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暮食
第27章暮食
孙大人很是迅猛,不过片刻的光景,就已经将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就连蒸好的那尾黄花鱼,都剔得极其干净,只剩下一副苟延残喘的鱼骨。
一旁的衙役递上准备好的大麦茶,漱一漱口,润一润胃。
“这红烧肉与蒸鱼竟如此特别,让本官尝了一口,便像你做得卤味那般,想尝第二口。”
孙大人拿着一根竹签剔了剔牙齿,砸吧着嘴,对这一顿饭菜极其满足,“是放了什么酸东西,只是满嘴的清香,却一点儿也不涩口。”
“回孙大人的话,民女放了青梅。如今已是四月中旬,正是青梅结果的好时光。取青梅的果肉与五花同煮,便可盖住五花的腻味;刨取青梅丝,与葱丝一起与黄花鱼同蒸,也可增添鱼肉的风味。”
吴怀夕十分有礼貌地欠了欠身子,将菜中的秘诀告诉了众人。
孙大人是从桃源县而来,而听说桃源县人个个爱吃辣,吃惯了辣菜的孙大人,来了安阳镇这个地方,日子一长,并不能全然习惯。
安阳镇人大多吃得清淡,可招呼着县里的父母官,自然是鲍参翅肚,寻求那最好的菜上。就连吃个白菜,都要用鸡汤与猪骨熬出的高汤吊着,生怕怠慢了孙大人。
风味斋后厨的厨子做出的菜,风味极佳,镇上的人吃了,人人都说好,可并不是什么手艺问题。
一日两日,孙大人确实能尝个新鲜,可这七八日过去,便不同了。
天气一热,对于身子比较肥胖的孙大人来说,这些浓油赤酱的鸡鸭鱼肉,着实腻人。吃饭者连胃口都没有,菜做得再好吃,又有什么用处呢。
初生的青梅,最为酸涩,要是单口吃,定是要酸掉眉毛。
可入菜却不同。
饱含清香的青梅与肉菜结合,便是相得益彰,不仅去除了肉的腻味,还激发了它的酸味。
“确实是个好想法。”
孙大人眯着眼睛继续打量了一番吴怀夕,这小女子实在是能干。方才饱餐了一顿,随之而来的是源源不断地困意,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年纪不大,厨艺倒是了得。倘若你愿意,接下来的半月余,就由你来做菜吧。”
兼职做菜!
这一顿两顿还好,她还有一家小食摊要营业,这怎么忙得过来。
吴怀夕并不回答,脑子里思绪纷飞,救急尚可,若是日日如此,怕是体力要透支。
“回,回孙大人,这恐怕......民女还有一家朝食摊子。”
这几日的富贵,与脚踏实地地慢慢富贵,她还是拎得清楚的。
她摆了朝食摊子后,前有王婆子,后有其他的人见她挣钱,也陆陆续续地摆起了朝食摊。本就是靠慢慢积累来好不容易积攒下的顾客,若是十天半个月照顾不了,那生意就是别家的了。
这可不行!
吴怀夕想了想,战战兢兢地回答,生怕这孙大人一气之下将她拉出去砍了。
“回孙大人,吴小娘子每日寅时便起身准备朝食,若是要忙着招呼朝食摊子,还要为孙大人您每日做菜,身子实在是吃不消......”
一旁的温拂晓也站出来提吴怀夕说情。
吴小娘子可不是什么拉磨的驴,现下她站在这里,已经是眼下乌青。
若是寻常这时候,她定是已经去休息了。
想到这儿,温拂晓忽然有些责怪起自己来,不知为何非要将这吴小娘子拉来做菜。
“吴小娘子,你还是多休息为妙。”
温拂晓见吴怀夕的手靠在桌角上,有些吃力,不由地皱起了眉。
“怎么的,本官还会少了你银钱不成?”
孙大人愈发困倦,继续连打了两个哈欠,也没听清一旁的温拂晓叽里咕噜地在说些什么,“只需你做暮食便可,一顿一两银。”
一......一两!
一顿饭就给一两银子?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一顿饭就要吃掉一两银钱,县令都这样有钱吗?
且只做暮食,也就是说,她是有功夫休息的,只是少睡些罢了。
一两银钱,等于她累死累活做上三四日朝食。
做!狠狠地做!
做起来就发狠了,忘情了,没命了!
做暮食!
“民女定不辜负孙大人所望!”
吴怀夕铿锵而有力地声音响彻了整个风味斋,这让温拂晓听了更加敬佩。
吴小娘子,真是一位能干的小娘子。
能牺牲自己的时光,奉献他人。
真是一位好小娘子。
“本官也累了,没什么事,就都散了吧。”
孙大人挥了挥手,由别的衙役搀扶着上楼休息去了。
而那些想拜师学艺,想让吴怀夕与他们说道说道这做菜方法的厨子们,也被温拂晓严厉地赶到后厨去招呼着接下来要到来的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