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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丈夫岂能被做饭难倒

39

那天晚上他在客厅睡的,她家皮沙发也不小,但他个子太高,膝盖窝都杠在扶手那儿。刚躺上去还好,稍微一久他这个大少爷就觉得不舒服。还是起身去她闺房。

他赶报告赶到太晚,这边也没有换洗的睡衣,就直接往上一躺,她被子软床单也软,倒上去跟棉花糖一样特别舒服,又有一种别致的香味,很让人舒缓。

他觉得自己没洗澡,便没脱掉衣服掀开被子进去。就隔着被子抱住她,又摸了摸她额头,上面一层薄薄的热汗,但这时候出汗是好事,明早她醒来就会感到舒服很多。

他放松自己,慢慢闭上眼睛。

其实俩人已经“同床共枕”过不少次,如果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那种。最早是小时候,像他们这种世家都有佣人,父母要是出差不在家,就是保姆带着,但韩纵经常趁父母不在就跑到陈宅蹭住。原因很简单,他更喜欢陈宅的氛围,亲密随和其乐融融,人在八岁以前都没有太重的性别意识,他把陈易澜当兄弟手足,但上了初中后,性别隔阂一出现,他就不能再随意地过去。

当时去外地参加竞赛或别的活动时,作为女生陈易澜经常是独苗,晚上就一个人睡或者跟带队老师一起,但并不是每个女老师都喜欢跟学生一块睡。她一个人的时候会害怕,只能亮着灯整晚看习题册,实在困了才眯眼歇一会儿。韩纵发现后就经常过来陪她,他们也不洗澡,就合着衣服直接趴床上,两张单人床,一人一张,然后一起在灯下看书,这样有人陪伴反倒格外精神。

后来大学期间,有一次露营,韩纵那手被虫咬,陈易澜给吸的,旁边有人见了就打趣,说你们俩好暧昧,是不是关系特别铁,韩纵骄傲地说,我是她青梅竹马。然后那些人又调侃干脆在一起好了云云。于是当晚她为了避嫌,就支着随身携带的小帐篷,一个人在里头睡。韩纵怕不安全,就守在外面,守了一夜。

陈易澜半夜醒来口渴找水,才发现有个人坐在自己帐篷外面烤着火。他没有疲惫更没有不耐,看着那堆火苗想着跟她的过往,嘴角还带着笑。

也不知该说韩纵傻,还是不懂策略,很多趁人之危的好时机,比如露营比如此刻,她发着低烧浑身无力,他要再跟第一次那样迅猛地脱光她、强行挑`逗她,这回绝对跑不掉,但他偏偏又不做,甚至连这个念头都没有产生。非要在她精神抖擞的时候,强行压倒――难道真是男人的征服欲使然?

他和衣而睡,一夜安眠。

第二天一早,他准时七点醒来,陈易澜还在他身边酣眠,好像连姿势都没有换过,她被子盖得紧,热地小脸通红,鼻翼也一下下地翕动,大抵睡得很沉。

他起来后拿着她的钥匙出去,先回到对面自己的住所洗澡、刮胡子,拾掇清爽后换身便服带着钱出去买菜。

韩家一直有专门的佣人负责做饭,韩纵从小到大都不沾阳春水。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不就是把生的烹饪到熟透么,这种小事是难不倒大丈夫的。

他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兴致勃勃地在超市里选购,决定红肉、白肉、禽类和海鲜一种都不能少。他先经过水产区,选了两只大闸蟹,小哥立刻捆起来递给他,他接过时说,“能不能现在就帮我处理掉?”

对方很疑惑地看着他,“蟹不需要处理,蒸熟敲开就可以吃,你要是需要锤子,这边也有卖,给您装一个?”

