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 七零年代女大佬 - 椿嘉月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3章

王春枝揭开锅盖,扑鼻的香气腾腾而起,香得程冬至几乎要坐倒在地上。

“快,去看看窗户关紧了没有,拿抹布把门缝儿也堵上。”王春枝吩咐。

程冬至慌忙跑去照办,仔细检查了一圈确认味儿不会飘出去后,才乐颠颠地回到灶台前。

王春枝手脚麻利地削了两个土豆的皮,切成块儿丢进了锅里。土豆是队里发的,作为没有工饭的补偿,正好一起丢进锅里增加炖煮的分量。

程冬至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炖煮的大肠,正觉得新鲜呢,忽然看见大姐从瓮里捞出咸菜,洗了洗又切成段丢进锅里。

“姐!”程冬至下意识喊了出来。

“怎么?”

“没事……”

晚了,放都放了。

她有些沮丧,大姐怎么做什么都喜欢放咸菜啊,这炖煮大肠里放咸菜会不会味道很怪?

王春枝并不知道程冬至内心的绝望,兴致勃勃地用筷子把锅里的大肠夹成一小段一小段的。

雪白的肠在锅里翻滚着,吸收了土豆淀粉的水变得粘稠泛白,原本黑黄的咸菜在吸收了炖煮汁与油水后渐渐舒展成了墨绿的颜色,与肠相互辉映着,倒也好看。

程冬至抽动鼻尖,噫?味道似乎还不错,没有想象的那么黑暗料理。

炖煮做好了,王春枝先是盛了满满一碗给太婆,然后盛给程冬至,最后才是给自己盛,盛完了立即把锅盖严严实实地盖好了。

刚出锅还很烫,程冬至只好一边吹,一边深深地嗅着碗中传来的香味儿。

久不尝肉味,程冬至被炖煮的香气勾引得来不及等凉,急匆匆地就夹了一块雪白的肥肠送进嘴里。

尽管有些烫舌头,可程冬至还是猛地睁大了双眼,太好吃了!

一点腥味都没有,反而带着之前神秘调料的恰到好处微辣与辛香,再加上大肠本身软滑浓郁的口感,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也给吃下去。

咸菜的存在也是画龙点睛的一笔,不仅大大解了肠原本该有的腻,并且在吸收了油脂后在嘴里蓬蓬的极为爽口。咬一口焖煮得粉粉的土豆,再喝一口香浓的汤水,程冬至捧着碗几乎抬不起脸来,浑身的毛孔都在叫嚷着两个字――痛快!

猪下水一直是非常受欢迎的东西,不仅价格比肉要便宜许多,吃起来也是一样的富有油水和满足感,还有些额外的弹牙与筋道,有些偏好这一口的人宁可不吃肉也要买下水回家。

王春枝的做法是断尾村以及附近一带的特色,这边的人很少像外面那样拿浓油赤酱把下水给卤了下酒,大多是混煮着加些面和咸菜,这样不仅味道好,全家人也可以大大地尝些肉味解馋。

高爱国拿来的这副大肠差不多有三四斤,加上咸菜土豆水什么的足足有一大锅,可对于她们来说不过是毛毛雨,很快就吃了个一干二净。

王春枝意犹未尽地舔完碗后,忽然想起高爱国塞给她的另外一个小包,忙去打开看,居然是些油炸花生米。

她有些哭笑不得,这个高爱国,送这种东西给她是要她下酒呢?糊里糊涂的。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另一个用处,把花生米倒出来一些给妹儿和太婆吃后,重新裹紧了系起来,拎着到老队长家去了。

老队长也姓王,不过大家都习惯喊他作老队长,因为他公正宽厚又正直,有什么纠纷找他总能解决好,很少有人不服气的。

王春枝摸黑敲门,里面传来老队长媳妇董阿婆的声音:“谁呀?”

老队长不收人一根草,他媳妇董阿婆却是个心眼活络的,年成好的时候就爱吃个花生瓜子的零嘴,如今戒了。她和王春枝很要好,两人年龄差得多却谈得来,平常有点什么事风里雨里帮忙不含糊,是个热心实在人。

“是我,春枝儿。”王春枝把声音压得很低。

董阿婆开了门,王春枝把荷叶包交她手里:“这是县里的高二傻给我送来的,我不爱吃这个,你拿去吃吧。”

董阿婆手一捻,又闻到了味儿,瞬间明白了是什么东西,笑嘻嘻地说:“真是个傻小子,送年轻姑娘这种东西!你和他处对象啦?”

王春枝拍了她一下:“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这才哪到哪呢。”

董阿婆推心置腹:“这小子是个好人才,你不要,被人抢了可别后悔。”

“谁稀罕!”

两人在门口轻声聊了一会儿后,很谨慎地分别了。现在不同以往,虽然俩人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可这种事被人看到终究是有些不清楚,谁让董阿婆的男人是队长呢。

由于柜子失窃事件的影响,王家这几天气压极低,除了王雪花和正得宠的大蛋儿偶尔说几句话,其他人都是低着头木着脸,能不招王老太就尽量不招惹。

要是谁一不小心触了老太太霉头,那可就热闹了。王老太像是一头蓄足了杀气和怒意的野兽,连着骂一天一夜骂出朵花儿都算是轻的,重则抓打挠撕样样都来,闹得整个家里都不安生。

没办法,谁让她的心头肉被活活给挖走了一块呢?无论怎么叫骂折磨家里人,王老太心中的憋屈和邪火都无法挥散,每天夜里都是含着两泡泪水入睡的,梦里都是柜子里东西失而复得的场景。

那是她辛辛苦苦好些年才攒下的私房,除了她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

房里的柜子是王老太当年的陪嫁,柜子是找人特地打的,这个暗格也是王老太的娘亲口传授给她的压箱底宝贝。

本来打算用这笔钱给雪花做陪嫁,好将来嫁个好人家,现在全没了,没了!

雪花今年有十二岁了,按照村子里的规矩再过个五.六年就能看亲,在那之前还要张罗着她上县里的学校还有找工作的事情,还来得及攒一笔丰厚的嫁妆吗?

王老太愁得又多了几根白发,看老四一家和看仇人似的,每天想着法子折磨他们,尤其是重点对象邓翠兰。

家务活(除了做饭)她全包,吃的也少,稍微不如意就是一顿骂,一点脸面都不留。本来干净利落的小媳妇儿没多久就被折磨得蓬头散发叫苦连天,可偏偏一点办法都没有。

虽然新法规那样美好光明,可在农村里大家还是保有着许多老旧的观念,并不怎样合作。觉悟高的会稍微进步那么一点,觉悟低的又蠢又倔,公社干部们也没办法,因为他们成分好,顶多只能口头批评教育。

比如隔壁村的一个妇女,因为受不了夫家人的虐待跑去公社那边请求离婚,结果半路上被公婆丈夫截住吊在树上打,打断了几根大棍子,死了,埋了。

娘家的人不管泼出去的水,夫家人自然也不会出面告,村里女人熬不下去自杀的事情并不少见,这事便不了了之,大家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当然也有觉得太过分的,认为打断一根棍子也就算了,几根就有些太过了。

然而说到底还是这个女人不对,怎么敢去闹离婚呢?这是多么丢人的事情。她自己的脸不要就算了,还把娘家夫家的人也害得面上无光,娶这种女人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这是一个淳朴又无知的年代,有时候两种特质结合到了极致,便成了极致的恶,唯有时间才能渐渐化解改变人们落后的观念,好在世界总是缓慢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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