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努力的小猫咪 - 当咸鱼大巫穿越异界 - 橙汁感谢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第22章 努力的小猫咪

“卢卡斯,大巫酒馆的石头价格是多少?”

“两个金币!”

帕尔默心疼的掏出两个金币,“买一个回来。”

帕尔默十天后才拿到大巫酒馆的石头,被佣兵们称作大巫石头的魔法物品在巴德利镇卖的十分火热,而且该死的大巫酒馆七天只卖二十个!

一开始帕尔默很期待也很好奇,等待十天后,他已经彻底冷静下来了。盯着眼前画着奇怪纹路的石头,帕尔默开始为自己画出去的两个金币默默落泪,那是他的棺材本啊!等他死了,要靠这些钱买棺材的。

穷到快吃土的帕尔默可以说是史上最悲惨神父了。

“神父,您买大巫石头,是为了去森林里狩猎吗?”早上没有吃饱的半大少年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问着。

神殿以前最大的收益就是巴德利男爵的供奉,其次是平民和佣兵们死亡时租用棺材以及叫牧师净化的费用。现在这两项收益,基本上都没了。

艾丽卡是不可能供奉光明神殿的,她正在全力建造给大巫的地下神殿。自从大巫石头出现后,佣兵们的伤亡率下降了许多,有钱的都去买石头了,没钱的也没钱租用神殿的棺材。

“身为光明神殿神父,就算是饿死,我也不会去狩猎的!”帕尔默认为卢卡斯将钱财看得太重了,“你还年轻,你的神术天赋很好,你应该好好练习神术,等你年满十五岁后,我会推荐你进入光明神教,如果你的实力强大,入教后你可以直接成为神父。”

卢卡斯有气无力的哦了一声,什么成为神父,这种事对他来说,太过遥远了,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路上遇到的那个少女说的话。

如果光明神不能让人看到生活的希望,不能让人活的越来越好,那为什么不能换一个信仰呢?

卢卡斯看了一眼帕尔默手边的酒,那一小桶酒是七天前买来的,以前帕尔默从来不会不舍得喝酒,而现在,帕尔默已经七天没有碰酒了,卢卡斯看到过,帕尔默馋的不行,拔开塞子闻了闻。

因为牧师们的离开,帕尔默不敢再胡乱花钱,卢卡斯知道是为什么,他还小,学习神术就和学习魔法一样,是砸钱的事,即使帕尔默还有不少钱,也不敢乱花。

光明神说众生平等,如果真是众生平等,那为什么他的神父要为了他受苦,而那些牧师却能去希尔威镇享福呢?

“神父,如果咱们回到巴德利城堡就好了,那样的话,走了的牧师就会再回来,咱们就有钱了。”牧师每个月要上交给光明神殿一笔钱,是供养神的费用,这笔钱一向是当地的神父取用的。

帕尔默摇摇头,“孩子,不要想那些不可能发生的事,艾丽卡・巴德利不是个简单的贵族小姐,那位赛尔少爷也被她骗了。”

帕尔默一拿到石头,就知道那不是魔法物品,也不是神术产物。上头充斥着一股奇怪的力量。他想仔细看看上头的纹路,但一仔细看过去,就觉得头晕脑胀,一股恐惧自心底升起,吓得他手脚乱颤。

“哦,我的光明神,看来这位巴德利小姐有个不得了的秘密啊。”帕尔默承认自己不够强大,但身为一个神父,连一块石头的纹路都看不清,这个问题可就大了。

这说明石头上笼罩的纹路,属于另一个神灵,而那个神灵不允许光明神信徒的窥视。

“神父!我出去玩了!”

在帕尔默思考问题的时候,卢卡斯喊了一声,像一只兔子一样窜了出去,只留给帕尔默一个背影。

“真是活泼的孩子,该去祷告了。”帕尔默放下伸出的手,像个孤寡老人一样,慢慢走入屋中,太阳自窗照入屋中,神像立在正中,雕刻着十二翅膀的神灵带着笑,高高在上的俯瞰愚蠢的世人。

卢卡斯一路小跑,往森林深处跑,因为最近佣兵的增加,外围的魔狼被清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魔狼被赶到了森林的更深处,巴德利镇上的孩子也敢进入森林玩耍了。

“卢卡斯,你终于来了,快过来,我介绍一个新伙伴给你认识!”

卢卡斯刚跑到大树后,一个棕褐色头发,同色眼睛的男孩就冲卢卡斯招了招手,卢卡斯眼睛一亮,跑的更快了些。

“道格!”