韩纵一边点头一边说:“我的意思是现在就把它们弄死。”

“你蒸熟了就可以啊,现在就弄死到时候会不太鲜美。”

介于热情的小哥给他灌输了“鲜美”的概念,他就也拎了一条活的鳊鱼回家,不然原本是打算买那种冷冻的带鱼,对方一听是清蒸,就说必须得活鱼,冻的蒸出来口感不好。

禽肉区都是剁好装进保鲜盒的,省得他又要挑选活物,但尽管如此,他也还是有点眼花缭乱,什么公鸡、母鸡、仔鸡、柴鸡、土鸡、乌鸡,光种类就有五六样,另外还有琵琶腿、霸王腿、胸脯肉、翅尖、翅根、鸡块、鸡脆骨等等,简直数不清。

售货员看一个男的走过来,就笑着问是不是帮老婆选购食材,他点头,于是对方就向他推荐了乌鸡,还说这个对女性好,他购物车里又多了一盒洗净切好的乌鸡肉块。

之后还买了两个西冷牛扒,打算回去煎,又是好心的售货员给他塞了一盒黑椒酱汁,叫他煎熟后淋在上边,蔬菜很简单,拿两颗青菜就足够。没买葱姜蒜,他连这个概念都没有。

他觉得买菜很简单,前前后后包括结完账,只花了十分钟,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女人能花几小时。

回到她家又去卧室看了眼,睡美人还在睡,他关上门动作越发轻,尽量不发出声响。进厨房后也把门关上,方便自己施展手脚。

他关了两道门,不然那哐里哐当的跟打仗一样的声响,绝对能把陈易澜吵醒,或许就能阻止惨剧的发生。

她注重生活品质,周末经常自己做饭,所以厨房里什么都有,包括那种不锈钢的蒸笼,他把大蛊子装满冷水,然后放在燃气炉上烧产生水汽,上面的蒸笼就放一层蟹放一层鱼。蟹被捆好了,可以挣扎但不能横行霸道,盖子一盖就只能乖乖窝在里面等熏熟,但鱼就不一样,整个活蹦乱跳,直接从他手里滑出去,还哐当掉在地上。

他弯腰去捡,拿到水龙头下冲洗,可每次一放上去,它就死命扭动,从他手里窜出去,那条不听话的鱼还砸到案几的水盆里,它意识到有生命威胁,韩纵那魔爪一伸过来,它就拼命地跳动并甩尾,水花四溅,糊了他一脸带着腥味的水珠子。

韩纵先前买这条鱼就是看中它肚子够大,就估摸着肯定笨重不灵活,结果它机敏得很,每次一被捉住就竭力挣脱,韩纵不耐烦,把它往案几上一扔,拿菜刀狠狠一拍,顿时血花四溅,一开一闭的鱼鳃里鼓出血泡,他力气很大,又没垫在案板上,白玉般的瓷案几瞬间裂了一条细小的缝,他看到鱼尾还在小幅度起伏,残忍地又补了一刀,鱼翻着白眼死透了。韩纵用两根指头把鱼嘴掰开,往里灌料酒、酱油和醋,然后放到蒸笼里。

两个菜就这么完成,他感觉颇为良好,拆了乌鸡开始处理。乌鸡的肉是那种紫黑色,看起来怪恶心,于是他决定浓油重酱地红烧。

锅一架,倒入足量花生油。他也不知道要等油烧开,直接就把鸡块全倒进去,倒入之前他在冷水里清洗过,油烧开后里头就噼里啪啦地往外炸,简直跟下雨一样,他皱眉往后退,但没来得及,一坨油滴子溅到他因为卷起袖子而露出来的小臂上,当即就红了一小片。他耐痛能力强,但也还是忍不住“嘶”了声。

