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 醒酒糖 - 抵风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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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付竞做编辑那段时间,出过几本书,乡土文学那类的,语言质朴平实,严肃性和学术性气息浓厚,偏向自我反思和穷究当代社会问题,凭借着极高的哲思逻辑和美学价值,拿过三个奖,但不是迎合市场那一挂的,只在他们那个挺小的文化圈内比较出名。

给林绪父母挑礼物的时候,林绪在付竞书架巡视,见架子上摆的他写的那几本书,就说,送这个就行。

“你就别磕碜我了。”付竞没好气儿的瞧了他眼,把人手里的书又放回去。

见家长是个大事儿,付竞觉得,林绪应该是被家里人欺负惨了,每换一个女朋友就被要求着往家带,对林绪来说,谈恋爱都快成一种孝敬父母的职业了,所以他俩重逢才没多久,林学长就职业病犯,迫不及待要把他介绍给父母认识。

林绪一家人的职业都跟金融财商有关,林绪父亲年轻的时候是一家大公司的经济顾问,后来辞职进军酒店和餐饮业,退休后就只负责管账查账,剩下的鸡零狗碎都交给了事务所在打理,母亲是财经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兼任法学院副主任,也是去年才退的休,送礼物是件挺麻烦的事儿,尤其是给什么都不缺的人送礼,更麻烦。

付竞本来想订个按摩椅,结果林绪说他们家已经有两把了,用不着,林父不抽烟,老了血压也高,医生不让喝酒,付竞提前备好的几条软中华和茅台就只能留着给自个儿享受了。

林母的爱好就是看书养花,这习惯倒跟付竞一样,但第一次见面就给前辈送自己的书有点不太合适,付竞又不能搬着自己书房养的一堆草过去,最后想了想,就去同仁堂买的燕窝和人参,又提了两箱阿胶,全都装林绪的行李箱里。

林父林母想儿子,所以他们要在那儿住三天,林绪在那边有换洗衣服,不拿行李也没事儿,付竞东西不多,乱七八糟随便装装,箱子就满了,付大爷会盘算,他俩人一人提一个,这样还能省下托运费。

付大爷昨晚喝高了,又被人玩命折腾了一晚上,酒还没怎么醒,就又要出远门,这一整天都是在晕头转向中度过的,傍晚上了飞机,林绪放好了行李,让付竞坐在里侧,给人多要了个小毯子,搭在他身上,给他盖厚点儿。

付竞在临睡前,有点不放心的凑到林绪的耳边,胳膊肘怼了怼他的腰窝,小声跟人说:“一会儿我要打呼噜,你记得把我弄醒啊。”

“没事,”林绪笑了笑,也扭头小声跟人说:“你呼噜声不大。”

“那也不行,”付大爷压低声音说:“影响人家怪不好的,你可别叫我招人讨厌。”

“你以前没在飞机上睡过觉吗?”林绪笑问:“没人陪你一块儿的话,你要是累了怎么办?”

“撑着。”付竞爽朗的笑容中带点憨厚,粗糙的大手抬起,有点不好意思的搓了搓脑门。

“撑不住了呢?”

“没撑不住的时候。”

“知道了,”林绪低头笑一声,心里有点酸涩,把他的手放回毯子里握了握,然后递给他一个纯黑色的软绵厚眼罩:“外头光强,戴着这个舒服点儿。”

“谢了。”付竞困得不行,接过来就套上,压低了座背,仰头睡觉。

林绪坐飞机不困的时候,如果没有紧急的工作要处理,他还是看书打发时间。

习惯了,只要出门远行就会往行李里添本书,对他来说,看书就是放松脑子,知识是永无穷尽的,时常充电丰盈自己的见识思维,是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读书教人思考,教人辩证的看待自己和世界的关系。

人到中年是个节点,太过安逸的年纪,稳定生活圈子和工作圈子容易消磨人的斗志,人拥有的太多,平凡人甘自平凡,继续绕着原来的生活节奏,庸碌轮回着可以一眼望得到尽头的日子,不平凡的人,脚底已踩遍艰辛坎坷站到了峰顶。

林绪属于后者。

不平凡的人,钱势名利,尽数皆收,胜利者在拿着自己血汗浇筑的战利品时,很难不自得自满。虚荣心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可在峰顶站久了,再伟岸高大的英雄,也容易被这渐迷人眼的繁华富贵扰乱心智,欲望催动着自我膨胀,本心被遮蔽,叫人越往前走,越变得不像自己。

