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成邻居了 - 拐个堕仙来双修 - 杰歌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第410章 成邻居了

那天高衍走了之后,殊曼华就想着自己得找点事情做。他既然跟高衍说了,自己有手有脚要找差事,那就不能只是说说,得有实际行动。他想跟高衍拉近关系,那就得先改善对方对自己的印象。

于是第二天殊曼华就去看了,在高衍住处所在的那条街上找了个差事,还是在酒楼里。

这间酒楼在文昌县乃至整个尚沧城都很有名,老板是从京城来的,身家丰厚,传言还有很不一般的背景,酒楼一开起来就抢走了原本县里的那些小酒馆的声音,甚至连城里的一些酒楼生意都受了影响,得亏老板就想扎根在县里,不然城里头的酒楼生意还不知道要被打击成什么

样。

酒楼一直在招大厨,但是招来招去都没有满意的,一直都是老板自己在做饭。殊曼华过去的时候老板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谁都知道江家老三最大的本事就是游手好闲,还偷鸡摸狗,根本就是臭名昭著。老板甚至连让他进后厨试试的机会都不想给他。

不过殊曼华没翻脸,轻飘飘报了一道菜的配方。

小世界就是小世界,别说是跟他之前待过的修真世界相比,就是凡界都比不上。他在凡界学会的菜,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也都不是什么特别难做的菜,但好歹都有些名气,放在这小世界,那就老厉害了!

酒楼老板姓戴,也是个挺实诚的人。他见殊曼华就这么说出了一个价值好几百两银子的菜方,就觉得可能这孩子跟传闻中的不太一样。他本来也没直接接触过,都是听人家说的。或许自己该给他一次机会试试。

殊曼华也没费大事,就弄了一道拔丝红薯。

简单,但口感好,而且还新鲜。

这年头日子过得苦,穷人有穷人的苦法,富人有富人的苦法,这样的甜食,好多人都会喜欢,嘴里头甜,心里头就感觉也多少渗了点甜味儿进去。

老板没想到最便宜也最没有多少做法的红薯居然也能做成这么好吃的菜,当即就让殊曼华留下来。殊曼华的刀工不是很好,但这没关系,酒楼里专门有刀工好的师父,殊曼华只要能做出好吃的菜来就行。

外面的人听说戴老板雇了江家二小子做了酒楼里的大厨,当即觉得戴老板是不是得了失心疯,是这酒楼生意不想好好做了咋的?不过也有不少人奔着瞧热闹去的,想看看那烂泥扶不上墙的败家子儿能做出什么菜来。结果等吃了一顿从酒楼里出来,便是不绝于口的好话!直说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结果就招来了更多的人去酒楼,生意一时大好。

很快,人们口耳相传,就知道江家三小子出息了,不仅不像之前一样惹是生非了,还在大酒楼里当了掌厨,这可厉害!本来做厨子的就吃香,更何况是在这样的大酒楼里,月钱少不了,搭上了有人脉背景的戴老板,那是前途无量。

然而也不是所有人看着他好就觉得好,最起码江母就不高兴这样,别说是给殊曼华好脸色,那态度比之前还恶劣。嘴里叨咕来叨咕去的意思都是说殊曼华是看着高衍来了,想扒上高衍,所以故意表现出一副很上进的样子,就是为了让高衍觉得他浪子回头了,好给他安排更好的差事,这是在故意抢江松的风头。

江母觉得自己还是单纯了些,当初就是觉得江柏不会怎样,才让江柏也上桌一块吃饭,没想到江柏还真惦记上了。

殊曼华一天天听江母墨迹烦了,就干脆跟戴老板商量,能不能住在酒楼里,肯定不住客房,就在后院找间杂物房随便收拾收拾就成。有好的条件的时候殊曼华从来不委屈自己,但必要的时候他也不是那吃不了苦的。

戴老板问了殊曼华为什么不回家住,离得又不远。殊曼华就挑挑拣拣地说了,没说得特别明白,但戴老板是聪明人,一下子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当即就有点惋惜地摇摇头。

在戴老板看来现在的江柏比江松要懂事的多,至少懂得脚踏实地。江松是秀才,但是也只是个秀才,整天高不成低不就,就那么在家里待着,不合适。旁人都说江松有大才有能耐,也不过是因为江松考上秀才年纪轻罢了,都是小门小户小见识。戴老板见识广,经历的事也多,

