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牝狼(2)
第2章牝狼(2)
它早就看出那是条狗,瞧这尾巴,卷得像朵菊花。它断定,这愚蠢的狗家伙绝对还没看出它是条狼来。在日曲卡山麓,那些讨厌的牧羊狗、猎狗、看家狗,一旦发现狼,远远地便会狂吠乱叫,招引来手握猎枪的主人。这儿的狗从来没见过狼,它想,这狗家伙一定把它误认作同类了。这倒挺有趣的,起码可以打发掉一些无聊的时光。
这狗家伙终于悄悄地摸到山洞口来了,离它白莎三步远时,三角形的尖尖的耳朵机警地竖起,后腿微屈,前腿收紧,龇牙咧嘴,突然汪汪汪朝它吠叫起来。白莎觉得好笑,何必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架势来吓唬我呢?真要打架,你就该趁对方麻痹的机会,不声不响地猛扑上来,朝致命的喉咙咬!
真是一位狗绅士!
白莎仍然懒洋洋地躺卧着。别看这条大公狗个头跟狼差不多,但它白莎丝毫不觉得紧张。你在雪线徘徊过吗?你咬开过雪豹的肚皮吗?你挨过狗熊的巴掌吗?你的筋骨早就被人类的火塘烤酥软了!你的犬牙早就被人类的残羹剩饭腐蚀得失去了锋利!你的爪子早就退化了,只差没像人类那样穿上鞋!这狗家伙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它想,只要这狗家伙再走近一步,它就扑上去从狗脊梁上叼口狗毛,让狗家伙夹紧这条软绵绵的尾巴滚蛋。
大公狗叫了几声,见白莎毫无反应,便不再叫唤,摇动尾巴,伸长鼻子,在地上嗅嗅闻闻,围着白莎兜圈子。白莎晓得,狗摇动尾巴是表示友谊和亲近,这怪好玩的,它忍不住仔细打量了一下大公狗:除了尾巴,体形跟狼差不多,也是长长的嘴吻、尖尖的竖得笔直的耳朵;腹部以下的毛色呈土黄色,腹部以上是黑毛……大公狼匹克也是半黑半黄的……不知怎么搞的,白莎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温情。它本想跳起来咆哮一声把大公狗吓得屁滚尿流,现在竟温柔地躺着不动。可能是天气太热了,感情也会自动升温。
大公狗终于站定在它面前,一双火热的狗眼直视着它。它眨巴着狼眼,装出一副娇弱的媚态来。这玩笑开得怪有趣的。
大公狗眼睛越来越明亮,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急促。突然大公狗一扭腰,转身离开山洼,在那条被猎人和野兽践踏出来的山野小径上猛跑,不一会儿又顺着原路跑回来,嘴里叼着一根肉骨头,重新回到它白莎跟前,把肉骨头吐在它面前。
白莎一闻就知道,这是一根家猪的肋骨,被火烧熟过,被人类的牙齿啃过,只剩下一星半点肉渣和半圈乳白色的软骨,还不够塞牙缝呢。再说,它刚吃掉一只红腹角雉,肚子饱饱的。但是,它还是装出极饿的样子,津津有味地啃起肉骨头来。
大公狗高兴得呜呜低声叫唤。
白莎像一切雌性动物一样,也喜欢雄性向它献殷勤。
大公狗变得越来越激动,伸长湿淋淋的舌头,试探着在它脊背上舔了一下。它打了个哆嗦,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厌恶。要是此刻是大公狼匹克在舔它就好了,可惜,匹克在遥远的日曲卡山麓。狗,狼最看不起的狗呀!
但它忍住了,没躲闪。
大公狗试探成功,变得越来越癫狂,舔它的腹部,舔它的腿,舔它的脖颈,终于,舔起它的鼻梁和耳朵来了。
大公狗的下巴在它额眉间深情地摩挲着,毛茸茸的狗脖子完全暴露在它的狼嘴下。它尖利的狼牙已触摸到狗皮下那根突出的颤动的喉管了。喉管里有狗血在流动。它天性喜欢听喉管被咬断的那声脆响;喜欢又烫又黏又腻的血浆喷射到自己的脸颊并顺着凹陷的鼻翼漫流;喜欢闻那股浓烈的血腥味;喜欢欣赏被咬断喉管的猎物在地上翻滚挣扎,这会让它产生一种奇妙的快感。它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野性,张大嘴,将狼牙准确地咬向大公狗的喉管。
可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迫使它放弃这种野蛮的企图。
它太寂寞了。它是一头年轻的母狼,和包括人在内的一切雌性动物一样,更不能忍受孤独,更需要伴侣,更需要爱抚。
大公狗得寸进尺,尾随着它进入山洞,与它缠缠绵绵。
虽然狗和狼是死敌,但在远古时代,它们毕竟是同宗。它们是可以结成伴侣的。
从此以后,大公狗每天深夜都到山洞和它幽会。大公狗名叫帕帕,是勐罕大森林小凤山山脚下槟榔寨龙柯老爹豢养的家狗。
狗是狼的退化,这绝对没错。光是狗的谄媚,就让它腻歪得要命。
看见它,帕帕老远就拼命地摇动尾巴;每次来山洞,都要衔只鱼头或一块肉骨,用小礼物来巴结讨好它。日曲卡山麓的公狼们可没有这样迂腐,即便是和宠爱的母狼在一起,争起食来也毫不相让。
温驯的狗脾气也叫它反胃,只要它一生气,帕帕就乖乖地让到一边。有时它野性冲动,咬掉好几口狗毛,但帕帕总是忍让着,不跟它打架。它早已习惯了日曲卡山麓公狼们粗野的举止了,对狗的文质彬彬的行为很反感。狗长期和人类厮混在一起,在人类的长期熏陶下,也沾染了人性。这就是人类的文明吗?这就是人类的爱情吗?它是狼,还不习惯这一套。它喜欢在征服和反征服中被公狼咬得遍体鳞伤。
让大公狗做自己生活的伴侣,白莎觉得很委屈。但没有办法,至少,帕帕能帮它排遣寂寞和孤独。
渐渐地,它习惯了狗所模仿人类的酸溜溜的爱。有时,它也把吃剩下的麂子腿或角雉翅膀留给帕帕尝个鲜。
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