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升华
山风阵阵,凉意浸人。
呼呼声,磔磔声,呜呜声,此起彼伏,在山林间回荡徘徊,茂林深处黑沉沉的,月光照射不进来,马灯只能照到眼前半米远的距离,凭添了森然与恐怖,叫人心惊胆颤,一行人不由挨紧了几分。
刘春生多活了一辈子,自十三岁从军,又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倒没觉得害怕,不过却提高了警惕,时刻关注着周遭的情况,以防备夜间的山林中窜出什么东西,直到手被大儿子紧紧拽住,拽得有点痛。
他才留意到,大儿子的不对劲。
额头上细汗涔涔,马灯映照下,一张脸白得吓人,毫无血色,眼睛如鹰眼一般,注视着四周,整个人不自觉地往他身上靠。
这小子竟然害怕,这混球会害怕。
刘春生愕然,震惊不已,比他自己重新活过来,还要令他震惊,实在是这个混球,在他的印象中,太过厉害,太过强大,厉害得令他害怕,强大得无所不能,他也只记得这个混球厉害与强大的模样,完全忘记了,这小子还有这么胆小的时候。
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此刻,这个混球的模样,给他的冲击有点大,大得他敢伸手去揽住混球的肩膀,把混球揽在自己身边,他觉得,他要说点什么,缓解一下儿子心头的害怕,“是不是从这片荆棘丛进去?”
对,也就这个时候,看到紧紧粘着他,对他充满信赖的孩子,他才觉得,这是他儿子,是他大儿子,而不是前世印象中,那个令他害怕的混球。
“是的,从那个口进去,”
刘军指了下右前方的位置,他觉得,说话能减去心头抑制不住升上来的恐惧,于是又说道:“我们是从那个口进出的,爸,我们沿着我们上午踩出来的路,会便利许多。”
刘春生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揽着大儿子肩头的大手,不自觉地紧了些,上辈子,自从他和媳妇离婚后,这个大儿子,就再也没有管他叫过他爸,反而是在他面前,大儿子管凌云翔喊爸,喊得那叫一个亲切。
所以,这辈子初见面,听到大儿子和小女儿喊他爸,他才会很复杂,不知所措。
他们俩,竟然能再管他叫爸。
他从来就不敢想,也从来没有想过。
眼下,大儿子的小身体,就在他大掌之下,就在他身边,紧紧地挨着他,这么地信赖他,他是不是可以不把他当成混球,而把他当成儿子,像华子一样,当成儿子看待?
就像庆幸,他回来了,他还没有和媳妇离婚。
他也可以庆幸,现在大儿子还没有变成混球样,这辈子,他对他们好,他不再变成混球样,他们父子,是不是可以正常相处,好好相处,而不是像前世一样,一见面,就要气得他吐血才甘心。
“怎么站住了?不走了?”陈春红揽着二儿子在后面,见前面父子俩停留了好一会儿没有动,不由出言催促。
“哦,这就走了。”刘春生回过神来,看到那一片比人还高的荆棘丛,又注意到大儿子手心细汗湿漉,鬼使神差间,长臂一伸把大儿子给抱了起来,抱起来后,才后知后觉,觉察出尴尬来,忙不迭地解释,“我抱着你会快一点。”
听了这话,刘军停止了挣扎了,趴在他爸肩上,心里的害怕,竟在一瞬间消失殆尽,涌上来的,是一阵欢喜,是的,欢喜,他爸抱他了,是不是代表,他爸也喜欢他,会像喜欢华子那样喜欢他。
他就说,从小到大,还没有不喜欢他的。
他爸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
想到这,刘军的嘴角咧开,都快要咧到天上去了。
陈春红揽着二儿子刘华紧紧跟在后面,走在荆棘丛中,前面根本就没有路,荆棘丛生,藤蔓疯长,这片地,一看就少有人来,不由责备道:“你们几个,胆子也太大了,怎么尽往这些没人来的地方钻。”
“是妹……”
“是妹妹乱逛,我们一个没看住,她个头小,就钻进来了,发现了里面野猪。”刘军忙地打断刘华的话,他已经觉察到,妹妹的不同寻常,而这份不同寻常,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他没让刘华说出来,是妹妹领着他们进来的。
妹妹似乎想隐瞒,那他就帮她一起隐瞒好了。
看来,他要抽个时间,好好叮嘱一下弟弟刘华。
刘华听了,点点头,他没听出来,大哥这话有什么不同,野猪就是妹妹发现的。
“就是这个坟包。”
在这漆黑的山林里,一提坟包二字,陈春红母子三人齐齐打了个颤栗,饶是胆大的刘华,都生出一股害怕来,急忙分辩:“不是坟包,埋着的是野猪。”
“胡言乱语什么,赶紧放下军子,动手。”陈春红抬手就掐了下自家男人的手臂。
刘春生把大儿子放到地上,转身开始扒泥土,刘华和刘军也没闲着,陈春红也拿着菜刀上前,扒土比堆土快,很快就露出半头猪身,刘春生见了,停了下来,让媳妇和儿子走开,然后双手一提,就把整只野猪从泥土里拖了出来。
“爸,你力气好大。”刘军赞叹道。
刘华见了,心里痒痒的,急切地想试试,“爸,我跟你一起抬,我力气也很大。”
“别瞎凑合。”
陈春红拉住二儿子,直接喝止住,一边拍着野猪身上的泥土,一边对自家男人说道:“我看着猪还没有坏,我带着儿子在前面开路,你扛着猪,跟在后面,赶紧下山回家,今晚处理了,你明早一大早出村,送去县里的食品站。”
她担心再不处理,就放坏了,幸好山里清凉,能多放一天半天的。
对于自家男人扛不扛得动这头猪,根本不在陈春红担心的范围内,自从刚结婚那会子,见识了他在她娘家,帮忙扛木头的经历后,她对他的力气,有了深刻的认识,自那以后,但凡他在家,下力气的活,都是由他去做。
她就没见过,有什么重物,是他扛不动或举不动的。
一伸手,一弯腰,那头野猪就让他直接扛到了肩膀上,陈春红已见怪不怪,刘军和刘华两兄弟,却是眼冒星星,透着光亮,那束光亮,仿佛能驱散这夜的漆黑,光芒万丈,照射进了刘春生的心头。
生平第一回,两辈子加起来,第一回,涌生出几分自豪与自信。
原来,他也是可以让儿子崇拜。
而不是整天让儿子嫌弃,还有怨怼。
这一刻,刘春生的心头,无疑是震憾的,这种认知,使得他脚下的步子,都不由自主地轻快了许多,不自觉地带上了轻飘。
因为这头野猪,因为往回赶。
大家的心情,与上山的时候相比,更多了高兴与欢喜,一个个归心似箭,盼着早点回家,步伐犹如流星一般,急匆匆的。
月色迷人,星光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