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如果有天我先走
当盛杉将一沓热气腾腾的报纸扔在我面前,我翻了翻,故作镇定说,“拍得挺好看呀。”
她若有似无笑,“何止好看?简直灵魂摄影师,将你如蒙恩宠鸡血四射的心理活动统统给刻画了出来。”
我捏报纸的手抖着,“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的清风明月是谁了,而且还是我拔足倒追,呜呜,我的粉丝肯定觉得我跌好份。”得到一个高贵冷艳的白眼,“不好意思,你的粉丝还没能遍布全世界。”
“总有天会!”
盛杉敛了笑意,顿了又顿,骂我,“程改改,你不要脸。”
我忽然很想问,不要脸,是指我期冀征服全世界的野心,还是我始终梦寐着那轮明月?但不管指的哪一者,我已经不打算再做出改变。
很多年前,我相信“退让”是美德。为了不伤害穗晚,一退再退,换来的却是霜刀冷剑。后来我怕,怕自己是不祥之人,为给予魏光阴新的生活,隐忍离开。但,所有人都没有变得多幸福一点,甚至还有许多我在意的人,为了我的自以为是买单。
既然,任何选择都可能迎来深渊,那为什么,我不选择通向他的那一条?哪怕那条路将迎来飞沙走石,只要想想他在前方,足以望梅止渴。
正思忖,盛杉的食指敲了敲桌面,扣扣两声,“报纸我是在周印那儿拿的,叶慎寻肯定也知道了,你猜,他有什么反应?”饶有兴趣的表情。
我猜?
“他乐见其成。”
目前魏氏与慎周都有意争抢环保市场,那位何姓千金成为关键。花边新闻一出,董事会施压,魏光阴担责,好不容易肃清的魏氏将重新陷入混乱,慎周浑水摸鱼并非难事。
大致没料到我思路如此清晰,盛杉表情有片刻的哑然,好半会儿才道:“我师兄这个人,看起来挺无情……”
“实际比看起来更无情。”我眨了眨眼,毫不犹豫打断她。
“你常常说魏光阴城府颇深,我不否认。但是盛杉,在他心里,一直有块干净的地方,留给他在意的人。我或许不是他的心上人,但我相信,我属于这个地方,你也是。否则,当初他不会连我也瞒着,助你逃走。至于叶慎寻……”
我顿了顿,“骄傲烧了也剩一把灰的人。我伤过他,他不会允许自己犯同样的错误,否则,你根本看不见今天的报纸。你看见了,说明他默许我去到风口浪尖,成为慎周搅混水的利器。”
啪啪的鼓掌声从对面传来,“可以啊程改改。”盛杉眉梢有喜色,“年龄总算和智商成了正比。”
难得受她夸奖,我挺挺几近于无的胸脯,立马感觉自己要上天,她忽然扯着我的翅膀将我拉回平地说:“你脑子这样够用,那我就能无所顾忌站在师兄那边了。”
“你想说的是站在周印那边吧?!”
现在流行背叛朋友之前都当面通知了吗?!
她欢愉更甚,摊摊手,“你知道的,我在他面前一向没什么原则。”
这哪只没原则,简直没良心。我不想再看见这张叫人又爱又恨的脸,鼻孔朝天做赶人状。盛杉很识趣,拍拍屁股起身,我忽然叫住她,弱弱地问:“等等,依据你对叶公子的了解,他的确没闲心报复我吧?”
