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家养小精灵(1)
假期的生活开始了,简在屋子里窝了整整三天之后她发现这样的日子是不行的。她必须要出去,否则她有可能就会在屋子里面发霉。尤其是电视节目现在已经完全不能吸引她的注意,她觉得在电视里面看的再多有些事情不如亲自去尝试,比如她在电视里面看见了如何制作披萨。
现在她花费了更多的时间用在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质上面,这或许是因为她足够无聊,足够的无所事事。除了摆弄花园里的那些花花草草之外,她居然找不到太多的娱乐消遣,毕竟她现在还是一个孩子,才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在经历了去年警察局做客之后她就知道一个孩子在人间的世界里其实会有非常多的限定。这不由得让她羡慕起地狱和天堂的那些小堕天使或者是小天使来,那群小家伙在天堂和地狱可没有人间那么多的限定,他们可以去任何一个地方。不过话又说回来,人间目前还找不到一个活了几千岁或者是几百岁的小孩。
JohnLewis①是距离马尼拉路最近的一家百货商场,简几乎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将整个商场头上到下都逛了一圈。她发现麻瓜的世界其实要比巫师的世界更加丰富多彩,因为在巫师界你根本就不可能找到这么大的一家百货商场,而且品种还能这么齐全,但是麻瓜世界的百货商场就能做到。
她在百货商场买了一堆的东西,包括吃的、用的该买的全都买了,就连衣服都买了四五套,春夏秋冬的全都买齐了。当她提着大包小包离开商场的时候,她不得不找了一辆的士②。
在回到宅子的时候,简抱着那些大包小包整整跑了三趟才把那些东西全都搬回家。
或许因为购物发泄了内心因为独自一人的寂寞,所以在晚餐的时候她心情愉悦的哼着歌按照电视机里播放的餐饮栏目给自己来了一个海鲜披萨。
在用完晚餐之后没多久她就接到了哈利的传信,送信来的是一只羽毛雪白的猫头鹰,它的名字叫海德威,在上个学期的时候她就知道这是哈利的猫头鹰了。
她打开哈利给她写的信――
亲爱的简,祝你一切都好。在离开了霍格沃兹之后我觉得整个假期的时间过得异常的慢,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学校,我想你应该也和我一样。就在昨天晚上,我遇见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有一个名叫多比的家养小精灵出现在了女贞路,也就是我姨夫姨妈的家里,他警告我不能回学校。我觉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霍格沃兹是我唯一的希望,我怎么可能会离开那里。可是多比说有人想要害我,可是他不愿意告诉我是谁。
具体的我想我不能在信里说太多,如果我们下次见面,我想我会告诉你昨晚发生的这一切。
简收好信纸,觉得这件事有些奇怪。虽然她并不知道什么是家养小精灵,可是她并不认为这个叫做多比的家养小精灵的警告是空穴来风的。毕竟没有谁会这么无聊,跑到别人的家里去警告一个人存在的危险。
可是问题上是,哈利信中说这个家养小精灵不能告诉哈利谁要对他不利。那也就是说这个家养小精灵似乎知道了很多东西,只是因为某些条件的限制他不能说出来。
那么问题来了――是什么东西限制了多比的嘴巴?让他赶来告知却不能说出所有的秘密。
简一边思索着问题,一边朝着二楼的书房走去。
她打开了书房的门,满满一面墙全都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书籍。
这些书都是拉斐尔在离开之前帮她弄的,原先着这些书架上放着的都是一些麻瓜们的名人传记,现在都被拉斐尔替换成了巫师们常用的一些书籍。从草药到魔咒,应有尽有。
简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带你了解家养小精灵》这本书,然后捧着书回到自己的卧室。
将书和信放在了自己的床头,简并没有着急着去揭开家养小精灵们的神秘面纱,而是先跑到浴室洗了一个澡,然后换上了睡衣这才慵懒的靠在床头翻开书页。
等她合上书本的时候床头摆放的闹钟时针已经指向了11,她大概差不多已经知道家养小精灵是一种什么东西了。虽然这本书还没有全部看完,但是她觉得之前困扰自己的这个问题差不多已经可以得到解决了。
这本书在开篇的前几章就告诉她,家养小精灵是在古代的战争中被巫师征服的种族。每一只一出生就要接受奴性的训练,必须世世代代为主人服务的奴隶。他们承担一切家务,由主人束缚。家养小精灵们不能随便违抗主人的命令,若违抗则必须对自己进行惩罚。对家养小精灵来说,他们的最高权利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他们必须辛苦劳作一生,除非主人递给他们一件衣服,他们才会获得自由权。可问题上是所有的家养小精灵都把自由视为一种耻辱的象征,所以从来没有一直家养小精灵妄图挣脱巫师的奴役。
简一直都觉得地狱的猎犬是天底下最听话的一种动物了,因为它们没有主人就会去死。可是她认为地狱猎犬不具备智慧,只知道服从命令,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现在让她觉得匪夷所思的是,天地间居然还有比地狱猎犬更神奇的物种――家养小精灵。他们具有智慧,但是却喜欢被奴役!
嘴角一抽,简有点无法理解那些家养小精灵们的想法。
不过这也从中得知,那个前来警告哈利的家养小精灵多比一定是背着他的主人前来,弄不好还是他的主人想要加害哈利。所以在被问及更深层次的问题的时候,多比才会闭口不言。可话这么说回来,既然家养小精灵是完全服从他的主人,那么多比没有理由跑来警告哈利。
多比的出现,不管是否有对哈利说出那个人的身份,这本身都属于一种背叛。
除非,是多比的主人故意让他出现的。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JohnLewis:约翰路易斯,是最大的百货商店,在牛津街商业区和购物中心里都有它的分店。从1864年在伦敦牛津街开办第一家店铺算起,约翰路易斯百货店已有150年的历史,至今生意兴隆,业绩不错。目前,约翰路易斯从苏格兰东北部到英格兰西南部共开设了25家分店,固定职工4万人,销售50万种商品,年销售额接近40亿英镑(约合60多亿美元)。约翰―路易斯做时装、化妆品、童装和家具等。里面的窗帘布很受欢迎,就是那种小碎花款式,典型的英国风格。
的士:1907年初春的一个夜晚,富家子弟亚伦同他的女友去纽约百老汇看歌剧。散场时,他去叫马车,问车夫要多少钱?虽然离剧场只有半里路远,车夫竟然漫天要价,多出平时10倍的车钱。亚伦感到太离谱,就与车夫争执起来,结果被车夫打倒在地。亚伦伤好后,为报复马车夫,就设想利用汽车来挤跨马车。后来他请了一个修理钟表的朋友设计了一个计程仪表,并且给出租车起名“Taxi-car”,这就是现在全世界通用的“Taxi”(的士)的来历。1907年10月1日,“的士”首次出现在纽约的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