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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

年轻时候的秦彐森,无论是性格,爱好,甚至是讲话的口气,看人的眼神,都像极了眼瞎之前的梁成砚。

他们都有过这么一段极度自负的时候:眼里没有别人,只有自己。

只不过同样是眼高于顶,秦彐森的心眼要比梁成砚多很多。心思深,手段多,有可能是源于天生,也有可能是因为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双亲。深如幽潭的眼睛无论看向谁,都能看清对方的内心。梁成砚欠缺的就是这样的本事,要不然他不会看不出同学心里的嫉妒和不满,然后被人算计了一双眼睛。

秦彐森十几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喜欢谁了,青梅竹马的情分,万里挑一的女孩。最要命的,是在女孩的认知世界里,没有一点旁人的影子,全是他的氤氤氲氲。

他手把手得教她读百科全书,手把手得教她看显微镜,以至打网球,游泳,他教会了她所有他会的。告诉她什么样的人生新奇有趣,什么样的生活枯燥乏味。他给她构建了一座飘满花香、堆满书籍、可以在半米高的草坪上荡秋千的梦幻城堡。那个城堡里,除了她,只有自己。

有种致命的诱惑,叫养成。秦彐森养成了一个女孩,一个思维方法跟他一致、兴趣爱好一致、眼睛里除了他没有别人的女孩。

伍迪和养女宋奕乱伦的事情在美国传得沸沸扬扬。众人或是耻笑这样的结合,或是可怜养母的处境,或是拿那个韩裔女人和邓文迪比较,独独秦彐森听了不置一词。因为他体验过当中的滋味,知道自己一直摊开双臂去保护的一个女孩,突然之间想要怀抱在双臂里的滋味。蚀骨,戳心,以至于余生没有心境去尝试别的婚姻和爱情。

秦彐森无数次得在梦里看到可可的脸,听到她调皮得喊他叔叔,感觉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递到了他的掌心里。他无数次得在午夜里睁开眼睛,看着床头的灯,久久无语。

一个好友去世,临终前将雪梨托付给自己抚养。秦彐森没有犹豫得答应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孤独到了什么地步。他压制不了内心的孤独,就像当年,他压制不住自己的爱意....

十三四岁的时候,秦彐森就有了独占可可的意识,独占到她的眼睛里只有他一个哥哥。然后剩下来的亲哥哥秦可筠,在她眼里变成了家里豢养的一头猪。

他的年纪跟秦可筠一样大,都比可可大两岁。俩个人在一个班级里面,一个学习优异,喜欢冲刺全市的排名榜。一个蠢笨懒惰,喜欢捧着书站在教室后面听课。久而久之,在这种只要不瞎都能看出来差别的“鲜明对比”下,在秦家老人“物竞天择、智者生存”的概念影响下,小可可崇拜的视线,渐渐的,只会聚焦在自己身上。

秦彐森承认,他们亲兄妹之间的感情淡薄,很大程度上是他造成的。

他有时候会刻意得欺负秦可筠,孤立秦可筠,用这种办法让他意识到可可是他一个人的妹妹。

秦可筠喊他叔叔,他不应。

秦可可喊他哥哥,他应了。

然后秦可筠喊他哥哥,秦彐森说:“你滚。”

就是这样,年少轻狂的他,喜欢一个人表现得很明显,不喜欢一个人,表现得更加明显。

秦彐森干过的最无厘头的一件事,就是带刀上学。

如果他记得没错,那刀还不是张小泉旗下的水果刀,是可可爸爸从西藏带回来的屠宰刀。

拔开华丽的刀鞘,抓稳厚实的刀柄,随手就能割羊宰牛。

那年,他上高二,可可上初三。初三的可可已经抽条发育,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无论走到哪儿,身后都会跟着一帮眼珠子不知道搁哪儿的男同学。

觊觎的男生之多,多到秦彐森眉头频蹙,看谁都觉得有嫌疑。

然而有他这样一个明晃晃的“叔叔”,学校里还是有人胆子大得可以包天。跟梁军彦玩在一块儿的男生当中,就有一个当着他面扬言要在校门口堵可可的小混混。

秦彐森没有什么意见,就是在下课铃和上课铃的几分钟间隙里,咬着牙将小混混拎到了教室后面。然后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一拳拳得揍下去,一脚脚得踢下去。