虽然剖析得头头是道,但叶慎寻的心,是海底的针,我尚且拿不准。
门口的人步子一顿,点点头,“嗯。一般来讲,喜欢过的人,他都不会亏待,看看解冉就知道。”
我长吁口气,盛杉语气又扬了扬,“但解冉没让他垂死挣扎过啊?所以,估计会将你往死里整吧。”
“……”
“哦对了,”她嫌给我的刺激还不够,从门口偏头,“其实,你这么不要脸,我还蛮喜欢的,跟我好像啊。”
我不知该哭该笑。
她说,逃离滨城的时候,也曾以为,有的人只要不见,就能不念。到后来才发现,他是一片无处不在的云,飘来飘去。不止晴时好看,下成雨,也会想淋。
“自知天网恢恢,才在他出现的第一秒,头也不回追随。”
对我来讲,魏光阴就是那片云。我既知疏而不漏,何必枉做逃亡。
在我因盛杉的话后怕时,顾圆圆同我商量新书内容,问我有没有特别想着笔的。
受了《上海滩》影响,我特别偏爱上海的喋血街头,繁华旧梦。一直没能成型,是民国图书市场饱和,诸多因素导致拖到现在。没想我的老生常谈,这次顾圆圆竟很支持,甚至提出叫我去上海生活几天,走走老巷子,切身感受风土人情。
“费用公司会负责,你尽管去搜集素材。”
要不怎么说,树大好乘凉。公主殿下发了话,我随便扒拉了几件行李就飞车去机场,只没想想在这儿遇见魏光阴。他也出差,目的地也是上海,惊人的是,我们同一航班。
这次魏光阴身边没有何伯,只有一位随行保镖。候机时,他遣了对方离开,从贵宾道越过来同我打招呼。
巧合太多便不是巧合,我想起出版社先前那位主编的话,说我攀上了贵手,否则风水轮流转,怎么也转不到不识抬举的我身上,略一心塞,脱口便问,“难道……你真潜规则了我?”
显然,我自诩精明的脑子,时而空无一物,忘记了这是经济舱,候机人数众多。魏光阴吸睛指数本就爆表,我再一推波助澜,无数双眼睛刷刷地落在我两身上。
距离我半米的人刹住脚,清俊的眉微微上挑,我顿时想掘地三尺,将自己埋进去。虽然,我多么希望他能回答一句,对啊,是我。
“旅游?”
魏光阴仿佛没受到报纸影响,面对我全无尴尬,闲闲的口气仿若相知多年的老朋友,只差一句“天了,别人居然说我和你有染”。仿佛在说,我和他的名字,就算旁边放了全天下最劲爆的照片,只要他心如明镜,就永远掀不起波浪。
于是,我立马忘却在盛杉面前的豪言壮语,呵呵呵笑着,“算吧,为新书做准备。”
魏光阴哦一声,目光落到我手边的近代小传,略一默年月,“近代背景?”
待我说清此行目的,他再一沉默,似乎考虑过什么,眼神飘了飘道:“我父亲在上海有座小洋房,是民国某军阀的居住遗址。小洋楼结构特别,恰恰位于从前的十里洋场附近,兴许对你有帮助。”
我没按耐住激动,原地蹦了蹦,不期然撞上青年男子额头,旋即听得一声闷哼。呲牙咧嘴间,我彻底接受了盛杉对我此行的祝福:且行,且傻逼。
上海市中心与滨城没多大区别,拔地高楼,车水马龙。倒是许多一眼看过去陈旧的巷子,能勾引时光流转,窥见一丝当年繁华荼蘼后的灰烬。
魏光阴同我一起住进了洋楼,大约是路上我问了太多次“那你住哪儿”的缘故。并非我藏有轻薄之意,我一柔弱的小龄文艺女青年能轻薄得了谁!只是老房子嘛,虽常年有人打扫,一个人总归有些害怕。
魏光阴这趟的确是办正事儿,匆匆送我到了目的地,便掉头往CBD方向去,似乎要见谁,谈合作。
我被管家领着,踏过暗红色的砖,沿着门口的阶梯蜿蜒而上,入目便见两人高的香樟立在空旷院落,夏末秋初的季节,叶子颜色深了些,几片弱不禁风的,迎着空气摇曳几下,刷刷,然后落下。
此情此景,我不禁幻想了一出黑帮子弟与我有血海深仇,爱我,却又舍不得杀我,只好将我囚禁在这巨大的金丝牢笼。我每日以泪洗面,哭完了就捧着叶子伤春悲秋,等着对方出现……如此相爱相杀的剧情,才对得起院里那么大一颗树。因为,它的存在就是要在结尾,让女主角撞上树干以死明志,才算壮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