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剑名恋蝶2
“可是怎么知道它的威力是不是够强大呢?”天翔现在就像好奇宝宝,进入一个未知却神奇的世界。 “这关于天地准则,我们也不是很清楚。”亚特斯无奈地道。
“可是我记得小雪他们几个都有生命女神的神器?”
“那不是完整的神器,充其量只是亚神器,真正的神器是需要经历九道紫电淬炼,不过就连神族的铸造大师也都达不到这种境界,另一种便是亚神器只需要经历三道紫电,再加上将劫云击溃。”
“为什么是三道紫电?”
夜撒斯忽然插嘴道:“因为第四道以上劫云就无法击溃,会持续到第九道落完为止。”
神、魔族要击溃三电劫云,虽不容易,但也不会难如登天,但要撑完九道神电,合全族之力恐怕也无法一挡,而天翔更是第一个独力硬扛三道神电的人族,虽然功亏一篑,但破而後立的他,劫後的收获非常丰厚,却也永远失去某些东西。
虽然夜撒斯的插嘴其来有自,但天翔总觉得有一丝的不对劲。
“怎么了?”
夜撒斯沉默不语,亚特斯叹了口气:“我们要分离了。”
“你们完全恢复了?”天翔有些惶恐失落,带着忐忑不安的情绪问道。
唉!亚特斯再次叹了口气,不舍意味浓厚。
夜撒斯接过话荏:“你的境界提升极快,已经让时间缩短到十几年的时光,可是这次三道神电的出现,我和亚特斯为了保住你,不得不出面利用浑沌之戟和死神镰刀吸取神电劫云的能量,如此一来,瞬间弥补完我俩的能量,所以我们解脱,再也不用认你这个房东了。”
话中反意让天翔感受到夜撒斯的心情,如同他一般的低落,相处这二十余年,他们一直以亦师亦友的身份在教导天翔,一路扮着他成长,多次救他於危难之中,神魔人之间的感情,不是其他人能够想像,虽然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但来得突然,让天翔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顿时默然。
“别这样,你应该为我们高兴,能够这麽快恢复能量,可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
“嗯!”离别在即,愁苦的思绪让天翔多说一句话都欠奉。
“好了!提起精神,以后又不是不能见面,顶多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偷偷溜下来找你。”夜撒斯似乎已经想开,大言不惭地道。
不过貌似一神一魔都不是安分的主,否则两人就不会到异空间去比试切磋,引发后续一连串的遭遇,要说他们不顾神魔两界的禁忌,偷偷潜入人界,那可能性高达八成以上。
亚特斯道:“夜撒斯说得对,要教你的知识上次就已经封印在你脑海中,以你现在的精神力,应该可以解开大半,虽然我们毫无保留地交给你,但有些魔法技术能不出现在人界,还是不出现的好。”
“嗯!我知道了,你们有空记得来找我。”经过神魔的开导,天翔收拾离别的愁绪,恢复平常地道。
“好了!你该苏醒,外界的人等得不耐烦了,我们走了。”亚特斯道。
“走了,下次见!”夜撒斯道。
“保重,一路好走!”天翔道。
“混帐,我们又还没有挂。”一神一魔忽然爆粗口地道,紧接着身影如粒子分解,一点一滴飞快地消失在天翔的识海中。
众人着急等待,殷殷期盼的目光中,天翔终於缓缓打开眼睑,长期处於黑暗,只觉得外头光线有些刺眼,定神一看,居然是月明星稀的夜晚。
天翔抬头望着天上星辰,或许亚特斯和夜撒斯正在其中的某一颗星上吧!
因为时间实在拖太久,凤雪舞先让居民散去,留下仅仅是中坚分子。
回头看着众人放心而兴奋的眼神,天翔自知此次的莽撞让大家担心了,道:“我和巴布图铸造武器,一时间不小心引发天地异象,真对不住大家。”
有些东西还是要掩藏得好,譬如亚神器的天玄金。
巴布图嘴巴一动,准备要问,却感受到天翔眼神中稍後再讲的暗示,於是又再闭上。
凤雪舞紧张地问道:“你没事吧?”
天翔自信一笑,道:“我从来没有觉得状况这麽好过,感觉浑身是劲,用都用不完。”
月怜暄特地再检查一次,发现诚如天翔所说,身体状况好到不行,而且他的眼神居然不时透露荧荧紫光,如夜空星辰般明亮而深邃,引人入胜而不自觉。
这次亚神器的神电劫云,让天翔因祸得福,除了失去神魔这对朋友外,他完全体悟到雷元素之心,雷元素具备不怒而威,雷霆一击等特性,但重要的是不屈不挠的决心毅力,而天翔让劫云烟消云散的一啸,恰巧符合这些特性,才能在最後关头获得雷元素的青睐。
另外就是阴错阳差地铸造出亚神器,假如没有神魔两人,天翔现在已经劫云一样,烟消云散。
亚神器有的是时间测试,但眼前却让天翔头疼不已的是,伏跪於地的芙娃,还有一旁好整以暇的诗玄禅。
“这是干什麽?”饶是面对神电劫云毫不畏惧的天翔,见到芙娃这样,心中一头雾水外,还有些胆颤,好似自己已经被冠上一个救世主的光环。
“命运之子,请你拯救达晤子民。”芙娃恭敬而虔诚地道。
命运之子!天翔眼睛瞥向诗玄禅,意思说是你搞出来的好事吗?
诗玄禅笑笑,双手一摊,表示这事与我无关。
天翔才不信,貌似截至目前也只有诗玄禅向他提过命运之子这名词,凭他的智慧要忽悠一个深山里的小女娃,还不手到擒来。
不过从他口中套不出什么东西,还是要从芙娃下手,天翔道:“芙娃,你先起来好好说。”
“不!命运之子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聪颖过人的芙娃,如今却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要知山林子民最敬天地,信鬼神,尤其是大祭司临死前的预言,更让芙娃深信不疑,所以一见到预言逐一被证实之时,芙娃不禁激动地落下泪,好似无根浮萍找到家般,顿时有了归属感,才会迫不及待地上演一出逼宫记。
被赶鸭子上架的天翔,只得为自己辩驳,道:“你怎麽证明我是命运之子?”
芙娃道:“我族大祭司临死之前曾留下一顿预言,说明命运之子将会带领达晤族人重返荣耀。”
“什么预言?”从未听过这件事,天翔的好奇心被勾起。
芙娃道:“神魔飘零,交会在光明与黑暗,死神引导命运之子,重现浑沌之中,紫雷破天,光明袪邪,黑暗吞地。”
旁人一听只是觉得诸多巧合发生在天翔身上,但天翔光听到第一句,就觉得头皮发麻,背后凉飕,没有人比他更知道这句话的意涵,若不是飘零,又怎麽会跟着他二十余年。
至於後面,要说还有另一个命运之子,打死他也都不会相信,甚至他都要开始怀疑自己身体是不是还有另一个灵魂,藉着自己身体干出这些事,要不然怎麽会这麽准确。
顿时,天翔瞠目结舌,不知该说些什麽,要说自己不是,压根就说服不了自己,虽然他已经变得功利现实些,但对飘零无辜的达晤族,他也无法兴起全权掌握之心,甚至极力替他们保留一些火种,让他们薪火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