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 朱雀 - retrospect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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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何初阳说道:“她是个变性人。”

张灏难以置信的啊了一声,挤到何初阳旁边盯着屏幕上的字看,他蹙着眉反问道:“可是,无论她是变性人与否,这和案情又有什么关系?”

“接受手术的时间是在她离开繁城去往北京之后。”何初阳说着推开张灏凑到身边的脑袋,点了点鼠标说道,“除此之外还有十年前,她在繁城就医记录。她常年服用雌性激素,另外整形科的资料显示她胸是隆的。”

就医记录上性命那一栏写着余时两个字。

乐丁予沉吟了片刻,问道:“她改名的时间呢?”

“喂,你们这样不理人是要遭天谴的。”

何初阳嗯了一声,半晌说道:“也是在去北京之后。”

“做了手术又改掉了过去的名字……”乐丁予低声重复道。

这种种举动,颇有一种想要重新开始人生的感觉。

张灏转着椅子,借着三人的时机搭话道:“虽然是个大新闻,但好像对查案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夜幕低垂,特别调查局四人围着会议桌吃外卖。

乐丁予挑着碗里的胡萝卜,心不在焉地把它们摞在纸巾上。沈知推门进来看到这一幕,挑了挑眉走到饮水机旁用纸杯接了两杯热水。

一杯拿在手里,另外一杯放在了乐丁予的右手边。

乐丁予回过神来,抬起头朝沈知笑了笑,接着双手握住了杯子,水的温度源源不断地传递给他,让他稍稍觉得熨帖。

对面的何初阳放下筷子,看着虽是下班时间却仍旧灯火通明的市局,门口来来回回有警察在走动,他伸手碰了碰额角,不禁叹息道:“感觉自己被耍得团团转啊。”

乐丁予喝了一口水,靠着椅子背想着目前所知道的事情。

他把外卖袋整理好扔进垃圾桶,将资料和照片全部摆在桌面上,他点了点下巴,转身用记号笔在白板上写下余麦青的资料。

他退后两步看着白板,死者余麦青,变性人、新的伤痕覆盖了旧的伤痕、连环杀人案、模仿犯这其间一定存在着某种联系……

片刻后,乐丁予灵光一闪,回过头看向沈知,快速地说道:“凶手并不是无差别杀人,也并不是因为女性力气较小容易得手才选择女性。”

“啊?”张灏手忙脚乱的用纸巾擦着不小心落在会议桌上的酱汁。

“而是他要杀的就是女性。”

乐丁予回过头将白板上七个受害者的性别一次圈了一遍,而后停在余麦青的资料面前,他在原本的资料上面重新写道。

余时,男。

“十年前,余麦青十八岁,和当年的七位受害者一样,年龄相近。”

接着他在余时的性别上旁边重重地点了一个黑色的点。

“余麦青离开繁城的时间是第三个受害者死亡十五天之后,她几乎刚到北京就改掉了名字,并且彻底地做了变性手术。”乐丁予拿起照片推到沈知三人面前,继续说道,“她的手腕上新的痕迹掩盖着旧的伤痕,十年前也许凶手已经盯上了她,但却在杀人灭口之前发现余时并非是女性因而没有杀死她。”

张灏张了张嘴,吃惊地指了指白板盯着乐丁予说道:“你断定女性是凶手的特定目标,是因为这个?就因为十年前余麦青还不是真正的女人,所以凶手失去杀害假女人的兴趣,就这么把余麦青,不,余时给放了?真是难以置信……”

乐丁予颔首说道:“余麦青就是迟了十年到来的第八个受害者,也是当年繁城连环杀人案的唯一幸存者。”

何初阳说道:“既然如此,他们所以为的模仿犯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乐丁予嗯了一声,回头看向白板说道:“根本不是模仿犯,而是凶手时隔十年再次行动了。她当年之所以能幸存是因为不是女性,而现在又动手了……”

“这也有点太倒霉了,十年前就差点栽在那个变态的手里,这纲回繁城不过一周的时间。”张灏翻着受害者的资料,皱眉说道。

话音刚落,乐丁予的心一动,反驳道:“不对。”

“嗯?什么不对?”张灏有些摸不着头脑,他看向乐丁予,内心琢磨着之前怎么没发现乐丁予这个一惊一乍的毛病。

乐丁予并没有理会张灏,开口快速地说道:“他时隔了十年又动手,余麦青回到繁城不过一周的时间……凶手选择这个节点杀害她,这说明她极有可能见过他的脸。”

“当年见过凶手的人,只有她一个幸免于难。”

张灏短促地啊了一声,恍然大悟地拍了两下桌子,挑着眉说道:“嘿,你可以啊实习生。”

他拍了拍乐丁予的肩膀,但也在顷刻间想明白,死者在生前见过凶手,但在她死亡的一瞬间,那些都彻彻底底成为了过去。

那冰冷的湖面,刚刚掀起的一点点波澜又恢复了以往的死寂。

他仍然藏在黑暗之中,收回了他刚刚露出来的马脚。

刚才那点兴奋全部消失了,张灏愤恨地拍着大腿,咬了咬牙痛骂道:“真他妈这种人渣就该直接拖出去枪毙八百遍,等他变成鬼了,我打他个魂飞魄散。”

办公室里特调局三人沉默着,张灏不解气把桌子拍得直响,旁人听了都会觉得悲切,更何况是事件的受害者。

乐丁予抬头看向门后的角落,司机鬼从一开始就沉默地站在那里,一声不吭。

他身体四周散发的黑气已经弥漫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一滴黑色的液体落在乐丁予的手背上,他反手将它握在手心。

那触觉像是寒冷的冰水,里面含着他的痛苦和悲伤,还有那些与日俱增的仇恨。

乐丁予抿着唇偏头看向沈知,问道:“沈队有什么看法?”

沈知站起身走道白板旁边,侧过身说道:“凶手的作案时间兼具规律性和随意性,犯罪均在雨天,时间大致在晚九点至次日凌晨的时间段。”

“所有被害者具有相似性,均为女性。作案手段具有明显的既定特征,如捆绑受害者的双手双脚,以及她们的死因均为窒息死。被害者的衣着没有被撕扯的痕迹,说明凶手并非为了性`欲,而是为了施暴、满足掌控欲等。”

“被害者对于作案人来说,初步判断是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符号。”

“推断作案人有稳定的工作,生活独立且人格成熟或许平常得不起眼,甚至在外人眼中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不会将他的日常行为联想到任何和作案有关的点上。”

“根据当年的尸检报告,从尸体身上的痕迹推断作案者的力道。年龄应该在30-35岁之间,而十年后的今天,他则在40-45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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