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结局) - 书香味表小姐 - 吃颗仙桃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历史军事 > 书香味表小姐 >

第七十二章 (结局)

夜里,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姜楚最是喜欢这样的天气,温馨恬静,身旁的人给她无限的安全感,她翻了个身,被顾明衍搂在怀里,仔细听着那雨声,慢慢入睡。

春雷滚滚,时光逆转回从前。

屋檐下避雨的少年郎蹙着眉头,看了眼天边划过的白光,随后是轰隆隆的震耳声。

顾明衍倚着柱子,脊背却是挺直着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对面的铺子看。他手中的一柄油纸伞欲张愈合,昭示着少年的几分不耐与焦躁。

油纸伞上画了几枝桃花,在一片朦胧中格外显眼。就像刚刚走出门外的姑娘一般摄人心魂。

顾明衍一下子机灵起来,将刚才的懒散模样丢的干干净净,他无处可去,偏头一跃,便跃到了房檐之上。

姜楚给墨书轩的门上锁,胳膊间夹了一本书。

一本破纸能遮得住什么雨,房檐上被雨淋湿的少年嗤笑了声,但瞧见姑娘并没有用书来挡雨,反而揣进了怀里,像在藏一样宝贝,他连笑都笑不出来了。

果然是爱书如命,宁肯不让书淋雨,也不知要好好怜惜自己。

眉目如画的女子一路小跑着,裙摆迎风而起,像是摇出了一朵花,顾明衍在房檐上盘算着距离,待姑娘走近后,将手中的油纸伞丢了下去。

他控制着力度,那纸伞砸下去的时候,只轻轻挂了下小姑娘的墨发。

随后,传来了略带讶异的软糯声音,最终,姜楚向左右望了两眼,撑开了那把伞,不慌不忙地向远方走去。

他一路护送着小姑娘到姜家院子,才肯回自己家中,反正这条路他最是熟悉了,一天走个八百遍也不嫌烦。

淋着雨回去时,阿礼在一旁乱嚷嚷,“主子,您不是带伞出去了么?又弄丢了呀,怎么一天到晚神神秘秘的……”

他没理,还在回味着姜楚轻俏的背影。

不久之后,宫里要办一场春猎,邀请京中子弟参加。

顾明衍自打那事之后,对见太后的事从来都不放在心上,甚至称得上是排斥,他厌恶着深宫中的一切。

但洛水街是个热闹的地方,小贩颇多,生意人天天守摊时,最常干的便是拉家常聊闲话,而其中最高级的话题莫过于王孙贵族。

顾明衍想,他的身份够排面,在洛水街出一次风头,是不是也能被她听了去?

当即,便应了春猎的邀请。

魏皇听闻他应邀,大喜过望,在猎场上亲自为他挑选马匹,佩戴弓箭,顾明衍笑着扬了扬眉,忽视掉一旁的太后。

他骑射好,果真成了场上最厉害的那个人,狩得的猎物甚至赢过了他父王,一时之间风头无比。

但世上都是坏事传千里的居多。

在传播度上,他败给了一个连根动物毛都没射着的人,那人是个贵公子,名唤慕谦,平时被身居高位的父亲保护地好好的,一心只读诗书,并未碰过刀剑这类要人命的东西。

这次狩猎,纯粹是为了博得美人好感,慕谦心仪的那个人,正是娇蛮郡主魏清荷。哪怕他没功夫傍身,也毅然决然地骑马进了林里。

最后捡了只被荆棘绊住的老兔子回来,还没忍心插一刀,却叫老兔子给反咬了一口,疼得他呲牙咧嘴。众人看着他的战果,哄然大笑,连带着顾明衍也笑了起来。

这么个愣头青,不知脑袋是不是有点毛病,竟然敢瞧上魏清荷这个疯丫头,大家都是这么想的。

顾明衍也是,但到了洛水街,他就不这么想了,愣头青凭着愣,硬生生地抢过了属于他的话题度。

在茶馆的屏风后,他独自生着闷气。

因为姜楚正在跟她的小姐妹谈笑,谈的自然是这两天风头正盛的慕谦。

小姐妹笑着将慕谦从头到尾调笑了一通。

姜楚见小姐妹笑岔了气,便道:“哪里有你说的那么不堪一击,我听说他读书很好呀,天资聪慧,很有才气呢,在其他方面也不比那些狩猎厉害的人差,没准儿他是在可怜那些小动物。”

小姐妹点了点她额间:“你呀,尽会捡别人的优点说。不过你是有理由的,毕竟你家未婚夫周晋也是个文人嘛,你喜欢这类人也是应该的。”

姜楚捏了捏耳垂,喜欢吗?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只知道周晋会是她的夫君,听说文采很好,日后两人举案齐眉也称得上美满吧,她弯唇笑笑,低语:“好像是吧。”

小姐妹俨然是还没放过春猎,但情绪低沉了不少,“阿楚,你说为什么会有春猎呢?把动物放进林中,给了它们生的希望,但最后却一剑封喉,这不是更残忍吗?也不知那些人是如何下得去手的,听说第一名射杀了好多呢。”

姜楚饮了口茶,淡淡回想,第一名是姑母家的那个世子,听姑母说,那人还可以,没外面传的那么风言风语,

她瞧了眼外面的太阳,拉着小姐妹走出了茶馆,边走边笑着道:“叉烧鹿脯,乌鸡汤,鸭丝肉……你还要不要吃啦,你又是如何下得去嘴的呢?”

小姐妹无言。

顾明衍没听到姜楚的那些话,自嘲地笑了笑,他是闲的没事干才会去参加狩猎,到最后却成了个残暴之人。

消沉了几天后,他重新变得精神抖擞。

残暴又如何,反正,他是最厉害的。

是京城中最厉害的少年郎。无论家世门第,还是相貌姿态,他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当然,总有人不甘心居于他之下。但到最后不得不臣服于顾明衍,毕竟,争强好胜的心硬不过人家的拳头。

顾明衍几乎是靠着蛮力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着世俗的底线。

宫里头两个宝贝皇子天天被他挤兑,却没有过一次反抗。朝堂的大臣见了他也都绕道走,生怕这小子把自己马车给拆了。

终于,他闻名京城内外,少年端坐于马背,俯瞰这十里长街,长舒了一口气,他的名声总算是烂透了,糟糕地够可以。

从前皮归皮,但达不到人人畏惧的程度,现在,刚好可以施展他惊人且举世无双的计谋。

桀骜的纨绔子,揍一顿周晋这个文弱书生应该不足为奇吧。他揍过皇子揍过朝臣,现在揍没身份的文人,肯定不足以人们挂齿的。

风流浪荡的世家子弟,对一个民女强取豪夺应该也不算过分吧。他拆过青楼也砸过别人家的后院,抢个姑娘而已,不算过分!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