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4-944 - 你不就仗着自己有点小姿色 - 相幼晴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89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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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坚强的姑母是孙家大女儿,年轻时嫁给了村里一暴发户的儿子,从此过上富婆生活。

以前流行认姑爹姑妈,孙坚强小时候长相可爱,嘴甜,比孙青芸招人喜欢,长辈都争着抢着要认孙坚强做干儿子。

可以说和孙青芸相比,孙坚强是在一群大人的宠爱中长大的。

宠着宠着,就成了溺爱。

被宠坏的孩子。

心长歪了。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同桌拿他喜欢的橡皮檫用,他一生气,就拿削铅笔的刀直接往同桌手腕上捅。

血流一片。

的亏是没捅到桡动脉。

后来这事也是有钱有势的姑妈姑父帮压下来的。

未成年人故意伤人罪,可以比照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就这么让孙坚强逃过一劫。

也让孙坚强尝到了有权有势的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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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不学无术,长大了找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好不容易这次家里人看孙坚强正儿八经开始经营公司,还没找姑母要钱投资。

家里人以为孩子终于成熟长大了。

哪想。

姑父姑母花了好大功夫把孙坚强从局子里捞出来,狠狠教唆了孙坚强一顿;“色字头上一把刀!你糊涂啊!就一离过婚还生过孩子的破鞋,你稀罕什么劲?想要漂亮女朋友,我们给你介绍啊,那种清清白白家世好的女孩子多的去了,比那破鞋好几万倍啊!”

孙坚强左耳听右耳出。

对姑母一口一声“破鞋”,孙坚强瞥了瞥嘴,有点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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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坚强会看上殷兰,是在孙青芸第一次带殷兰来KTV唱歌那次。

殷兰那天穿着类似旗袍改良款的小碎花裙。

脖颈又白又细。

细胳膊,薄美背。

唱歌的声音也好听,低柔婉转,手捏着麦克风,指尖泛着健康的粉。

孙坚强从小就是喜欢漂亮东西的人。

对喜欢的事物,孙坚强有势在必行的决心。

即便孙青芸说,她这闺蜜,有主了,已婚,孩子都三岁了。

孙青芸说要孙坚强死心,别打歪主意。

但孙坚强看到过顾瑾陪女同事逛彩妆店的那一幕,也看到殷兰冲进彩妆店时的恼怒模样。

那天是A市连着几日雨后的晴天,殷兰因为下雨天不常去菜市场买菜。

孙坚强好几天没见到殷兰,心里想得紧,就到殷兰工作地方溜达,去超市买东西,每一个收银台看过去,殷兰提前下班,孙坚强扑空。

不过没想会让他在彩妆店门口撞到那一幕。

孙青芸说他们夫妻和睦。

呵。

骗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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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一种控制不住的情感。

越和殷兰接触,孙坚强越沦陷。

孙坚强喜欢殷兰的美貌。

情人眼里出西施,即便有时候会觉得殷兰说话不经大脑,孙坚强都可以自动滤镜成那是人家豪爽没心机。

喜欢一个人这么久了。

性.幻想对象都是她。

好不容易等到殷兰离婚,姑父姑母在这时候要孙坚强出国。

孙坚强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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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坚强放不下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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