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盛之梧前半生说过的最有远见的话,大概是对方其文说的那句,“苟富贵,无相忘”。
方其文毕业后毫不意外地进入了盛氏。在自身努力与盛峰扶持下,临近三十岁的他在盛氏的地位仅次于盛峰,并且大家都心知肚明,再过三五年老爷子退了,这盛氏就是方其文的了。
好事者喜欢传“没想到盛氏最后会姓‘方’”,传到盛峰耳朵里只落得他一声轻蔑的“哼”:幼稚,冠夫姓不懂吗?
你Boss永远是你Boss。
方其文的性格其实不太适合混商界,他脸皮薄,又容易心软。但盛峰充分利用了他万事盛之梧为先的特点,他自己又聪明好学,再加上几个心腹的辅佐,也算是把盛氏经营得风生水起。
大概就……盛氏一天的利润抵盛之梧一年的工资?
如果按经济能力决定家庭地位的话,方其文若是方其文,盛之梧大概得是茶几上的空调遥控器,或者床头灯的旋钮。好在并没有如此不人道的规定,方其文心里全是“我在帮盛之梧挣钱”的自觉,他若是他,盛之梧永远都是那个最好的盛之梧。
盛之梧四十二,英俊潇洒未褪,成熟稳重更加,方其文依旧且愈发地被他迷得不要不要的。
从十八岁生日起,方其文每年生日的晚餐都订在同一家西餐厅。那家西餐厅并不高档,最初选择它有经济方面的考虑,但方其文日入斗金后,他们依然钟情于它。可大概是生意不好,有次他们预订电话没能打通,实地考察时发现,那家餐厅变成了小旅馆。
那年生日宴,是方其文和盛之梧在小旅馆的小餐厅吃饭,方其文苦闷地反省,不该每年只在西餐厅吃一次,这样它不关门才怪呢。
很快小旅馆歇业了,外观和原来一模一样的西餐厅又出现了,只是内部装潢更奢华,菜品也上了好几个档次。餐厅的老板姓盛。
当然是冠了夫姓!盛之梧没有钱的!
方其文三十岁生日这天,离吃晚饭还有些时间。两人慢悠悠散着步,方其文突发奇想,把盛之梧往偏僻的巷子拉。盛之梧不明所以,跟着方其文走街串巷,最后停在了一家小店的一个冰柜前。
“奶奶,我们买冰棍。”
守店的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在织毛衣,看到他们说了声“自己挑吧”,又低头织起毛衣了。方其文翻来翻去,嘴里嘟哝着“不像”“怎么都没有”,最后拿出两根冰棍,问了一根一元,拿钱包时发现,没零钱。
老太太这儿不能用某宝也不能用某信,两人有的最小面值的钱是二十。方其文看老太太数着钢G找钱,数到十七时说了句“您不用找了”拉着盛之梧跑了,留老太太愣在店门口,拿着张二十左看右看判断是不是假钱。
这边景象也没多赏心悦目,两个衣冠楚楚的成年男性一人手攥着一根不入流的冰棍,在路上狂奔。跑出好远方其文才放开盛之梧,盛之梧喘着气问:
“你……你跑什么呀……”
“我不是怕她找钱吗……”
盛之梧缓过来站直:“怎么不用她找钱了?”
方其文笑呵呵的:“钱包里放那么多硬币,多重呀。”
盛之梧不信,走近曲起食指刮他鼻子,又把冰棍包装撕开,问:“怎么突然想吃冰棍了?今天还挺凉快的。”
方其文脸一红,却继续笑呵呵地说:“你看这冰棍像不像我们以前一起卖的那种?”
盛之梧吮着冰棍看他一眼,也笑了:“多久之前的事了。”
“多久之前的事也是事。”方其文不服气,“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到S市时,你给我买了一盒冰淇淋。我吃的时候就觉得它肯定很贵,后来自己偷偷去超市找了价格,发现果然很贵,当晚难过得闷被子里哭了好久。”
盛之梧从没听过他提这茬:“为什么哭?”
方其文轻哼一声:“我以前为了吃一根冰棍得顶着太阳卖一下午冰棍,还没算进货的功夫,突然发现有的人随便就能吃上四五十一小口的冰淇淋,难过呗。”
盛之梧笑:“过了这么久才说?真沉得住气。”
方其文摇摇头:“不是什么好事,自尊心作祟。”
盛之梧搂过他:“我觉得很好。你自尊心作祟得不偏不倚,非常恰当,所以你成了现在的样子。”
方其文工作两年后,两人在市中心买了套小别墅,方其文又给盛之梧在他公司边上买了套两百平的房子。平常两人住盛之梧公司边上,节假日回别墅。盛之梧Z市的房子算是完全荒废了,但方其文不肯卖,不但留着,每个月还腾出一天时间回去打扫。
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吃完晚饭两人回别墅。时喻苏和宋祺佑已经不会把方其文当小孩儿一样地送礼物了,尤其时喻苏,不但不送衣服,还要方其文给他的品牌投资。但盛之梧还是每年送一幅画,今年画的,是方其文开会时的情景,目光如炬地看着作报告的大屏幕,气宇轩昂。
两人赖沙发上腻了会儿,方其文突然神秘地说他自己也给自己准备了礼物。他“哒哒哒”跑上楼,从楼上下来时赤身裸体,手上拎着个袋子。
还有什么比一个三十岁的兼有孩子气与魅惑力的漂亮男人赤身裸体慢慢向你走近更催情的事呢?
盛之梧眸色渐深,以为方其文又要玩“献祭”,没想袋子比人先落入怀中,方其文忸怩又鼓励地说:“看看袋子里的衣服。”
是一套嫁衣。
盛之梧投去问询的目光,方其文低下头:“帮我穿上。”
先穿红娟衫,再套绣花袍,下身是内红裤外红裙,盛之梧细细地帮方其文穿戴。每一粒盘扣扣好,每一处褶皱抚平,手指间断地碰到方其文肌肤,有时碰到他的敏感带,他泄出点呻吟,盛之梧手上动作却依旧不乱。
替爱人穿衣,只关情色,无关色情。
最后把方其文放倒在沙发上,盛之梧给他穿红缎鞋,穿完后舍不得松手,就捧着那双足把玩,虽然不是三寸金莲,但被红缎鞋勒着也显得小巧些。方其文想坐起来,被盛之梧一摁脚心又软了身子倒下去。最后玩够了,盛之梧像虔诚的教徒亲了亲方其文脚背,扶着他的腰让他坐起来。
方其文全身被嫁衣遮得严实,头上也戴着了凤冠,单露一张白皙泛红的脸在外,还真像待嫁的大家闺秀。
袋子里还有一块红绸缎和一柄玉如意,盛之梧把绸缎给方其文蒙上,隔着绸缎亲了他会儿,再用玉如意把盖头挑开。方其文凤眼含情,盛之梧声音带笑:“我们成亲了。”
方其文热情又羞怯地把脑袋埋盛之梧颈窝,盛之梧抚着嫁衣背后的花纹问:“怎么突然想到这一出?”
“最早是阿姐结婚的时候,我觉得嫁衣特别好看。后来你时不时让我穿裙子,我就一直想着了。”
自诩对女装施暴角色扮演等等都不感兴趣床品很好的盛之梧沉默了。
不不不不要破坏气氛,盛之梧咬方其文耳垂:“嫁衣很适合你。”
方其文身子发热。
情话没停,盛之梧刻意压着声音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不按规律地缩句就是,你是我的新娘。”
说完就把方其文抱起,方其文以为要去卧室,盛之梧却把他抱到了院子里,紧接着烟花燃起,方其文仰头看,看得痴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