这个年纪再看书,只是为了保持一颗平常心,让他无论在什么位置,都能做好自己,让他不至于因为年龄渐长而头脑迟钝昏聩,让他不至于愚蠢的把自己浅薄的资历阅历,当做好为人师的借口。

林绪看的这本书,是从付竞书架上拿过来的,付竞自己写的书。

说实话,他对乡土文学不是很感兴趣,文学这种东西,要有共鸣才能读着有意思。付竞出身在那一片荒芜贫瘠的大山,贫苦铸就了今天的他。而他自幼生活富贵,衣食无缺,因为他父母的工作原因,搬了不止一次家,他懂故乡情结作为一个名词的含义,却从没能真正体会过。

一本书可以解读一个人,付竞是个很感性的人,哪怕这是一本学术研究的论述,他字里行间也流露着对故乡的怀念和感慨。有不少章节,付竞都提到了自己的父亲。贫困的老汉,六亩地,八间平房,和普通的农民没什么区别。老人一直很平静安和,一生不争不抢不怨不恨,却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叫竞。

竞,抢,做个傲气有骨头的人,出人头地。

林绪看书的时候,不时瞧一眼躺在他身边静声安睡的人。

付竞是个特别有味道的男人,深麦色粗糙的脸上,轮廓硬朗锋锐,丰神俊朗,让人很容易就忽略掉他面上的几道深浅不一的皱纹。他的眼窝也很漂亮,在浓密的剑眉映衬下,有种粗野的豪气。

粗野狂放的美,柔和温暖的人,林绪看完书,又盯着付竞看了有一会儿了。他没碰他,他知道付竞只是浅眠,没有睡沉,只要他一叫他,付竞就立马能睁开眼睛。

付大爷还是怕自己打呼噜影响到别人。

林绪眼睛也有点疲惫了,他仰头,靠在座椅背上,阖眼沉了沉气。

厚实磨砂的纸质封皮被保存的很好,尽管这是六年前出版的样书。

林绪的指腹在最后一页的页尾摩挲着。

那上面,是付竞为这本书写的后序的最后一句话:

终有不能忘怀的一段记忆,旧去的故乡,和离开了的人;终有岁月磨不尽的一段沧桑,哪怕风沙掠尽荒芜,也总有人甘愿留在原地,思绪成林。

……

不知道是过了多久,林绪心里还在念叨着这句话。

他仰坐在一片寂静里,默然沉思,他手指微动,像是要隔着如梭的光阴,试图去触摸那个等在荒芜里的人。

风沙日化磨砺,昼夜煎熬摧磨,一颗心该是有多么坚韧执着,才能受得住数年的光阴流转变迁,去等一个不可得的未知?

付竞跟他不一样,他有明确的目标,他知道尽头的人就是要见的人,他要做的,只是更加努力的再靠近他一点,不管多少年,他知道总有一天他将走到他身边。而付竞就像一棵笨拙的老树,孑然亘立在无人之境,执拗的人意志力总是格外顽强,他坚守着那段过去,仿佛一段记忆,就已经是一辈子了。

时间是道减法,减去过往重大如天的隔阂,让他们重新走在了一起;时间是道加法,加遍数以千计日夜的思念惋惜,让他们更加珍惜当下的偕同执手的幸福,付竞说得对,他们本就该走这迂回的一遭,好让他们更加坚定彼此的选择……

“林哥?”

头顶一声惊奇欣喜的女声,同时叫醒座上并排眯眼打盹的两个男人。

付竞摘掉眼罩后眼睛还是懵的,但这人喊的一声“林哥”,让他瞬间神经绷紧。

来人是个长发大波浪的性感女人,妆容精致,面容娇好,穿一件法式赭色长裙,头上还斜斜的别着一顶小帽子,望林绪的眼神真挚炽热,落在他眼底,特别危险。

林绪不是个容易跟人很亲近的人,他下属喊他林总,他朋友同事都喊他林绪,能够得上他的人,一般也是客气称呼,能这么亲切自然的喊林绪哥的――女女女女人!

不是他妹,就是他前女友。

“景苑?”林绪一睁眼就看见她在冲他笑,愣了片刻后也扬起了眉,站起身笑着跟人打招呼:“真没想到能在这儿碰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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