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每年的十月三十一日都是万圣节。
程阳订的十一月初的机票,国航头等舱,来回飞一趟小六万。
但是他订的机票是单程,因为回来的具体日子现在还定不下来。
当程阳说起这事儿的时候,叶梓潼正在对着镜子剃眉毛,几个月没修剪,细细的柳眉滋生出了些许杂毛。
听见他说起回程的时间不确定这事儿的时候,她一个恍神,锋利的刃就划破了眉骨,露出一道血痕。
她“嘶”了一声,程阳才察觉出她的不对劲。
他过来看她的脸,只见眉骨处的红痕明显,血粒子绽出,倒是衬的皮肤似雪般白皙。
他没说话,只沉着脸去客厅拿药箱,又拿了根棉签,沾着酒精给她消毒。
“没事儿,”叶梓潼躲闪,“不疼。”
“别动,”他箍住她的下颚,仔细地给她消毒,又上了点药。
之后的日子,两人谁也没提要回国的事儿。
只是偶尔程阳会避开她打一个很长时间的电话,有时候一个多小时,有时候半个小时,时间长短不等。
似乎电话那头一直在催促他赶紧回国。
临走的前几天,刚好是万圣节。
也不知道程阳是临时起意还是什么,非带着她去了ROM。
ROM,也就是RoyalOntarioMuseum,安省皇家博物馆,勉强算是多伦多的地标性建筑吧,毕竟这么后现代的建筑设计,长跟刺猬似的,放眼整个北美,也没几个博物馆能长成它那样。
ROM在市中心,靠着多伦多大学的三一学院,以前叶梓潼参加一些活动有去过那一片。
而博物馆的旁边就是一个超大的体育场,偶尔会有校级的棒球联赛在那里举行。
“为什么带我去ROM,”叶梓潼原本只套了件卫衣在身上,不过后来看程阳打扮得那副模样,她又脱下了卫衣,穿上了一条包裹身材的One-piece小黑裙。
外面随意地搭了件白色的长版型西装外套。
“去了你就知道了,”他拖长了尾音,懒散地回她。
十月底十一月初,枫叶彻底掉光了,进入冬天的多伦多再遇上下雨天,整个天都跟着雾霾霾的一片。
雨水顺着车窗流下,程阳先去车库热好了车,才进屋叫了叶梓潼出门。
“你确定周末ROM开门?”她半信半疑地问道。
“博物馆都是周一休息,我刚查过Google。”
有他这么一说,叶梓潼终于放了心。
她坐上车,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
要知道,去博物馆,那可真不符合她的恋爱审美。
毕竟她和程阳都不是十几岁的初高中生,恋爱还走这样的纯爱路线。
路上,她故意拐着弯问他,“你带过多少小妹妹去ROM呀?”
“没,就你一个,”说完,程阳捉住她的手,安抚般地亲了亲手背。
“可拉倒吧。”
她不傻,带人去逛ROM?
逗她呢,如果她是十七八岁的未成年少女,可能还会信他说的这些鬼话,可惜她成年了,并且还有个不错的脑子。
带小姑娘去逛博物馆?那可真不是他程阳干出来的事儿。
他不把人往床上带就不错了。
“说了你又不信,”程阳“啧”了一声,他耸了耸肩,右手的拇指扣在方向盘的底托上,“真没带别人去过,就你一个。”
“这就是我们程大帅哥的泡妹绝技么?”她还是不信,非要问个所以然出来。
“那你还真高看我了,”他勾唇说。
似乎他还没在谁身上用过把妹的绝技,因为根本没必要。
这儿的女生可比国内的要放开多了,大多数时候都是女生追他,轮到他主动的次数还真寥寥无几。
等到了市中心停完车,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才发现他俩起来之后都还没吃早饭。
四眼相看,再放眼周边,唯有ROM门口一辆可怜巴巴的小破车停在那。
支棱一把黄色的太阳伞,以及一块破破烂烂写着歪曲英文的广告牌。
上面写着:热狗$2.5,汉堡$5.0,碳酸汽水$1.99。
“热狗?”她指了指。
程阳不挑食,“无所谓,随便吃点。”
于是两人站在风口,叶梓潼还光着腿,穿着露月退的齐B小短裙,可怜巴巴地蹲在那吃热狗。
要不是程阳挡在她前面替她挡去了大半的冷风,那么她第二天肯定感冒没跑了。
虽然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