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 素屏 - 李守白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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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锦儿应了,抱了书盒,来到林自南的住处,叩门,得了应诺,将书盒放在墙角,绕过屏风,进了里屋,只见林自南正伏案练字。她抬首见了锦儿,眼睛扫了扫地上日影,问道:“不是吃饭的时候罢?”

锦儿笑道:“俺要知会小姐的,可比吃饭的事情重要多了。”

林自南搁了笔,道:“你说。”

锦儿道:“俺老爷给小姐订了人家了。”

林自南一听,颅内嗡一声,竟有些眩晕,她抖着嘴唇,问:“要我嫁人?”

锦儿奇道:“小姐不情愿?”

林自南摆了摆头,勉强镇下心神,问:“是哪户人家?”

“小姐可见过给您送书的那位?就是他了。”

林自南见过,自然也记得。她站在院子里,远远地看过那个年轻的洋人。他立在继母身畔,又高又瘦,夹着药箱子,向她看过来,怔怔地,似乎看了她许久。他身上似乎就只有两种颜色,一种白,一种黑。黑的卷发,黑的西服,白的脸庞,左眼夹一只单片眼镜,垂着防滑链。林自南曾对单片眼镜怀过些许偏见,觉得这物什滑头又傲慢,可这年轻人带着,天生就一股斯文谦逊。她匆匆扫了他几眼,便略过了。后来知道他给自己送书,心里也存了些好感。有一日,他竟在书里夹了字条,她初见微生抵触,可读过后,知他没有挑逗的心思,只是有些笨拙的读书体会――她非是说他见解笨拙,只是写这字条的举动有些笨拙罢了――便也接受了。翻书前读一读,翻完后又读一读,常有豁然开朗的感悟,也算是十分有益了。心里对他不禁又多了几分佩服。如今听闻自己和他摇身一变,竟从书友(她虽从未回信,但总觉得二人关系这样称呼最为妥当)变为了未婚夫妻,一时滋味杂陈,不知该作何反应。

半晌,她只支吾了一句:“这未免也……太不正统了罢。”她实在不知为何父亲会让她嫁个洋人。

锦儿笑道:“小姐您还在意这个呀?俺以为您都见惯了的。”

林自南强笑一声:“真的定了,就是他么?”

“准没错,订婚日子都许下了哩。”

“……你先出去罢,让我一个人待会儿。”

“这事儿老爷应了人家了……您……”锦儿小心翼翼地打量她的神色。

“父母之命,我无异议。”林自南没有看她。

锦儿出去了半晌,林自南就在桌前坐着,万事俱休的样子,怔怔地,连她也不知自己乱七八糟地在想什么。她忽重重叹了一口气,叹完才回了神似的发觉自己叹了气。有了这个意识,她又禁不住笑了一下,似是在笑自己的恍惚。可还是不够似的,她拿起手,捂住了眼睛,捂住了整张脸。她哭了起来,很小声的。她心里想的是,这当口可能还有人推门进来,她不能在别人面前露出私密的情绪。不知为何,她愈哭愈委屈,眼泪止都止不住,从指缝里溢出来,哭得脸都烧起来。林自南抬手擦着眼泪,擦不尽,又从旁的架子上扯了手巾,继续捂着眼睛。哭腔慢慢平息下来,她抽泣着,感觉有一股热气从底里升腾起来,从脖颈到耳朵,都蒸得发烫。她又慌张起来,这太容易暴露了,连忙拿冰凉的手去渡那热气。

哭完后,由于无人可述说,她又坐在那儿,呆了很久。林自南忽然发觉自己是个念旧的人,无论是小时候去送母亲的灵柩,还是从老宅搬到此处,突然的变化总能让她措手不及,甚至在精神上还有些摇摇欲坠。可她又莫名神奇地适应新的东西,无论是继母,还是这处有屏风的厢房。她想自己也该很快适应凯思和她的新关系。

想到这里,林自南获得了些许安慰。她舀了水,倒进搪瓷盆里,拿手巾浸了水,将脸上的泪痕抹干净。在脸上扑了水,凉意飕飕往毛孔里钻,她觉得这是个降热的好法子,便顶着这湿意,在屋子里踱了几圈,绕过屏风,见到墙角的盒子,遂俯身抱起,往里屋去。拆了盒子,又是好大一捆书。林自南明白这必是凯思送来的,挑了一本装帧好看的,目光一瞥,见盒子里还有东西,便伸手去捞,取出一瞧,是一张硬卡纸,上面写了一句话,依然是熟悉的笔迹:自南,多谢你。

