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个论坛
最了解你的,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作为血族的世敌,狼人对血族的了解十分广泛和周全,甚至不亚于某些世代较低的血族,譬如说“废品”。
成为血族的方式是初拥,这是指血族将初拥对象的血完全吸干,再以自己的血液作为本原注入初拥对象体内,让他成为不死生物的过程。而初拥失败,多半是指初拥对象的血已经被吸干,却没来得及获得血族的血液。
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初拥对象仍旧是人类,因为失去了血液就会死亡;而少部分则在此时就已经成为了不死生物,然而已经失去理智,沦为只知道吸血的怪物,被称为“废品”。
这种废品还不是血族,没有血族的优势,却有血族的弱点,譬如说极端畏惧阳光,却不能像正常血族一样化身为蝙蝠。这种畏惧倒不是说会像血族一样被阳光灼伤,而是一种本能的恐惧,让他们不敢在阳光下出现。
“这不是废品……”顾颐喃喃地说。但也不是正常的血族。
“对啊,旺财也说不是。不过――”莉莉犹豫了一下,“这事闹得挺大,他主人已经报警了。旺财很烦躁。而且现在确定了是血族干的,这个……目前大家情绪都不太好……对血族,不大欢迎……”
虽然这个猎食者明显不是本地住户,可既然都是血族,如果会给大家招来麻烦,那难免是要迁怒的。
顾颐淡淡地回答:“狼人从来也不喜欢血族。还有,这个猎食者长什么样子?”
“样子嘛――”莉莉抓耳挠腮,“旺财说就是那样啊……你也知道的,狼人也不大看长相……”
狼人分辨主要是靠嗅觉,因此他们本能地不会太注意对方的相貌,而是更关注他的气味。尤其如果对方在外观上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就更难指望他们有精确的描述了。在这一点上,血族的观察力要比他们好很多。
顾颐叹了口气:“好,我知道了,谢谢你。”
“谢……”莉莉受宠若惊,“不,不用这么客气啊……你你,你是还有什么事吗?有什么事只管说啊,我打听个消息还行的。”
顾颐失笑:“不用了。这条消息就很有用。”
“真,真的没事了吗?”莉莉仍旧觉得很不放心,“我怎么觉得你有点反常呢?”
顾颐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你觉得我不正常?”
“不不不!”莉莉立刻就放心了,“你这样就很正常了。那我挂电话了啊――”
“等等。”顾颐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最近海天出现一种新型药物,叫冰蓝的。浅蓝色小药片,印着日文字母,单独透明薄膜包装。如果有人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给我个消息,我悬赏三千块。”
“三千块!你发财了?”莉莉大叫,“天呐我立刻去打听。哎我要是打听出来,这个钱给我吗?”
“当然。”顾颐哭笑不得,“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声,那位唐少应该也在查这种药。”
“啊?”莉莉马上怂了,“那,那算了,我另外找人类的朋友帮忙吧……”
顾颐微笑着挂断了电话,笑容很快就消失了。不正常的药丸,不正常的抢劫者,现在再加上一个不正常的猎食者,这三者似乎联在一起,形成了一片昏暗的迷雾。
唐骥会知道多少呢?顾颐突然想到了这一点。想起唐骥把一颗冰蓝藏在手指间的动作――手法利索动作隐蔽,可见他很习惯于在手指间夹东西……
这不是重点!顾颐不由得揉了揉眉心,怀疑自己是被莉莉传染了东拉西扯不辨重点的毛病――看唐骥那样子,恐怕他今天去见李天翌,也是为了这个冰蓝。既然这样,不知道他能从冰蓝里发现什么?要是自己也能拿到一颗就好了,只可惜在黄毛皮包里搜出一袋子的时候,他怕被唐骥发现,没敢拿。
不仅如此,因为有唐骥在场,所以他想在黄毛身上留个记号也没有成功。
如果能留个记号,他就能分出一只蝙蝠去监视黄毛,通过他找到那个供货商,那就不用花这三千块了。然而现在――想来唐骥即使查到了供货渠道,也不会告诉他的。而且,有问题的还不止是冰蓝……
顾颐想了很久,到底还是重新拿起手机,登陆了一个论坛。
论坛背景用的是雅致的蓝色,深深浅浅仿佛流水般的条纹看起来十分舒服。每条帖子都被嵌在有复古式花纹的框架中间,边角还点缀着贝壳或水草,看起来像一扇扇镶在海底的宫殿上的窗户,似乎推开来就能看见美丽的海洋。
帖子以英语为主,夹杂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也有亚洲语种,但比较少。至于其内容,有些就跟论坛的背景不怎么协调了。
顾颐对着那论坛看了片刻,最后用英文发了一条帖子:“有意思,到亚洲旅行,居然碰到一个十代,善后速度逆天,是谁家的后代这么有出息?”
