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知,父亲当年离开荆州之后,也是多方寻觅,年幼时离散的唯一的一个手足兄弟,早已不知颠沛到了何处。他只好暂时在长安歇脚,试着攀上权贵,广撒罗网,总好过大海捞针。但后来却没有去找。”
霍维棠来长安之后多没多久,因长公主的垂涎,他行动有诸多不便,但也正是因此,他得以进入御园,在皇家的宴会之中,看见了那个朝中新贵,彼时那端着酒盏谈笑自若,神清骨秀,萧肃清朗的俊美男人,面部轮廓,依稀便是当年那倔强的小孩儿面孔。
人潮熙熙,傅君集也留意到了他。目光拂过,略微一滞,但随即化作笑意,转向了别处,犹如不闻。
霍维棠心中如霹雳雷鸣,他失神地咬牙垂眸。时隔多年,弟弟不认他了。弟弟改名换姓,成了一个全新的人,傅君集,寒门出身的少年权贵,竟是如此……风度翩翩。于霍维棠而言,已是面目全非。
宴席过后,相见仿如不见,没有人对彼此伸出过手,便如同两个陌路之人。
连霍维棠也想不到,他短暂地离开长安之后,傅君集会找上他的儿子。
花眠抚着霍珩已湿润了的鬓角,沿着他的耳廓亲吻而下,充满了眷恋和满足。
“郎君。”
她吻着他,慢慢说道:“他被卖给乡绅之后,后来随着那乡绅到了洛阳。到底是底子不足,乡绅在洛阳非但没有站住脚,反而家财散尽,彻底地倒了。傅君集最为落魄,无依无靠,甚至要沦落到与街头恶狗夺食。”
霍珩的宽肩发出轻微的颤动,被花眠箍紧了许多,他才如同有所皈依,沉默之后“嗯”了一声。
“后来呢?”
“后来……”
傅君集遇到了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
少女乘着翠华车马,从街市路过,顺手挽救了一个吃不饱饭,浑身黑漆漆的,只能从乱发底下看到一双明亮得不像话的眼的叫花,少女却感到一阵惊奇,“我们洛阳,也有这样的人?”
傅君集不知自己已经出了名了,少女一旁的男人对她回禀道:“不知这个乞丐哪里来的傲气,宁可与恶犬抢食,也不肯伸手要饭。”
少女惊讶地走上前,他要起身,左右怕他对少女不利,将他一把摁住,少女挥退他们,看了他几眼,回眸对那持剑的青年笑说:“他年纪还小,怎么不找个活儿做做?”
青年垂眸,“听人说,他是个跛子。”
少女再度惊讶了,她垂下面,上前去探看了几眼。
“将他带回去吧。”
“郡主?”青年错愕。
“带回去。”少女用一种不容置喙的口吻说道。
左右无奈,只得叉起傅君集,将遍体鳞伤的小少年带回了府上。傅君集身上遍布着狗牙留下的伤口,浑身血,腿因为抢夺狗食而被主人家挥杖打断,可那倔强明亮的双眼,一如往昔,并没有半分蒙尘。这样的眼睛,让少女一见便喜欢上了。
他后来知道,那少女是临江王独女,于洛阳有亲眷,来参加表兄婚礼的。
她将他带在了身边,让人替他梳洗,露出他原本清秀俊美的脸,当他风姿楚楚、如圭如璧地出现在少女面前时,少女吃了一惊,随即她笑说道:“原来你是这么一个美男子。”
少年从未被人如此戏弄,但不知何故,脸色便是微微浮红。他的神情总是骄傲的,难得竟然有这般的局促之时,少女无比欢喜,她说道:“我姓傅,长你几岁。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了,跟着我,我保你一世衣食无忧,若你有本事,以后飞上枝头,我也绝不拦你。”
霍珩惊讶,他抬起了头,被花眠撞见眼角红润的湿痕,又是一愣,忙擦去了水泽。
果然却被她笑话了,霍珩恼羞成怒,将她的脸蛋掐住,“姓傅?”
