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 怀孕那就结婚吧 - 陈老志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三十六章

明初的那本相册因为记录着他从小到大的生活,所以非常厚。

丁元翻开相册的第一页,便是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躺在婴儿床里,眼睛又圆又亮,像黑葡萄一般,脸上是灿烂的笑容。

虽然婴儿肥未褪去,但也看得出明初的影子来。

如今英俊帅气的明初小时候的长相自然不逊于常人,小脸白净,胎毛浓密细软,在襁褓里小小一团,可爱至极。

看着照片里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丁元又一次好奇自己的孩子会是哪般模样,对于自己的长相,丁元还是有几分把握的,她和明初的孩子,正常的话,应该也不会差到哪去吧?

和大多数孩子不一样,明初过了幼儿期身上那肉乎劲还没褪去,一直都是胖嘟嘟的一个小人儿,最胖的时候照片里的人眼睛都快被两颊的肥肉挤得睁不开,饶是如此,每张照片他都笑得非常开心。

是真的开心的那种。

要说明初身上最吸引丁元的是什么,那大概是他的笑容。

笑容是种有感染力的东西,每每看到他脸上的笑容,丁元总会有自己的世界也跟着亮起来的感觉,和一个爱笑的人在一起,似乎自己的生活也充满了阳光。

这大概便是明初对于她来讲,最大的特别吧。

当然,越往后看,丁元还是发现了点不同来。

*

南城一中的校服似乎在丁元的记忆里就一直没有变过,当看到穿着校服的明初出现在相册时,那张胖乎乎的脸还是勾起了一点丁元对他贫瘠的校园记忆。

读高中之前,丁元的成绩一直都是班里排第一的,这点似乎每次考试都无例外,丁元表面上虽没什么,但对于自己能一直保持着第一名这个位置的能力,还是很满意的。

但上了高中后就不一样了,虽然她的成绩依旧优秀,但在她面前顶着的,永远是那个胖子。

不是一两分差距的那种,而是完全地碾压。

没错,这个胖子就是明初,那时候他还叫温初承。

明初大概是丁元认识的胖子里最聪明的一个,不管是大考小考,每门课都能拿第一,不仅是班级第一名,全级亦是。

因为在光荣榜第一的位置待了太长时间,他还因此引来了其他班许多同学的关注,当然,那些抱着幻想来观望的女生一到他们班看到明初的样子,往往都败兴而归。

明初当时是什么心情丁元是不知道,但她敢肯定的是,明初的成绩从未因此而受过影响,所以她推测,作为一个学霸胖子,明初应该是不在意自己的身材被沦为别人的谈资的吧。

但是看了他相册里记录的模样,丁元又有些不确定了。

因为从高中开始,明初脸上的笑容明显没有以前那么灿烂,人虽然也胖,但比起之前,还是有瘦了一些的。

丁元看着照片里还很青涩的胖脸,凝眉,如果丁元没记错的话,明初的妈妈,好像是在他还在南城一中的时候就去世的,当时这件事在南州市也闹得沸沸扬扬,反正在丁元的记忆里,直到明初这个人不再出现在丁元面前后,周围的人还在讨论着他们家戏剧般的遭遇。

明初在南城一中的照片没有以前那么多,大多数都是合影,偶有一两张也是一副不情愿的模样被别人拍下来。

明初最大的改变,应该是从他离开南城一中开始,从南城一中最后一张图片到另一个时期的第一张图片时间跨度有些大,以致于他变得丁元差点没认出人来。

这个时候的明初是在香港,靠着游轮的栏杆对着镜头,脸上再也没有了那熟悉的笑容,身材虽然没有现在这般结实精瘦,但也与胖字毫无瓜葛。

即便只是一张图片,丁元还是能感受得出来他骨子里透出来的那份不开心,就像是一只皮球,被抽去了所有的气,变得蔫蔫的。

如果丁元没猜错,大概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便离开了父亲,居住在香港外公外婆家吧,这个事,还是有次睡前聊天时明初提过的。

看着照片里笑容不再的他,丁元莫名有些心疼。

虽然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但丁元不用想也知道,妈妈在明初那儿,是一道无法治愈的伤疤。

到现在明初也没有和她说过他的妈妈是因为什么去世,但是和他爸爸是肯定有关联的,甚至也许就是他爸爸促成了这场悲剧,要不然明初也不会把他爸爸当仇人一样看待。

当然,这是他的事,丁元虽然很想了解,可明初自己不提的话,她是不会主动去开这个口的。

……随着年龄增长,明初拍照的数量也骤然下降。

停留在相册里的只有他人生阶段里比较重要的时刻,譬如毕业典礼,又或者是工作团建的时候。

当然,照片虽少,信息量却很足,就十张不到的照片,便让丁元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辉煌的人生。

丁元没想到整天嘻嘻哈哈的明初大学居然就读于剑桥大学的数学系,取的是耶2鲁大学的硕士学位,毕业后就职于全球知名投行摩根士丹利,还曾做到投资主管的位置,这还不够,他还是国内知名的投资公司梦启资本的合伙人!

作为创业公司的老板,丁元如果不认识梦启资本那真的是白混了。

如今商界名声大噪的几个互联网公司,三个中便有两个有梦启资本投资或者参股,在业界,梦启资本被世人曾为“眼睛毒辣的投资手”,一般被梦启资本看中的项目,发展前景总是一片光明。

像是前段时间接连倒闭的共享单车项目,梦启资本就没有一个参与过,瞧,眼睛不毒还能是什么?

难怪明初偶尔聊天之际老是含沙射影问她们公司需不需要资本支持,丁元还以为是他钱多没处使,没想到人家真的是干这行的!

不过说来也是她蠢,她怎么就真的以为明初真的就只是管理着一个餐厅,在餐厅里当个厨子呢?!

当然,这也不能怪她。

毕竟明初很多所作所为,似乎都像在世人宣告他是个富二代富三代,穿着奢侈品,开着豪车,坐拥好几套房产,在房价高昂的地段开着个小餐馆当个闲散的厨子,怎么看都是个败家子弟的模样啊。

不过看到明初这样的履历,丁元在震惊过后还是很快便接受了,或许在她的心里,明初就该是这般的模样,毕竟一个金融界里的投行手比起不求上进的厨子,说出去有面子多了。

但是看完这些,丁元又有个疑问。

这么优秀的一个人物屈身在一个小餐馆里,图的是什么?

还有,这么优秀的一个人,为什么就想着和她结婚呢?

为了孩子?

也不是。

为了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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