充满了一种生动的青春气息。

羽萧的那把吉他也被他擦拭得干干净净地挂在墙壁显眼的地方。这把吉他是羽萧的最爱,陪伴了羽萧整个青春学生时代。09年元旦晚会上,羽萧就是抱着这把吉他在台上演唱了代表他那时意气风发的状态的歌曲《光辉岁月》。那天晚上,他抱着吉他站在台上,台下几千观众看着他,而他的眼里只有坐在台下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的蓝蕊。

那首歌他就是为蓝蕊而唱的,他也是为她而登上舞台的。

可是,他来美国后,他将那把吉他放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再也没有去动过他。

而这次,他却又重新将它拿出来,是在向凌峰传递某种信息吗?

凌峰希望是一个好的信息,希望他和蓝蕊联系上了,希望是他和蓝蕊和好的信息。

凌峰一边欣赏羽萧的杰作一边微微点头表示赞叹。

小时候羽萧就喜欢弄这些,他和凌峰共一个睡房时,房间从来的都是按照羽萧的喜好被他装饰得花花绿绿,不是童趣盎然就是青春时尚的气息。羽萧自小就是一个活泼的孩子,懂时尚,懂生活,比凌峰更具时尚和审美的眼光。所以在这方面,凌峰从来都是任他折腾,自己不发表任何意见。每次看到羽萧折腾的时候,他在旁边看时感觉毫无章法,等全部完工后,凌峰再进到房间一看,总是感觉眼前一亮和别具一格的神奇的美感,心里总是赞叹不已。

羽萧在他眼中就是这样一个能将腐朽化神奇的神童。不管是孩提时期在文艺上表现出来的天赋,还是后来在科研上表现出来的能力,都让凌峰心里暗暗佩服他这个亲爱的,可爱的,阳光的,让他心疼的弟弟。

今天当凌峰再次看到羽萧这些神奇的杰作时,很多儿时和过往的记忆在他的脑海里飞快的闪现。

那个喜欢折腾,喜欢时尚,喜欢一切新鲜事物,喜欢冒险与刺激的羽萧又回来了。

凌峰将整个房间浏览了一遍后,最后将目光落在羽萧的脸上。

羽萧正站在阳光可以照进屋的地方,笑吟吟地望着凌峰,眼里充满了期待。他在期待凌峰说点什么或者问点什么。

果然,凌峰将一只手搭在羽萧的肩上,嘴角扬起一丝满意的笑,又有一丝猜疑的样子,对羽萧说道:“嗯!看上去挺不错的。”

凌峰这句话一语双关,既是回答羽萧刚才询问房间的布置,又像是询问羽萧的生活状态。

羽萧展颜一笑,说道:“哥,我。。”

羽萧话还未说完,突然放在书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羽萧打住要说的话,走到书桌旁,拿起手机。

“是爸爸的电话。”羽萧拿起手机对着凌峰在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同时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哈喽,老爸。”羽萧一边跟刘家儒通电话,一边朝着凌峰抛了一个眉眼。

羽萧这一连串潇洒帅气的动作,都是凌峰不会做而又羡慕的东西。

凌峰不仅仅羡慕羽萧这些洒脱的动作,更羡慕他和刘家儒之间说话的语气,总是能那样轻松自如,既像刘家儒“最喜小儿无赖”的调皮的小儿子,又像可以和他称兄道弟哥们。

是的,如果说凌峰和刘家儒之间像心心相印的默契朋友的话,那么羽萧就是刘家儒的哥们,不需要太频繁地促膝谈心就可以两肋插刀,拔刀相助的哥们。

刘家儒在凌峰面前就像一面镜子,让凌峰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不断地审视自己,不断地修正自己,完善自己。

而在羽萧面前,他既可以是师长,让羽萧仰着脸崇拜地听他讲人生的道理,那时羽萧是刘家儒眼中最喜爱的小儿。又可以是老顽童一个,陪着羽萧一起大闹欢笑,那一刻刘家儒在羽萧的眼中又什么都不是,只是他的小伙伴和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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