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特产
第43章特产
初夏,t黄昏。
桥边流水潺潺,野鸭横飞。
暑气已经悄悄将渗透进了安阳镇,为了睡得安稳些,不少七八岁的孩童都齐头扎进了小河里,都想图个凉快。
安阳镇多水,住在渔船上的小孩子水性从小就好,游惯了,像几尾鱼儿那般灵活,只能瞧见一会那儿冒出一个头,一会这儿溅起一团水花。
“总捕头,你可差点扔到我的脸上了。”
春生猛地从河里探出脑袋,却见一块扁平的小石头从他的身旁擦过,定睛一瞧,原来是明轩正无聊地站在小河边打水漂。
小石头飞快地掠过水面,仿佛点水的蜻蜓般,在水面上留下一串又一串的涟漪。
“谁叫你忽然蹿出来的,比那野鸭子还灵活。”
明轩今日似乎并不高兴,一张脸上愁云密布,毕竟后日他就要回桃源县。一开始是舍不得安阳镇的各种吃食,如今与温拂晓众人相处起来,更是舍不得他们。
他们人实在是热情又好,对于他的许多问题,也是诸多包容,若是他们以后也去桃源县,便好了。
“嗨,咋这么不开心。”
春生见明轩今日也未跟他吵闹,便一点儿一点儿从小河中间往他那儿游,时不时溅起不少水花,弹到明轩的衣袖上,“眉头都皱成一团,一点都不玉树临风咯,总捕头。”
被春生这样一说,明轩的眉心舒展了些,也许是被逗乐了,他将原先手里握着的小石头扔到一边,拍了拍手心,环抱起胳膊,“几日不见,这么有学问了?‘玉树临风’这个词,你是哪里学来的?”
“仲玉哥哥教的。”
春生从河里爬上来,像野鸭似的抖了抖身上的水花,眼里升起的尽是对温拂晓的崇拜。
明轩眯了眯眼睛,他怎么记得,上月还是,敌视?
“哎唷,仲玉哥哥这称呼可真好听,那你怎么不叫我明哥哥?”
“我还是喜欢叫您总捕头。”
春生捡起河边因白日里玩闹而被汗水浸湿的衣服,像是哄小孩般,“听着多威风。”
见春生的头发依旧湿漉漉的,明轩也不与他多说,催促着他回家“赶紧回家将身上的水擦擦,换身干爽的衣物去。别图凉快,若是黄昏的风一吹,保不齐给你冻出风寒来。”
“小的知晓了,总~捕~头~”
春生朝着他扮了一张鬼脸,穿着草鞋一路小跑回自家的鱼摊上,一边跑一边与路过的温拂晓打招呼,嘴里的“仲玉哥哥”喊得极甜。
看来这学问确实挺重要,等他回桃源县,也去多翻几本书。
平日里叽叽喳喳的,一到饭点就准时出现的明轩,竟不见踪影。温拂晓瞥一眼,见他依旧站在小河边,在那都快呆了半个时辰,便来叫他。
“来吃饭。”
“没胃口。”
“嗯,是杨梅排骨。”
“那小吃一下吧。”
温拂晓与陈笙如今是一天三顿都不着家,温秀莲眼睁睁地瞧着自家的儿子从口味刁钻到天天去吴小娘子的小食摊上蹭饭,本怕他吃不好,但仔细一想,吴小娘子做的菜连孙大人尝了都啧啧称赞,于是也就遂了温拂晓的意愿。
当然,他是万万不知道温拂晓闲暇时刻,会当跑堂。只知道儿子每日背着箱笼出去,偶尔他路过小食摊的时候,就能瞧见儿子在看书,这也让他放心不少。
他路过的时候,必定是风味斋清闲的时候,风味斋清闲的时候,亦是小食摊清闲的时候,自然瞧不见温拂晓的帮忙。
至于陈笙的父母,为养家多外出做生意的行商,家里出了个童生已经是了不得,日日烧香拜佛感谢祖宗。如今他愿做什么便做什么,他们也不会管,毕竟他从未让他们操心过。
他们现唯一的想法便是多挣些钱,等到了秋日里,就去与陈笙青梅竹马的许离家提亲。
朝食摊与宵食摊互相带动,吴怀夕的生意与越来越好。有镇东边的食客,时不时早起来买煎饼果子,也有夜里读书的学子,或是自己出来,或是妻子出来,买上一份凉皮当宵夜。
结束了白日里的忙碌,休息了几个时辰,养足了精神,便开始准备宵食。在上午时洗面,黄昏时只需要准备面皮与蔬菜,不算太忙。
除了小食摊上卖的吃食,每日两顿的菜是由温拂晓、陈笙、明轩这三人轮流买回小食摊。
人总是要相处才能慢慢变得熟路,五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好。唯一让吴怀夕有顾虑的是这几人喜欢在小食摊帮忙,又不要工钱,连菜都给她准备好,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
她想着每日抽出时间,为他们做些菜,也花费不了多少功夫,且毕竟是吃了他们的,吃人家嘴短。
可如今菜都有人抢着去做,这温拂晓日日都在她面前卖弄着他的厨艺,天下真有这样的好事?
她总觉得自个儿白占了不少便宜,像是个奴役伙计的坏掌柜,他们爱吃她做的朝食与宵食,就让他们多吃些,以此来抚慰她“愧疚”的心。
因为,这种感觉其实真的很不错。
譬如今日的暮食,她蒸个面皮,切个菜的功夫,又备好了。
夏日里的菜多已清爽为主,若有些酸甜可口的,那更开胃。
桌上摆着一盘深红色的杨梅,已经用盐水浸泡了两刻,个个饱满,色泽诱人。
恰逢第一批杨梅成熟,温拂晓足足买了一大篮子来,且不说荤菜为杨梅排骨,就连平日的青梅饮,吴怀夕也换成了一壶杨梅饮,风味更是不同了。
“明兄,仲玉方才说你,没有胃口。”
陈笙拿着筷子,这还没准备夹菜,就已经瞧见面前的明轩飞快地夹起一块排骨,快速嚼了,又快速地扒了两口饭。
“小吃一下。”
是没胃口,一想到要回桃源县,根本没有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