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 穿到六零来种地 - 曹家大小姐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第118章

她赶紧把在嘴边的果子嚼了咽下去,她上山之前,家里来了个怪里怪气的婶子,一直盯着她看,看得她浑身不自在了,趁汤玲没注意,她就赶紧跑了。

现在听汤玲说话,似乎那个婶子孩子。

“余婶,我跟你说,刚刚那个女人,你可不能碰,她啊是资本家,家里被打倒过的,要不是嫁给了一个贫农,现在肯定在我们大队做苦力呢。”汤玲压着声音对余婶说道:“而且这女人心高气傲的,哪怕是没结婚,你要给她找对象,她也不一定能看上。”

余婶瞥了她一眼,嘿嘿一笑,“我是做媒的,又不是断人姻缘的,既然结婚了,那我肯定不会给她介绍啥的,我还怕她男人来打我呢。”

汤玲抿唇,从口袋里拿了一块钱出来,塞到余婶手里,“我就是给您提个醒,省得您被她的皮相给骗了。对了,余婶,这一块钱就是孝敬您的,您就帮我在周家美言几句,我们家小燕啊,就是骨架小,等在周家再养几年,肯定能给周家生个大胖孙子的。”

她原本是不想出这一块钱的,不然也不会后面又追出来把人给拉回去,但她又觉得这周家开出的财力条件特别好,万一余婶因为她没孝敬就不说好话呢?她也清楚蔡小燕那身子骨,像个孩子似的,别说生孩子了,能不能怀上都是问题。

老周家为什么给儿子找媳妇儿?不就是想留个后嘛,儿子已经指望不上了,老周家两口子年纪又不算很大,还能把孙子养出来,到时候孙子长大了,也能给他们养老送终,还能把儿子照顾着。

所以在老周那,其实主要就是看找来的女人能不能生养了。

所以汤玲越想越不安,还是决定把余婶找回去,塞钱好办事。虽然这一块钱出得她肉疼,但想想那一百块彩礼和手表,加起来都有四五百了,这一块钱也就不算什么了。

余婶把那一块钱收了,望着汤玲眼里的殷切,心里暗暗的看不起。

要不怎么说后妈不好呢?这汤玲就是典型的不好的后妈了。

一个小丫头片子,长到十六岁,能吃多少东西啊?偏偏就能把那个小丫头养得那么瘦。现在这些大队,谁家不是把孩子留到18岁往上走才结婚的。这才十六岁呢,就迫不及待的往外嫁,还生怕嫁不出去一般,要塞钱给她。老周家要是好去处,还能轮到蔡家,早就被人抢了。但到现在,那些再穷再苦女儿再多的人家,也没去老周家。

不就是因为这些人都知道,自己女儿要是嫁进去了,有没有命活着出来都不知道嘛。

汤玲什么打算?不就是想要那些礼金嘛。

后妈心狠,连带着亲爸也心狠,明知道老周家是个火坑,还把女儿往里面推。

就连她这个做媒的,都觉得挺造孽的。

而靠着门边的蔡小燕,早就惊呆了,她不傻,汤玲说的那些话,她都知道什么意思,但是她才十六岁,怎么汤玲就要把她嫁了呢?以前不是还说过,要留着她,一直给家里干活嘛。

“汤玲,这事你真的和你男人说好了?我可再跟你提醒一遍,老周家的儿子,脑子有问题,一发病就爱动手打人。之前还差点把他妹妹给打死了,这可真不是好去处哈。”余婶想想不放心,临走前再跟汤玲提醒一遍。万一这是汤玲自作主张怎么办?老蔡才是这姑娘亲爸,他得肯才行。

汤玲连连点头,“你放心吧,这事是我和老蔡商量了的,不然我也不敢做主啊。老蔡答应了的,您就帮我们在老周家说好话就行了。”

余婶叹了口气,“行吧,收了你的钱,我肯定得说好话的,你就放心吧。”

而现在蔡小燕已经无法思考了,她爸不仅同意把她嫁出去,还是嫁给一个脑子有问题,爱打人的人?”

