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谁都没料到,好好的一场婚礼居然变成了现在的鸡飞狗跳。
宾客们聚在大门外,一串一串探着脑袋看热闹,仿佛是两大排冰糖葫芦。
新郎胡魁,新娘苏雪,抢亲第三者王守强,外加两家父母站在大厅中央,身后分别站着他们的战斗小队――胡萝卜素公司的保安队,王守强的抢亲团――剑拔弩张。
几分钟前,王守强和苏雪用大喊大叫交代了前情背景。
五年前,高中的苏雪和王守强是一对恋人,非常相爱,是典型的农村穷小子和城市白富美的恋爱故事。可是,毕业后,两家的经济差距愈发严重,王守强越来越自卑,觉得自己又穷又挫,配不上苏雪,选择南下打工开辟新天地,可屡屡失败,于是一蹶不振,断了和苏雪的联系――这一断就是五年。
总体来说,就是一个少年初恋败给残酷现实的老套故事。
直到王守强得知苏雪要结婚的消息,带着一帮社会人兄弟来抢亲。
剧情发展也十分狗血,从头至尾,这对恋人都在互吼,越吼胡魁的绿帽子越多,胡昌华的脸色越黑,苏雪母亲和胡魁妈妈哭哭啼啼――妥妥的八卦大戏。
可惜,乐从心没空看。她现在正忙着向“救身恩人”献殷勤。
“丁总,要不您先把衣服脱下了,我帮您处理一下?”乐从心问。
丁步直坐在椅子上,双手环臂,面无表情,听到乐从心的声音,慢慢转过头,看了乐从心一眼。
“什么?”
“刚刚――”乐从心比划,“您外套上沾了脏东西……”
丁步直身体明显绷紧了,他站起身,脱下西装扔给乐从心,顺手拉开领带,解开了衬衣领口的扣子。
乐从心毕恭毕敬接过西装抖开――后背多出了一大坨油乎乎的污渍,混合着鸡汤、鱼腥和酒味儿,闻起来像某种呕吐物。
乐从心:“……”
凑合弄一下吧。
乐从心拉开背包,翻出一包湿巾,一小瓶洗手液和一叠餐巾纸,先用湿巾沾着洗手液擦掉油污,再用纸巾印干,最后把西装挂在椅背上,用笔记本扇风晾干。
至始至终,丁步直都没说话,只是静静看着乐从心,冰凉的眸光犹如月光下流动的溪流,流淌在乐从心的脊背上,清凉又酥麻。
乐从心觉的很热,热得冒汗。她想起了刚才被丁步直抱住的感觉,他的肩膀那么硬,他的怀抱那么深,他的心跳――
不行不行不行!
乐从心使劲摇头,对着自己的脸狂扇风。
“乐从心。”
“有!”乐从心头都不敢抬,“丁丁、丁丁、丁总您说!”
“刚刚……”
“刚刚谢谢您!所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咳咳咳,总之谢谢丁总!”
丁步直突然拽住了乐从心的手腕。
乐从心“嗝”一声,脑袋咔嚓转了过去。
她看到丁步直弯下腰,身体缓缓前倾,乐从心甚至看到了他敞开领口里的锁骨――他的脖子又细又白,隐隐透出汗渍,莹莹如玉,他的喉结动了一下――乐从心咕咚吞了口口水。
“看我――”丁步直说。
乐从心:“嗝!”
“――的头。
“……”
乐从心这才发现,丁步直刘海下的额头上,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撞了个口子,大概指甲盖大小,红森森的,正在冒血。
“丁总,你在流血!”乐从心大叫。
“嗯。”丁步直松开乐从心的手腕,“处理一下。”
“我、我我我吗?”
“不然呢?”
“……”
乐从心又开始在包里掏啊掏――棉签、碘伏、云南白药创可贴、卫生巾――
丁步直:“咳!”
乐从心默默把卫生巾塞了回去。
丁步直的伤口不大,碘伏擦过以后,已经基本止血。乐从心观察了几秒钟,取出云南白药创可贴,小心翼翼贴上去,临了,还吹了吹。
丁步直猝然挪开脑袋,两只眼睛瞪得溜圆,他的耳垂红了,神似两颗红玛瑙。
乐从心:“……”
干嘛?!
丁步直咳了一声:“谢了。”
“是我应该做的。”乐从心干净利落收好东西,继续风干西装。
丁步直没在说话,可乐从心就是觉得,他的目光一直凝在她的身上,搞得她全身发毛。
“丁总,您还事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