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造谣
这里比在家里画画更方便些,有时候叶聆风去打猎,周锦就一个人留在这边,也不怕被人打扰。
时间差不多了,叶聆风就会过来喊她回去。
要是叶聆风不去打猎的话,就会在山洞外头拿本书看,遇到生僻字,或者是不大明白的意思,就来问她,一开始她还能回答,可是后来叶聆风拿出来的就都是专业的兵书了,周锦不曾涉猎过这些,当然就无法替他解惑,只好随手帮他做了书签,“这些地方你先存疑,等以后有机会了再去问问别人。”
她还把那些有疑问的地方摘录出来,把疑问写明白。
叶聆风看着她写字,眼珠子都不带转一下的,“小锦,你写字可真好看。”
“这都是练出来的,”周锦淡淡说道,“你也可以练。我可以帮你找本字帖。”
“好好好,”叶聆风高兴了,“我这里有好几本呢!就是不知道我适合哪种。”
他跑进去饱了几本字帖出来,拿给周锦看。
周锦嘴角抽了抽,也没说别的,“你先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叶聆风的字并不好看,但胜在他手稳、腕力足,虽然写的字没有什么章法,但是有一种剑拔弩张的气势。
她略勾了勾唇,挑了一本字帖出来,“你照着这个练,要是坚持不断的话,三个月应该就能看出成效了。等到一年以后,应该可以小有所成。但是想要真正练出来,可就需要好几年的功夫了。”
“好好好,”叶聆风没口子答应,“我一定好好练!”
就这样他也给自己做了一张桌子,不看书的时候就和周锦一起练字。
周锦还能时不时提点他握笔的姿势什么的。
周锦的习惯是先画半个时辰画,休息半刻钟,然后练半个时辰字,再休息半刻钟,再练画。
她练画的时候,叶聆风就去看书,等她练字的时候再进来一起练字。
等周锦彻底收起画具的时候,天色就不早了,两人在外头挖了一些野菜,这才回去。
两人回到家,李氏已经从地里回来,准备做饭了,见他们回来就说:“去哪儿了,小泉刚刚来过,给小锦送了块手绢过来。”
周锦搬了个小板凳坐下,开始择菜,就着李氏的手看了看王小泉送给自己的礼物,微微点头,“小泉这手艺越来越好了。”
“是啊,”李氏叹道,“这孩子内秀!学起来还真快,如今看着她的手艺,比我可强多了!”
这没有可比性的,李氏做的东西实用性比较强,也就是说她的精力都用在了缝补方面,而王小泉主要是做刺绣。
不过经李氏这么一提醒,周锦就意识到自己有几天没有和王小泉一处呆着了,好像王小泉也不怎么过来了。轻轻叹了口气,看来那天的事情还是让王小泉往心里去了,也对啊,姐弟俩无缘无故吃了大亏,怎么能还是毫无芥蒂呢?
这样也好,大家渐行渐远,成为友好的陌生人也不错。
只是为什么心里还是有点不大舒服呢?大概是因为王小泉是她到这边以后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吧?
朋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