这条帖子发出去,立刻就混杂在了众多帖子中间,过了十几分钟,才有第一条回复:“十代会有逆天的善后速度?没看错吧?”
顾颐看了看回帖人的头像,怼了回去:“至少比一个男爵的速度要快得多了!我的眼力可比迈卡维的疯子强。”
对方顿时大怒:“你是谁?雷伏诺?还是吉米魑!这可不是你们的地盘!”
顾颐嗤笑:“我可不是吉米魑那些试验狂。我倒是想问问,是不是吉米魑又在做什么见鬼的试验?”
提到这个,回帖的人顿时多了起来:“吉米魑怎么了?他们做什么了?”
“魔党又想干什么?”
“没看帖子吗?说是善后速度逆天。不过这算什么能力?魔党又不执行潜藏条律,开发这个功能有用吗?”善后就是指吸血之后让猎物伤口愈合的能力,这能很好地掩盖捕猎的痕迹。而潜藏条律则是指血族应该隐藏自己的身份,不让普通人察觉。
善后能力强,对潜藏当然是有好处的,然而吉米魑属于魔党,对于潜藏条律根本不屑一顾,又怎么会特意去研究善后的事呢?
“重点不是这个功能吧?有新功能,就证明有新试验。”
“也许是偶然的变异?还有谁遇到过这种情况吗?”
讨论渐渐走向了顾颐希望的方向,但可惜的是,似乎并没有人说出什么有价值的消息,至少他们都没有见过或者听说过有这种能力的血族。不过,只要有人注意,就总会有线索的。
顾颐看了一会儿讨论,退出了论坛。他并不怕有人会查到他的登陆地址,雷伏诺一族多的是流浪者,尤其现在交通发达了,有合法身份的更喜欢全球乱跑,谁也不知道他们一时心血来潮会跑到哪里,更无法验证发帖人的身份。网络发达了,终究也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房间里的温度升高了一点,蒙在小窗户上的黑布窗帘也微微亮了起来――天色将明,太阳要出来了。
顾颐走到窗户旁边,将窗帘拉开了一线。远处的天空已经变为灰白色,第一线阳光很快就要升起,照耀大地。
顾颐有些出神地凝视着那一线明亮,暂时把一切都抛在了脑后。光线透过狭小的玻璃窗照进来,他露在外面的皮肤感觉到一阵细微的针刺,像是有静电反应一样。这有些疼,但还可以忍受,并且即使不调动体内的特殊血脉,也能在六个小时之内靠本能自然愈合。
天空由沉闷的鱼肚色渐变为晶莹的蓝,顾颐双眼也感觉到了刺痛,终于拉拢了窗帘。第一线阳光已经升起,这就是他能看到的全部了。真正能够不被阳光伤害的,除了第一代的该隐,就是第三代那十三位能力逆天的血族,就连比他们更高阶的第二代血族,对阳光也不能全然的漠视,只是倚仗着强大的身体愈合能力,在被阳光灼伤的同时不停自我修复罢了。
看样子,今天会是个难得的晴天,只是不适合他出门。看来,今天是不能去那个流浪狗中心看看了。
顾颐考虑了一会儿,又给张良打了个电话。
电话才响几声就被接了起来,张良的声音听起来毫无睡意:“哎,顾哥,你现在怎么样,找到工作没?”
“找到了。”顾颐微微有些叹息。说起来这工作还是张良帮了忙,本来基本定下来之后就该跟张良说一声,但因为被唐骥这么一搅,他有两个月没跟张良联系了,“你怎么样?又熬夜了?”
“嗨,又赶了个程序。”张良仍旧是那副满不在乎的腔调,顾颐却从里头听出了一点振奋:“怎么,有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