“是。傅君集之名,正是永郡主赐下的。”
“永郡主……”何等耳熟。
花眠亦是神色微黯,柳眉不觉泛生漪澜。
霍珩骤然回想了起来,诧异地看向花眠,她苦笑一声,慢慢地将脑袋往下点了下,算是印证了霍珩的猜测。
年少见弃,流离颠沛,遇上这样的女子,不啻救赎,如何能不喜欢上、爱上?
“但,永郡主长了傅君集五岁,她大约只将傅君集视作亲弟,虽也悉心教导,无时不刻地不将其带在身边,但傅君集终究无法入她的心。”
当年那个倔强而高傲,甚至远过于今日霍珩的少年,为了能让心上人高看一眼,得她每日笑靥夸赞,悬梁刺股,发奋苦学。但没有用,回江都之后没过两年,江都王告病,嘱独女奉旨入京,为陛下贺寿。傅永点齐人马,单独挑中了文墨已是出众的少年傅君集。
那年他刚刚抽条的身体,犹如竹节一般虽瘦削而傲岸,双目灼灼,光华夺魄,令人不敢小视。
陛下将傅永留下作为了质子。这是临江王一早便料到的,也是傅永跪在他病榻边,以女子柔弱声腔铿锵有力地答应下来的――“女儿绝不辱父王名声。”
傅永沦落为质之后,傅君集被她赶出了门,三年陪伴之义,少年情根深种,而郡主却说赶走便毫无容情处,傅君集惊呆了,他在永郡主门前跪着磕头,跪了两天两夜,她狠心不出。
傅君集死了心,这时,却又被永平侯收作了家中马奴。他也是在那很久之后,才得知,原来傅永是故意带他入京,她知道他如今的文墨与武功已经出类拔萃,想给他一个平步青云的机会,跟着一个质子,自然是没有半点前途。她明面是将他逐走了,可暗中却给永平侯写了一封举荐信,永平侯取了信看罢,陪傅永演了这么一场。
得知傅永的用心良苦之后,傅君集简直惊讶而狂喜,恨不得立时回去抱住她的双腿,告诉她,他愿意一辈子为她当马奴,一辈子做她裙下脚踏,只求她多看一眼,可是――
花眠低低说道:“永郡主已爱上了别人。”
她从未对傅君集有过什么心思,也从来不知,他对自己竟有了男女之情。
“她爱上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父亲。”花眠语调轻轻的,微微含水的目光,带着缕黯然,“郎君。你瞧瞧,这是不是兜兜转转一出好戏。”
花昼是太师次子,清华毓秀之门庭养出来的,年轻时已是温文而风流,傅永久仰其名,一见如故,再见便已是倾心。
这样的消息于傅君集而言,锥心泣血,少年才不满弱冠年纪,便呕出了血。
也不是没问过傅永,得到的回答,他被她捡回去时,便被当做了阿弟,这一辈子是绝不可能滋生男女之情的。傅君集伫立原地,指尖掐入掌心,一串血珠不断地滚落。一直到傅永的车驾离去,长街落雨,将他浑身打湿透,傅君集才恍然大悟――他这一生,俨然笑话,起落,不过是老天开的玩笑罢了,何曾有过什么眷顾。
他失魂落魄,那之后,想方设法,但愿忘却了傅永,但愿,那个她当年发下誓愿“但为江都终身不嫁”而最终却又食言爱上的男人,能真的给她一辈子荣宠,待她一如自己这般如痴如狂,视若瑰宝。
傅永啊。
少年作为马奴,睡在破旧的老屋之中,头枕着满天星华,三载梦乡之中,全是那个拉他出泥淖,高贵美丽,如云巅之上一抹雪白的身影。
放在心上,不敢亵渎,连头发丝都不敢想一下,可有人将她打碎了。
临江王无子,独有一女傅永,及笄之年,退二十九个求婚之人,立誓,一生嫁与江都,为父王分忧。她捡回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少年,其后又蹉跎到十九岁,入西京,与太师之子花昼相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