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制作袖箭
在万众期待之中,叶落终于开始了制作袖箭的工序,而这工序看的徐福也是赞叹不已。“太强了,实在是太强了啊,这就是宗门的底蕴。”徐福心中敬佩不已。
虽然只是一端平平无奇的木头,但是在叶落的手中就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贴面、选材、开料、压胚、加工、钻洞、镂刻,组装,这一步步的操作真如同庖丁解牛,近乎道矣,不自觉让周围的看客桀桀称奇。
叶落看了一眼手中的袖箭,这支袖箭刚刚制作出来,寒光逼人,他用手波动了一下弓弦,牛筋弓弦弹性极佳。
当然,这只袖箭比起当初在“刺客信条”幻境中的袖箭还是相差甚远,那个幻境中弓弦的制作可不单单只是一个牛筋弓弦可以形容的,它是反复在油水之中浸泡晒干,并且耗时十年才制作而成的弓弦。而且那袖箭箭身也是特质弓弦,也不简单的一截材质良好的木材可以形容的。
叶落将袖箭对准墙壁,寒芒闪过,袖箭射入墙壁之中,全身钻入了墙壁之中。
“好强。”哪怕是徐福也能看出这袖箭的厉害,这袖箭不过是一个巴掌大,隐蔽性很强,在袖子中揣着手指一按压就可以发射,十分适合偷袭,而且威力也是相当恐怖,嵌入墙壁之中,这要是射到人体中,足可以将人射个对穿。
叶落也是点了点头,这袖箭的威力在他看来也只是凑合的程度。要知道在“刺客信条”的幻境中,这袖箭可是能够射穿“骑士团”身上重铠的,这一箭虽然威力足够,但是距离射穿“骑士团”身上重铠还是相差悬殊。
不过这袖箭的威力对叶落来说也是足够了,只要再搭配上他体内流动的“气”,这袖箭的威力比起当初在幻境中的袖箭更强劲数倍!
他收拾起了十五支箭头,这个数量已经是足够了,哪怕是在那个幻境中,这么多的箭矢也足够应付所有的情况。
……
王少爷回到了家里,志得意满,这次算是帮王家找到了面子。而且自己一旦能够帮助王家战胜徐家,这对于徐家士气的打击和对王家实力的提升简直太大了。
管事倒是愁眉不展,对王少爷忧心忡忡道:“少爷,昨天那人的一拳威力可是把小李子半个身子给打碎了,我们王家似乎找不到这么强的高人啊。到时候要是打输了,死一个半个人倒是不打紧,让我们王家丢了面子,恐怕我们王家族老也会对少爷您心存不满啊。”
王大少爷瞪了管事一眼,淡淡的道:“掌嘴。”
管事不由得心疼自己,王大少爷掌控欲极强,听不得别人的话,动不动处罚下属。但所谓忠言逆耳,自己是王大少爷这一面的人,和主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哪怕是要挨打,该劝的管事儿也要尽到责任。
“啪啪啪。”
管事儿一下一下扇着自己大耳瓜子,不一会儿扇的自己嘴角溢血,他这扇嘴巴子也是实打实的,要是扇的假了以王大少爷的刚愎自用,指不定要怎么教训自己,所有他打自己也是相当卖力。
“好了,”王大少爷点了点头,他这威是给手下展示了,接下来大发慈悲的给手下解释一下自己如何的“英明神武”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你可知道,我们王家商号昨天来了一个怪人?”
“怪人?”管事儿心头一惊,他也算是王少燕的眼睛和手脚,王少爷的大大小小的事情他也是掌握了七八成。对王大少爷道:“可是那个人,听说是从蛮族那边逃过来的逃犯啊。”
“那又如何?”王大少爷不屑的切了一声,对管事儿道:“我在他穷困潦倒的时候给了他庇护,给了他一口饭吃,他就要为我卖命!听他自己说他当初杀了十个蛮族从蛮族手里逃了出来,如果他真有这个本事,我们就让他为我们扬威彭城,如果他没这个本事……”
王大少爷脸上露出一丝阴冷,那就让他为自己吹的牛啤付出代价!也让他知道,我们王家的饭不是那么好吃的!饭可以吃,命也要给我们搭上。
管事儿对着王大少爷躬了躬身,表示赞同。的确,这一招坐山观虎斗对王家来说没有任何损伤,属于以小博大一本万利之事,赢了固然可以让王家声威大振,输了也无非死了一个蛮族通缉犯而已,怎么说王家都是赚的!哪怕是到了族老面前,王大少爷也是立于不败之地!
王大少爷对管事儿道:“你去把那个人叫进来,我来最后给他说几句。”
“是。”
管事儿面带恭敬,缓缓退步出了大门。
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二米八身高的汉子,这个汉子这个身高自然是傲视大宋国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
没办法,大宋国人的平均身高也就一米七左右。而且这还是豪门贵族吃的比较营养长得比较高拉高了平均值,绝大部分大宋国人因为旷日持久的战争吃糠咽菜,能有多高的身材?
但这个汉子的身高,哪怕是大宋国基因变异也长不了这么高,细细的看这人的脸,还略微有点发黑,可以发现这个汉子的血脉中其实还有蛮族的血统,也怪不得能长这么高了。
蛮族,皮肤黝黑,平均身高三米五,力大无穷,自古以来就有一蛮抵十宋的说法,所以大宋对蛮族的国书上都是自称“侄儿”,也就是说大宋是蛮族的侄儿国。
“高傲,听说你很强?那小李子的尸体你也看见了,不知道你有什么看法?”
王大少爷自问也是见识渊博了,他见过有一拳把人打死的强者,也听说过一脚把人脑袋踢下来的强者,甚至双手将人直接撕成两瓣他也听说过,唯独这一拳把人的半个身子打成碎末,哪怕是以王大少爷的见识也没有见过这种手段,当然这也是王大少爷当时之所以选择逃跑的原因,叶落那一拳实在是超过了王大少爷的认知。
高傲对王大少爷也没有多尊重,鄙视一笑,对王大少爷自信说道:“听说你们大宋国内有一种职业,叫做变戏法的,什么大变活人啊,从帽子中飞出鸟啊,人装在箱子中一刀下去完好无损啊,哪怕我在蛮族也是听说过的,这些骗人的把戏你也信?”
“哦?”王大少爷眉头一跳,这个结论倒是新颖,不过从理论上来说也是有道理的,非常有道理!
“那你觉得那个人不强喽?”
“你们大宋国人最喜欢骗人,骗人的手法多了,没想到连你这个大宋国本地人也会被这种手法给骗了。”
高傲虽然是蛮族和大宋国人的混血,但他一点儿也不把自己当做大宋国人,张口闭嘴“你们大宋国人”,显然心理上也是非常高高在上的。
“那你有没有兴趣帮我把那个变戏法的小丑打死?”王大少爷问道。
“当然,你帮过我的忙,我们蛮族人一诺千金,你给了我帮助我自然也要帮你,不过……”
蛮族人咧了咧嘴,露出一口白牙,对王大少爷道:“这次我替你们杀了这个敌人,你对我的恩情我就算还完了。事后我还要五万文用来跑路,毕竟我是蛮族的通缉犯嘛。”
“可以,”王大少爷点了点头,在王大少爷看来这笔生意相当划算,双方各取所需,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