班上女生被吓得哭了出来,梁军彦这样的半混子,看着他的眼睛也冷得夹冰,搞得好像第一天认识他一样。

他不记得自己下手有多重了,左不过揍得他鼻青脸肿,鼻子见些血而已。小混混嚎了两声,跑出去跟班主任告状了。

班主任了解情况之后,直接叫了小混混的家长来。说他寻衅滋事,不仅打不过人家模范生,还反过来恶人先告状。小混混和小混混的爸妈没有分辨什么,也不想分辨什么,因为他们都被这样偏心的班主任伤透了心。

紧跟着,两个人就约了放学之后到玄武湖边上打一架。秦彐森没有怕的,回家拿了藏刀就去赴约。结果,他在北湖边上来来回回晃了几圈,连小混混的一个影子都没有看到。第二天去学校沟通了一下才知道,小混混去的是玄武湖的西南湖。

跟个智障打什么架,秦彐森失去了兴趣,同小混混握手言和了。

然而他忘了将刀扔在家里面,秦可筠逮到机会告了他一状。班主任也没有继续包庇他,从他的抽屉里搜出了那把极有可能承载罪责的刀具。

“彐森啊,为什么带刀来学校?”班主任很慈祥得问他。

秦彐森想了想:“...切水果。”

“说实话。”班主任有些恼火。当她是傻子么,切水果用得着藏刀?

秦彐森想了想,说出实话:“...切马迅的输精管。”

班主任惊讶得撑大瞳孔,然后尴尬得摸了摸鼻子,装作没事人一样得收刀走人了。

叫马迅的小混混害怕得撑大了瞳孔,躲在梁军彦的怀抱里瑟瑟发抖:“呜呜呜,军彦,幸亏我昨天走错了地方。”

二十岁出头的时候,秦彐森开始掩藏自己的情感。

他能感觉得到,秦老爷子瞧出了他的心思,不止一次得暗示他俩拉开一些距离。说什么“男大避母,女大避父”,什么“可可以后要找一个像彐森一样优秀的男朋友”,诸如此类,句句刺耳。

秦彐森也尝试过在大学里找一个开朗活泼的女生做女朋友。

可是无论女生长得多么漂亮,性格多么柔和,看向他的眼睛多么璀璨明亮,他的心里就是起不了一点儿波澜。他曾经逼着自己和一个温婉贤淑的女生谈恋爱,结果没谈两个星期,俩人就极有默契得分手了。

临出国前,他的好哥们特地找过他的“两周女朋友”:“秦彐森要去美帝不回来了。你有什么心里话说出来,我帮你转告他。”

温婉娴熟的“两周女朋友”笑了笑:“谢谢啊,请你帮我转告他,他真的是一个傻逼。”

秦彐森麻木得接受了她内心的大实话。毋庸置疑,那个时候知道章耀华存在的秦彐森,也觉得自己是一个傻逼。

复杂如秦彐森,强势如秦彐森,不会眼睁睁得看着可可成为别人的妻子。即便世俗框着他们,道德束缚着他们,秦彐森也绝对不会放手。

总有办法,让他打破这些成规旧俗,掌握自己喜欢的女人。想了许久,他想到了一个最为简单的办法:出国。

远离故土,远离亲人。如此,他们在一起,没有一点儿阻碍。

做好了决定,秦彐森买了两张去云南的火车票。用了他大三的最后一个暑假,带着可可去了彩云之南的丽江。

落日熔金,二十多年的丽江古城,披着神秘的橘红色光芒。他们手牵着手,走过沿街铺设的石板,爬过茶花开遍的山岭。在卧雪的玉龙山下拥抱,在古城的红灯下喝酒。古色古香的客栈里,他死死得将可可压在身下,醉眼朦胧得,一遍又一遍得抚摸着她的脸庞,她的脖颈,她身上所有让他爱不释手的地方。

秦彐森没有醉,他只是用醉酒来掩饰他的难堪。

可可惊慌失措得看着他,秋水般的眼睛里闪过挣扎,惊慌,还有浓浓的不安。秦彐森统统装作没有看到,落下唇舌,吻过她的眉,她的眼,她一切的一切,最后深入唇舌,诉出他埋藏了十几年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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