卢卡斯最近认识了新朋友,新朋友会用草编织花环,会去天蒙森林的外围采摘一些魔法药草,新朋友不是小镇上的人,只是暂住在小镇上。

卢卡斯想,道格或许是佣兵的孩子,最近巴德利镇上因为大巫石头,来了很多佣兵。不少佣兵请神父去建造房子,但那些佣兵很穷,神父一天造一座,也赚不了多少钱。

“弗琳,他就是卢卡斯,是镇上光明神殿神父的养子。卢卡斯,这是我的朋友,她叫弗琳。”道格大笑时会露出他有些锋利的虎牙,看上去很凶。

卢卡斯看到他身后的弗琳,吓了一跳,“是你,你是大巫酒馆的人!”

今天卢卡斯去大巫酒馆买石头,碰到了一个少女,那个少女告诉他,除了光明神外,还有其他神灵。还告诉他,只有拯救他的神,才是值得他付出生命去信仰的神。

道格没想到卢卡斯和弗琳竟然见过面了,他询问的看了眼弗琳,弗琳冲他微微点头。

“你们认识就太好了,巴德利镇上外来的佣兵越来越多,外围的魔法药草越来越少,我想往里面走一走。卢卡斯,你前两天不是说,想要买日影草练习神术吗?正好和我一起去深处采摘。弗琳想要找魔狼!咱们三个一起走,会安全很多。”

“她想要魔狼肉?大巫酒馆不是从佣兵手里收来很多魔狼肉吗?为什么还要进入森林捕猎?”卢卡斯被弗琳直勾勾的眼神看的浑身不舒服,警惕的问。

弗琳收回看猎物的眼神,露出一个呆萌可爱的笑容,“外围的魔狼被杀的差不多了,酒馆收到的魔狼肉越来越少,弗劳尔哥哥说,可以围起来一个狼群,像养牛一样养魔狼。”

魔狼的肉十分有嚼劲,而且里头还蕴含些许温顺的魔法元素,可以调养身体,对于身上到处都是暗伤的佣兵来说,魔狼肉是必不可少的食物,而且魔狼不惧寒冷,找到一个魔狼族群,圈起来慢慢杀,冬天就不用冒着风雪到处寻找魔狼了。

大雪会覆盖魔狼的足迹,冬天捕猎魔狼的难度很高,而且极其容易被藏在雪中的魔狼袭击。当人想要捕猎魔狼的时候,即使是大巫石头,也没法抑制魔狼反击的本能。

那一点点威慑,在生死关头时就不太好用了。

“所以你哥哥让你自己去?”卢卡斯不可置信的看了看弗琳纤细的手腕,还有她那双比贵族小姐还要白嫩的小手,“天蒙森林不是城堡里的后花园,那里很危险,不适合你过去。”

“卢卡斯,弗琳是大巫的信徒,大巫会庇佑她的信徒,不会有任何危险的。”道格觉得卢卡斯这个人族真的太天真了。

对于状态良好的猫族兽来说,狼群并不会让她感觉可怕,论单体力量,现在的弗琳可以独自杀死一匹魔狼!变成兽型后的弗琳,奔跑速度是魔狼的两倍,真要是打不过,跑肯定能跑。

三个人里面,只有卢卡斯是最弱的,因为他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远,但谁让他是神父的养子呢。

“什么大巫,我只听说过光明神,这个大巫又是哪个神灵?”卢卡斯不屑的冷哼一声,虽然他对光明神的信仰并不是非常坚定,但谁让他的养父是神父呢。

“没听说过大巫,你买石头和酒干什么?从名字就能听出来,大巫酒馆和大巫石头,都是大巫的恩赐。”弗琳不喜欢听到任何人说大巫的坏话,大巫在她眼中,是最好的恶魔!

当然,大巫是恶魔这事儿,不能告诉愚蠢的人族,以后也不能跟任何人说。

卢卡斯不说话了,他总不能说石头和酒是神父让他买的吧?他还是个自由的平民,没人规定他的信仰,但神父不一样,神父的信仰只能是光明神,一旦神父被发现有其他信仰,就会被光明神殿打为异教徒,异教徒必须死。

道格见他们两气氛僵硬,连忙出面活跃气氛,开始约定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同时他心里很奇怪,弗琳特意来见卢卡斯,难道不是为了拉拢卢卡斯?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清晨在这里见面,你们带好武器和水,咱们可能会在森林里多呆几天。”

“好,我回去了。”卢卡斯没有异议,神术里有指明方向的魔法,他们进入森林后不可能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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