他盖上盖子,任由里头乒乒乓乓地炸,赶紧把烫伤的地方拿到冷水下冲洗。

酱油分生抽和老抽两种,前者有咸味用来调味,而后者多是上色。乌鸡完全不用二次上色,但韩纵觉得老抽黏稠色泽深,所谓的酱油肯定指的是它,于是洋洋洒洒倒了一堆。

他回来的时候顺手买了本彩图菜谱,上面说烧鸡要烹大概十五分钟,于是加完盐和酱油后,他就掐着点等了十五分钟,等时间一到就掀开锅盖。

全程红烧,也不加一滴水,鸡肉里的水分全都烹干,缩成又小又硬的肉块,他盛起来,觉得卖相真是难看,不过味道应该还可以,毕竟加了那么多料,也不会难吃到哪去吧。

他买的都是偷懒菜,不用展现刀工,青菜更是掰开洗了就入锅炒,但柔软的叶子和微硬的茎管烹熟时间明显不一样,前者短后者长,他也没注意这么多,直到叶子熟得蔫不拉几才出锅,三道肉菜都完成得很好,但第四个蔬菜就令他大失所望,他挑了两大颗青菜,结果下锅炒熟后,就缩水严重,盛起来居然只有半盘不到。

他疑惑自己是不是买到注水的膨胀青菜。

米饭要加水用电饭煲煲,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但就是水加少了,饭煮出来并不颗颗饱满莹润,而是有点干瘪,硬硬的都黏在一起,但的确熟了。

他又换平底锅把牛排煎上,趁这个间隙他把蒸笼打开,两只螃蟹已经变红。他食指勾着绳子想把两只一起拎下来,结果大钳子松垮垮的,勾到了蒸笼的缝隙,不小心就带翻了,“砰砰”摔在案几上,蒸汽化成的水溅到他脸上,哎呦,还有点烫……

第二层的鱼,自然也熟透了,就是眼珠子圆睁,卖相实在不大好看。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从来没烹过鱼的他难以想到是什么。他看到调料区有一罐“蒸鱼豆豉”的玩意,如获至宝,赶紧挖了一勺淋在上面,尤其要把死鱼眼蒙起来,这下看起来就和谐多了。

他满意地端上桌。

平底锅的油一直没炸,他就一直没太注意,等到把闸蟹和鱼都摆好再折回,想用筷子把牛肉翻个面,结果发现它竟然黏住了夹都夹不起来。他只好拿锅铲猛地铲了一下,力道又没控制好,那块肉直接横着飞出去,啪嗒撞在墙面的瓷砖上,又直直地滑下来,留下一道巴掌宽的油渍。

他愣了愣,还是又铲了回来,继续摁在锅里炸。不过炸好后单独盛在一个碟子里,准备自己吃掉。煎第二块时他就小心多了,三十秒翻一次,两面来回煎,等两面都变红熟透,他就立刻夹起来装盘,淋上黑椒汁。

满汉全席做好足足耗费近一小时,整个过程也没遇到什么难题,而且成果还令他挺满意,颇有成就感。他又记起昨晚的衣服已经洗好,便去浴室那边拿衣服,打开机盖伸手一捞。

他看着手里这件外套,顿时只觉有点傻眼。

如果没有记错,这应该是一件黑色运动服,但现在怎么成了一种土青色?而且还不均匀,深一块浅一块,丑得可以。他把这件衣服扔进盆里,又捞出另一件,暗红色天鹅绒的裤子上沾染了一大块浅黑色的污迹,再捞一件,胸罩,原本是那种可人的粉白色,结果现在变成惨白,而且外面的一层蕾丝明显颜色加深,接近靛蓝,但又没染均匀。

这……

他还不死心地一件件看了,希望好歹能有一两件是完好的,结果竟然全军覆没,惨不忍睹。他往干涩的喉咙里咽了口唾沫,迅速作出反应,将这些甩干的衣服一口气摞起来,迅速塞到对面自己家里――销毁证据。

他本来打算过会儿再叫陈易澜起来,结果再进门时,她已经推开卧室房门,正睡眼惺忪地倚墙而立。

“这么快就醒了?”他原本还打算再检查一下洗衣机,看里头有没有没处理的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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