她的把细细的手腕伸到嘴里,死死的咬着,她不能哭出声,她得跑,跑得远远的。

……

这天晚上下了工之后,王思婉一家人吃完了饭,照例在书房复习,许安出了一套数学卷子给王思婉做,100分钟的时间,王思婉咬着笔头做下去,觉得也不算特别难。做完后就把卷子给许安改,许安对上她亮晶晶期待的眼睛,笑了笑,一个个的勾过去。

一百分的试卷,王思婉得了九十分。而刚开始复习的时候,王思婉在数学上顶多也就是考了20分,也就是说,这短短的半年时间,王思婉就把这些数学知识全部学进去了。

当真是聪明,许安在心里赞叹道。

但是看着王思婉有点小得意的样子,故意说道:“我记得梦里有这个数据的,好像全国有570多万人参加考试,但是真正录取的只有不到三十万人而已。”

王思婉睁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多人啊?”

书里倒是没准确说这个数字,只是描述了余学清和杨静是恢复高考后的消息传来时是如何的刻苦复习,最后考入学校的。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到时候能进大学的,都是全国最有实力的学生,要真想考上大学,还得更努力才行。”

王思婉认同的点头,“那肯定的,人那么多,比我厉害的肯定也有很多,我都已经提前一年复习了,要是考不进去,我自己都觉得丢人。”

许安摸摸了她的脑袋,“也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考不进去明年再考,也不是非得今年进去。”他这个甜枣给的很及时,虽然他是想自家小仙女能考进大学,但也没必要有太大的压力。

八月底的时候,知青点的谭晓敲开了王思婉的大门,开门的是许逸,他睁着眼睛看着谭晓,“请问姐姐您找谁?”

谭晓见是许逸,不由得开心的眯起了眼睛,她知道这是王思婉的儿子,是大队最可爱的小孩子,她队里看到过好多次。

“我来你妈妈,王思婉。”她语气轻柔的说道。

许逸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松开手,“我妈妈在看书,你跟我来吧。”他招了招手,小大人似的在前面领路。

谭晓跨进大门,绕过屏风之后,就感觉精神一震,本来被晒得有些混沌的脑子都清楚了许多。

她不由自主的打量起这处院子,越看越喜欢,石屏风左侧的空地上种了一颗樱桃树,看着不粗壮,但是上面的枝丫叶子长得格外的茂盛,像一片乌压压的云似的。下面堆了很多灰色陶罐,陶罐里很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花草。

走在石板小路上,两边则是自留地,种了些瓜果蔬菜,就好像把菜园和花园融合到一起了一般。

走过小路,就能看到天井,天井右侧也种了一棵树,谭晓根据上面的果子猜到这是颗石榴树。而在两侧房子的回廊上,每个房间前面,都摆了一个灰色陶罐,上面也种了花花草草。

院子中间有鸡鸭在跑来跳去的,却没有一般人家养鸡鸭那样到处鸡屎鸭粪的脏乱,地面上干干净净的。还有一条威风凛凛的大黑狗伏在堂屋前面的屋檐下。而王思婉则坐在黑狗旁边的一处摇椅上,穿着白衫黑裤,怡然自得的拿着一本书在看,纤细的手腕露出来,就像一副美人图一般。

谭晓不由得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像是误入了一处秘境一般。

她对整个第六大队的观感都不好,觉得这个地方在压榨着她,也没有人喜欢她。除了王思婉,这个跟她同病相怜的女人,其实她一方面羡慕王思婉,觉得她在这过得很好,不然当初也不会跟王思婉说,她想要找个贫农嫁了。

但其实她又觉得王思婉太可惜了,就这么嫁给一个贫农。虽然是享受了这么多年的庇护,没有吃到苦头。

但她也生了孩子,跟那个许安算是绑在一起了,一辈子也就只能呆在这个地方。

就算现在他们以前受过迫害的家庭,可以回去了。但王思婉却还是不能回去,她嫁到了第六大队,就是第六大队的一份子了。

而她,因为之前被王思婉劝下,没有一时冲动随便找个贫农。现在她爸妈都恢复了工作,也给她安排好了,明天的车票,她马上就可以回城了,这辈子都不用再回到这个鬼地方。

她这次来,主要是来感谢王思婉的,在她那么冲动的时候,让她清醒了过来。而另一方面,也未尝没有炫耀的心思,毕竟,她可以回去了,而王思婉却不行。

但是此刻看到王思婉这么怡然自得的样子,她又未尝没有一丝羡慕。

她很快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太可怕了。她才20出头,又能回城了,爸妈都是有体面工作的人,给她安排的工作也非常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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