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我大!不,是我大。 - 渣男他又软又甜 - 甜甜八块腹肌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第33章 我大!不,是我大。

画是宓寻熬夜通宵儿画出来的。

之前,宓寻曾答应过郁霁要给他画一幅画的。那时候还是在文化节前,宓寻在将关于环海的体育馆画完后就在着手给郁霁画像了,为此,他还特意将郁霁学生证上的一寸照片给抠下来了,正是打着给郁霁画画像的名头,郁霁也就没怎么阻拦,算是默认了宓寻的所作所为。

宓寻当时信誓旦旦的跟郁霁保证,“等我画完了,我就把照片还给你,绝对不拍你一寸照,证件照丑,我懂得规矩的,你就放心好了。”

郁霁的一寸照并不丑,即便不美颜不磨皮不特效,郁霁的颜值还是很能打。冰冷的镜头更是突出了郁霁那种有别于普通高中生的气质与五官。

浓黑的眉,深邃的眼,高挺的鼻,薄薄的唇,分明的脸部轮廓以及疏冷淡漠的气质。

宓寻端详着郁霁的一寸照,觉得郁霁这人真是长得没挑儿了。别人的证件照都丑的不像个人,郁霁倒好,帅的惨绝人寰。

最后那张一寸照被宓寻装在小透明袋子里,给压在枕头下了。

至于还回去……

实际上,宓寻他从没守过规矩,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离经叛道的。反正,宓寻的保证一文不值。宓寻拍没拍照郁霁不清楚,但学生证上的那张一寸照片宓寻却是再没还给他。

郁霁找宓寻要的时候,宓寻一脸歉意,并诚恳道歉,“真对不起,我太粗心了,不小心给你照片弄不见了。要不这样吧,我掏钱,你重新拍好不好?丢一赔九,就当补偿你了。”

神特么丢一赔九,他要那么多证件照做什么?!

最后照片事件也就这么过去了。

郁霁一直在等着宓寻的画,可惜宓寻一直没动静。按理说,这也过去好几天了,不应该还没画完啊,郁霁抹不开面子,一是问出口显得他好像很期待一样(没错,他就是很期待!),另一个是,他也不太了解画画的这个行业领域,有的人高产似那啥,有的人十年磨一剑,比如达芬奇等等。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郁霁终于等到了画。

早在宓寻拿出盒子的那一瞬间,郁霁就猜到了。

宓寻上次去郁霁家,在书架的正中间看到了光棍节那天自己送给他的礼物盒子,宓寻以为郁霁早就把它扔了,事实上,当初宓寻压根儿连对郁霁能发现他在那盒子最底下放着的纸片都没抱多大希望。

可没想到啊,郁霁不光发现了纸片,连盒子都摆在了最显眼的地方!

宓寻当时看了,那盒子上连灰都没落,这说明什么?说明什么!

说明郁霁是个大闷骚!时常摸摸看看!

因此,宓寻这次用来装画的盒子还是红蓝相间款的。

但画的却不是放大版的郁霁的一寸照,而是一个小孩在荡秋千。

小孩年纪约莫两三岁的样子,短手短脚,小脸儿白嫩嫩的,小红嘴巴咧得很大,一看就是玩得美了。小孩儿的头顶上是茂盛翠绿的树叶,脚下四周是各色鲜花,画角还被宓寻几笔勾勒出了一个墙角,那上面爬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

宓寻将那天他在院子里脑补到的画面全都画了下来,但他没想到郁霁会那么喜欢这画,实际上,时间太赶,有的地方润色还不够,宓寻觉得,这画也就勉勉强强吧……

而郁霁那么喜欢纯粹是因为……宓寻将他的童年给画出来了。

那时候,郁霁只有两岁多一点儿,郁妈妈也还在,母子俩最喜欢在暖洋洋的午后,一起荡秋千了。郁妈妈会温柔的哼唱着儿歌,郁霁伴着歌声,晃晃悠悠的沉入黑甜的梦境。

午自习铃声打响,唤回了郁霁的思绪。

午自习是用来休息的,郁霁这次却没有,他在赶作业,宓寻原本也是想“夫唱夫随”的,但他昨天通宵实在是太困了,没写两个字儿,就吧唧一下睡了过去。中途宓寻被憋醒,他看了眼时间,一点零五分,吧唧一下就又睡过去了。

全程一分钟不到。

郁霁在一旁看的惊奇,觉得宓寻觉还挺大的。

宓寻睡着了会比平时安静乖巧得多,郁霁视线总是会不自觉的朝宓寻脸上瞥。

郁霁垂着眼睛,强制性的要自己静下心赶紧写作业,但均以失败告终。他有些苦恼,最近,他对宓寻的注意真的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久了,这很不妙。

相对论没有用,金刚经也不管事儿!

郁霁叹了口气,将作业本收起来,从裤兜儿里掏出手机,点开百度搜索:党员读物。

看着搜索结果,郁霁点进第一条:党员必读书目一百本。并逐一将之对应的添加到购物车里:生命教育6本,红色经典9本,中国文学经典24本,西方文学经典20本,励志经典12本,心理读本10本,科普读物5本,其他14本。

上千块的订单,郁霁面无表情的点击付款,看着付款成功的消息提醒,郁霁又开始默默搜索党章内容,并开始认真阅读。

抬头看一眼宓寻,再低头默读一段党章,看一眼,读一段,如此反复。郁霁觉得自己以后怕是要得颈椎病。

宓寻的脸与马列,毛邓,“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交替在郁霁脑海中闪现。

比起脑袋跟得了多动症一样的郁霁,宓寻就安静多了。

少年的身形还是单薄的,此时正乖乖巧巧的趴在桌上,无害得很。隐约突出的脊背会弯出优美的弧度,从发丝柔软的头到已经拱到椅子背儿边缘处的屁股,那流畅的曲线,就像起伏的山峦。少年白嫩的皮肤更像是会发光般,引得郁霁着迷,脸蛋被胳膊一压,还挤出了点软肉,看着可爱极了。

郁霁觉得宓寻很像猫崽子,可爱又淘气,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像是会说话,一举一动都总是勾着人的心思,让你疏于工作,耽于学习。

性子也像猫。

猫是骄傲的,在他们眼里,饲养自己的人类,不过是给它们端屎端尿喂饭的仆人。心情好了,让你摸两下,心情不好了,就给你一爪子,再凶狠的喵一声:“莫挨老子!滚!”

网上的那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可能猫也喜欢过你,可你爱的太热烈。你爱猫,猫喜欢爱而不得。]

所以那些妄图用自己的一腔赤城真心留住宓寻的人,全都失败了。

郁霁可时刻都记着宓寻的那些前任们的悲惨下场。

有时候老天爷还真是不公平,郁霁想,它给了一个人足以让大多数人都犯规的皮相,却又给了那个人顶顶恶劣的性子。

但郁霁转念一想,似乎宓寻又只对自己比较“恶劣”,比较“用心”,比较“主动”,比较“认真”,比较“执着”……但谁知道这些到底是真是假,保质期又有多久呢?

大多数的男孩子都爱车,爱名车豪车古董车,郁霁也不能免俗。首都的那个家里的车库中停着一水儿他提的限量款豪车,全都是郁霁买的,他也不开,就那么摆着。摆着,他干看着就高兴。

郁霁曾经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车跟血以外,再也没有能调动他心思,让他为之疯狂为之无法抵抗的了,直到他遇见宓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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