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 白兔糖 - 顾徕一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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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第九十二章季童把沈含烟带回医院,果然被主治医生骂了个狗血淋头:“你知不知道这样有多危险?!这要是小说里哪个作者敢这么写,早被读者骂死了!还得特别注明这是艺术创作,切勿模仿!”季童赶紧道歉:“我知道我知道,对不起我错了。”

在公司里已能呼风唤雨的小季总点头哈腰,直到主治医生吹胡子瞪眼的走了才松口气。

她哪里不知道危险呢。

可如果沈含烟上了手术台真的下不来了,沈含烟的那一点遗憾,会变成她一辈子的遗憾。

******

沈含烟手术的前一夜,季童默默在窗边吹了一阵风,才回了病房。

她和每天一样,吃了晚饭,又把小桌板收拾干净,然后把旧杂志翻出来,给沈含烟念了好几个无聊笑话和情感专栏。

自从她发现这杂志这么无聊后,她就从网上买了好多期以前的回来,一本本念给沈含烟这种高知分子听。

她总是想:沈含烟,快点好起来吧,快点好起来就能教训我了。

很快到了睡觉时间,她把沙发床拉开,又从柜子里把枕头被子拿出来,躺了上去。

夜里静得出奇,空气里是淡淡的消毒水味,沈含烟在输液为明天的手术做准备,滴答滴答药水滴下来的声音听得很清楚。

季童订了个闹钟,到时间找护士来换药。

沈含烟轻声叫她:“童。”

季童马上爬起来走到沈含烟床边。

沈含烟:“睡不着。”

季童笑,按了下床旁的按钮,帮她把床头升起来,又重新帮她理了理被子。

季童坐在床边,顺了下沈含烟的头发:“要我继续念无聊的笑话给你听吗?”

事实上她这时并没有开灯,只有门上一小面玻璃透进走廊的一点光,沈含烟形容枯槁但一双眸子依旧闪亮,在夜色中与她温柔对望。

沈含烟:“忘了。”

忘了我。

季童说:“你放屁。”

她站起来,去锁了病房门,然后走回来对着沈含烟,缓缓把衣服脱了。

季童很白,不是沈含烟的那种冷白,是一种粉白,整个人像在混了玫瑰汁液的面粉里滚了一圈似的,直到二十三岁了,身材还是如少女,骨量纤纤,两只雏鸟轻轻振动着翅膀。

饱满弹性的肌肤,让她整个人散发着青春的生命力与活力。

沈含烟的目光凝了一瞬:“穿。”

季童:“我才不呢。”

她站在床边,轻抚着沈含烟的手:“从那天夜里我给你打电话、把我自己的手当成你的开始,我就认定自己是你的了。”

“你要是敢不对我负责就跑,不管你去天堂还是地狱,我都会去把你给追回来。”

沈含烟淡淡的笑了,飘渺得像白桦林间朦胧的夜雾,清晨的阳光一照,也许就什么都不剩了。

季童心里反复思量着一件事。

最终她轻声开口:“沈含烟,我爱你。或许你曾感觉到我喜欢你,但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我有多爱你这件事怎么说呢。”她吸吸鼻子:“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就是如果人真有下辈子的话,我还想和你在一起。”

她拧亮台灯:“看得清吗?”

她这几天一直穿衬衫,所以沈含烟没看到过她的小秘密。

沈含烟努力睁着眸子,看到她锁骨下方,有一片浅浅的雾状图案,美而缭绕的盘旋。

季童笑着,从知道沈含烟生病后她一次也没哭过,直到现在也是笑着:“是纹身,有天你睡着了,我请护工看着你,自己偷偷跑去纹的。沈含烟,你记清楚这形状。”

“有人说这辈子不能纹身,因为下辈子会变成胎记长在身上。所以,你记清楚这形状,如果下辈子我样子变了,你找不到我了,你就在人群里多找找,尤其是穿低领t恤的夏天,你就看看谁的t恤领子里,能露出这样一块胎记。”

“这辈子我追着你跑了这么久,下辈子等你认出我了,你可一定要把我追到手,不然,我会恨你的。”

沈含烟一直随她笑着,可渐渐的,那双素来清冷的眸子里,和她的纹身一样染了雾。

季童上前,轻轻把自己的掌心覆在沈含烟的眼睫上:“不要哭。”

她说不清是不想看见沈含烟的眼泪,还是不愿让沈含烟看见她的眼泪,她和沈含烟一样眼眶泛酸,又拼命把泪水忍回去。

“我爱你”这句话她本来不想说,她想就这样钓着沈含烟,让沈含烟怀着念想与病魔厮杀一番平安下了手术台,再对沈含烟说这句话,再给沈含烟看这片纹身。

可她到底比不上沈含烟心硬,就像她带沈含烟去漠河一样,有些事再不做、有些话再不说,她怕再也没机会了。

要是沈含烟下辈子真的找不到她,那该怎么办呢。

******

第二天沈含烟的手术被安排在第一台,医生需要在精力最好的时候做。

沈含烟被护士推着往手术室走,季童一路跟在她床边握着她的手。

因为进手术室是不能戴任何首饰的,沈含烟进去之前,季童最后捏了下沈含烟的手指才把钻戒摘下来:“丢下我的话,我跟你没完。”

沈含烟很费力的笑了一下。

然后沈含烟就被推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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