真正明白在如今这世道,一个秀才有多少分量,自然也看得更加通透。照这么下去,江松早晚被江柏甩在后头。但江母眼中就只有个大儿子,偏心偏到了二门里,着实不应该。

戴老板挺同情殊曼华,觉得青年那些年来总是干那么多不着调的事肯定是为了引起家人的注意,现在这是死心了,才开始认真为自己的以后打算。

戴老板在这条街上还有一处宅子,一直空着。当初买下来是想在宅子的斜对面开酒楼,但后来酒楼开到了这边。虽然还是在一条街上,但戴老板就是有个习惯,住的地方一定要在酒楼斜对面,于是就又新买了宅子。他不是差钱的人,从前的宅子白买了,也一直没想起来要挂到牙行去。一般想起来的时候手头上都有别的事在忙,想着忙完了再说,等一忙完了就又忘。

这回殊曼华跟戴老板说要在酒楼里住的事,戴老板就又想起来自己的那处宅子,便跟殊曼华说让他住进去,就当帮他看着宅子了,他也不给工钱,就是给殊曼华住着。

殊曼华谢过了戴老板,并表示自己不会去住主屋,找一间厢房住着就是,平时有空的时候也会给打扫打扫。

看着殊曼华不卑不亢、宠辱不惊的样子,戴老板越发觉得自己眼光好。这么年轻就能有这么沉稳的心性,做厨子都屈才了。

殊曼华搬进了戴老板的宅子。住进去的第一天,下工之后,殊曼华回去,进了后院,踩着墙根底下的烂瓦缸上了墙头,双臂扒在上面,看着隔壁宅子的院子。

这是高衍的宅子。

在他进酒楼做事之前就调查过了,知道这处几乎被戴老板遗忘的宅子跟高衍的宅子相邻,从后院看只有一墙之隔。这墙其实挺高,一般人除非架梯子,要不爬不上去。殊曼华还有那么点身手,又有瓦缸踩着,这才能上来。

殊曼华正在做着天人交战,想着自己到底是直接翻墙过去,还是等一会高衍出现了,在装作漫不经心地跟对方打招呼。但他都这样扒着了,再漫不经心能漫到什么程度?

一身宽松衣袍的高衍从回廊里走下来,准备练会武活动活动筋骨,结果一抬头就看到一小部分上半身扒在墙头的殊曼华。殊曼华双臂交叠放在上面,歪着脑袋趴着,那姿势好像那墙头是他桌子似的。

最近高衍也听说了不少有关青年转变的事,但他总有种奇怪的感觉,青年不是变了,而是换了个人。他对现在的青年更有好感,聪明,有个性,还有种叫人看不透的稳重和神秘。他特别喜欢青年对自己笑,那笑容不像女人那样柔软,但干净、明朗,还有一点不太好辨认的热切

“你在干什么?”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殊曼华一跳,他差点从墙头摔下去,最后之所以没摔不是因为他在紧要关头抓住了什么,而是有人抓住了他。在发现他有因为惊吓而向后摔下去的趋势时,高衍三步并两步跑了过来,纵身一跃直接上了墙头,扶住了他的胳膊。

殊曼华觉得扶着自己的那双手稳而有力,掌心的温热透过衣服传了过来。这双手真的很糙,之前是看外形,觉得不够纤细细嫩,现在是能明显感觉到掌心的硬茧子,还有那习惯拿刀剑的人在虎口位置磨出来的茧子。

高衍提起内力,直接扶着殊曼华的手臂把人给带了下去,落地后就立刻放开了手。

“就算是偷看被发现也不用这么大反应,还是说浪子回头是假的,想看我在不在家,能不能摸到什么东西卖了还钱,所以心虚?”

殊曼华眉头蹙了蹙,“你别这么说,我不喜欢听你这样讲。”

高衍挑眉,“不喜欢?”那语气好像听了什么笑话一样。

殊曼华知道自己头上扣着“手脚不干净”的帽子,还是他这具身体的娘亲和兄长、姐姐一起扣的。他低着头叹息一声说道:“我之前鞋子破了,那时候正给人做短工,在碎石场,鞋子破了脚指头露在外面,走着路血就抹了一路,我娘不给我缝补,我自己补了几次坏了几次,才想拿钱买一双。她不给我补鞋,更不会给我买鞋。”

高衍眯了眯眼睛,“现在呢?”

“啊?”殊曼华反应了一会才明白过来高衍应该是问他的脚怎么样了,下意识抬了抬脚,

晃了两下,“没事了,就是之前被一块薄片的石头扎了,有点深,留了疤。不过男人留疤没什么的,帅,有男人味儿!”

……脚底上的疤哪里显出男人味儿了?难不成还能随时随地脱了鞋袜给别人看不成?

“以后小心点。不过你现在在飘云楼做掌厨,工钱还不低,以后有要花销的地方也不用找

你娘。”

“我不找她,她会找我。”殊曼华冷哼一声,“她现在没有收入,花的都是积蓄,当年我爹工钱不少,她也省着花,但还是用一点少一点,江小蕊赚的的钱也不会给家里,自己买胭脂水粉月月光。她苦着自己可以,苦着江松不行。”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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