她盯着卡片看了半晌,也不知他到底要谢什么。没有多想,她将卡片放在桌上,继续翻起书来。没翻几页,林自南忽然意识到,这些书全然变了意味。送书的人不再是个面目模糊的影子,而是一个将要成为她丈夫的男人。热意又不禁从皮肤底下往外沁,她觉得有些羞赧,不禁拿书蒙住了脸,头抵着书页,痴痴地笑起来。

林自南从来都清楚自己的内向阴郁。以前还在女校时,听到人兴致勃勃地谈起自由恋爱,谈起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她从来都不愿掺和其中。她独自一人走在校园里,独自一人走出学校时,甚至都是怨恨对恋爱自由的提倡的,这口号喊得就像如若人不去自由恋爱,便是和前朝一同堕落了一样。可她不情愿去接触人,总是有一种阿尔忒弥斯般的固执。她想,要是真要她嫁人,不必要她先去试探人家,盖头一蒙,闭眼嫁出去便也算了。可这自暴自弃的想法,在她心底又是不愿承认的,仿佛自由恋爱是解了禁的甘美苹果,人人趋之,可她却违逆众人,独自躲到了一边,这于她就是罪行了――她给自己安上的罪名,即对众人的背叛。

如今事情终于遂了她的愿。由于这事儿于她而言,不是太为难的,她也就渐渐缓过气,竟对日后憧憬起来。她开始庆幸自己将要嫁的不是个大腹便便、满面油光的中年人,也不是个粗鲁无礼,不知教养为何物的莽夫,而是那样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就算他是个洋人,也算不了什么。

她抱着书,仰面躺进了榻里,盯着顶上的蚊帐,脸上带着不知所谓的笑,发起呆来。她放轻呼吸,便能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得有些快,也许连心脏都明白,她将走向迥乎不同的生活了。没有缓慢移动的日影,没有十五步就可以走到底的厢房,没有屏风,没有挠人的鹦鹉,没有聒噪的下女,没有羸弱抽着大烟的父亲,没有……精明的外热内冷的继母。她将摆脱整个十七岁之前的她,成为一个全新的自己,成为别人口中的“某某夫人”,将过上有阳光和葵花的日子,弥漫香料和油烟的味道。如若有幸,她甚至能获得人人向往的爱情,像书里写的那样,有个既会亲吻你,又会跟你说“多谢”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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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照例是要吃饭的,本来双方商量,订婚结婚都照新式的办。但由于双方都是情况特殊,不得不一切从简。这回晚餐订在了一家小有名气的西餐厅。

时间眼见近了,林自南体面的衣裳都穿得旧了,也小了,锁在柜子里,都落了尘。可她总不能穿着学生装去,万般无奈,只好把衣柜翻遍,一件件地加身上试,还是凑不成套。她急得想哭,却死倔不愿去找继母要套衣服。她不知事到临头竟如此窘迫,心里直骂自己迟钝。还好继母是个好面子的人,终于送了锦儿来问她衣裳打扮的事情。她支吾朝锦儿说了,不时锦儿便拿了衣裳来,还挎着一个小盒子。她换上衣服,锦儿便招呼她坐下,开了盒子,露出胭脂水粉一类的物什:“太太叫俺帮您打扮打扮。”

林自南知这不是耍小性子的时候,咬着嘴唇忐忑地坐下了。修眉、扑粉、上腮红……香得冲人的细粉扫到脸上,她吓得紧闭上眼睛,生怕粉尘钻进了眼睛里。面上痒,带得全身都哆嗦地痒起来,她死命掐着腿,不让自己笑出来,生怕自己一抖,让锦儿画歪了自己的眉毛。

许久,终于完工了。锦儿摆上一面水银镜,问她:“您瞧着还满意不?”

林自南不愿看,伸手格开镜子,不置可否地说了一句:“可以了。”

她探头看锦儿出门后,才悄悄从抽屉内里摸出镜子碎片,拿远了,匆匆看了一眼镜中映出来的自己。确乎像个女人了――只是嘴唇需再红些。她不知为何自己会冒出这样的念头,不由又深深自厌起来。可转念一想,又觉自己这样做也无可厚非。这种内敛的罪恶感诱惑着她,林自南又将手探进抽屉,摸出了那支口红。

她飞快地拧出膏体,用小指甲挖了一块,来不及涂,她现将口红塞了回去,才举着镜子给自己抹上。嘴唇较之前又红了不少。她不敢涂太红,忙洗净了指甲里残余的膏体,将镜子碎片藏好。

不久锦儿便来叫了。林自南熄了灯,走出去,在月光下见了侯在门口的锦儿。她突然心虚起来,不敢看锦儿,只低着头,生怕给她看到唇上异样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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