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自从上此并不愉快的重逢之后,菲尔洛斯和他的党羽没再出现在菲索斯能够探知的范围之内。S市的市民们也很快将豪门子弟托马斯的失踪、莫名其妙的雷暴和不知缘由的火灾忘到了脑后,继续过他们平稳惬意的小日子。
在一种平稳到几乎诡异的氛围中,一切看似都恢复如常,不过菲索斯还是探知到了一些异动。比如他放出去的一些使魔在进入某些区域之后便会神秘失踪。比如社交网站上冒出了几个有关前些日子旧仓库火灾的视频,这些视频点击量并不高,因为它们基本都在上传后十分钟之内便被屏蔽了。还有文森特。文森特看上去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研究状态,每天准时前往学校上课、查资料、搞研究,但菲索斯敏锐地察觉到,随着五月的临近,文森特变得躁动起来。文森特心情烦躁绝不是因为小动物们交配的季节又到了,而是因为五月节――汉娜打来了几个电话催文森特,文森特虽然找了不少借口,最终还是在汉娜的坚持下同意黄金周回家呆上几天。作为一个与亲兄弟互坑千年的“过来人”,菲索斯完全能够理解文森特的心情――谁还没有几个令人讨厌的亲戚呢?
不过看汉娜的为人,菲索斯猜想,也许文森特的压力并非来自家庭内部,而是来自一个更冷漠、更无法抗拒的群体。忧愁的四月转瞬即逝,躁动的五月悄然到来。文森特和菲索斯两人在四月的最后一天上午启程。他们从S城中央车站出发,坐十点发的特快列车一路向北。不出半个小时,林立的高楼便不见了踪影,春日的原野绵延向地平线尽头,太阳给云朵勾上金边儿,人类聚落砖红的屋顶反着阳光,三三两两地散落在新绿的大地之上。这景象纵使令大部分城里人心旷神怡,看久了总会觉得厌倦。不过此时千万不能睡过去,因为很快,山脉便会从云层后现出青色的身影,当列车在山脚下暂时停靠,便是换车的时候了。想去安德鲁夫镇,需要换乘涂着红漆的老式火车一路坐到终点站,之后再坐上半个小时的公交。虽然文森特和菲索斯一早便出了门,可当他们从公交车上下来时,时间已尽黄昏。
文森特从公交车上跳下来,一面伸展着有些僵硬的四肢,一面深吸了一口气。混着花香与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充盈了肺部,赶走了因为公交车的颠簸而一直绕着他的脑袋旋转的瞌睡虫。“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开车来的。”菲索斯文森特驱赶着绕着两人飞来飞去的小虫,“比坐公共交通快多了。”
“可是你我都没有驾照。”文森特提醒道,“而且我们也没有车。”“这都不是问题……别忘了我是谁。”“你是无所不能的邪神大人。”文森特侧头朝菲索斯眨眨眼,“但是你答应过的――”“要遵纪守法,按人类社会的规矩办事。”菲索斯接下文森特的下半句,“但是偶尔也可以放纵一下嘛,否则你召唤我又为了什么呢?”“至少不是为了看新闻里又出现离奇的盗窃案件。”文森特说着一手拎起挎包一手拽住菲索斯的手,“我们过马路。”两人趁着左右两边飞驰的车辆让出了空隙一路小跑到马路对面。他们的脚刚踏上人行道,一辆大货车便从他们身后疾驰而过。货车扬起的灰烟扑了两人一身,让他们看上去又狼狈疲惫了一分。
“宝贝儿,我可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回老家了。”菲索斯拍拍肩头尘土四下张望了一番,“现在该往哪儿走?”文森特指指不远处,在那里,一条土路蜿蜒着着伸向林地:“过了那片林子就到了。”菲索斯顺着文森特手指的方向望去,近前是一片新绿的花田,远处一座高山将威严的身影隐没在云层深处。花田与高山中间夹着一片广袤的针叶混交林,一些建筑的灰顶零散地分布在林间,即将没入山脊的夕阳照亮了位于建筑群中心的哥特式教堂尖顶。此时山风带来一阵钟声,钟声并不尖锐,但菲索斯却感觉那声音像一根尖锥,突兀且狠厉地刺进他的大脑,给他带来一阵短促却剧烈的曝光感。被漂白的视野中,眼前陌生的景象化作一个似曾相识的幻境。国道和花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未经开发的灰色丘陵。远处的高山依旧巍峨,只是云朵不见了,山棱黝黑,漫天繁星堪比城市的万点光辉。
虽然这附近的地形和景观都有了沧海桑田的变化,但菲索斯意识到自己来过这里。他来过这里,他的双脚曾经踏上过这片原野,他的双眼曾经注视过远处的高山,他的血液曾经汇入山中流淌的小溪……就在菲索斯思考着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的来源时,箭矢破空之声裹着杀气从身后袭来。菲索斯警觉地回过头,却只见到一脸担忧的文森特。“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文森特问道,“是不是山里太冷了?”菲索斯收回凌厉的目光,换上惯常的笑容:“没什么宝贝儿,我们出发吧。”文森特心里还是不放心,菲索斯刚才的表情可怕得仿佛要吃人。但菲索斯显然不想多言,现在已经哼起小曲儿踏上了土路。文森特快走两步跟上菲索斯,抬头望向山坡上的教堂尖顶:“这么多年了,这条路还是没修好……”“恕我直言,拉斯尼亚好歹算个发达国家,这么……原生态的地方可不好找了。”
菲索斯斟酌着措辞。“其实这附近已经比我小的时候发达了很多。从前国道没修到这边,没有车的话想从城里回来一天根本不够。不过也没有办法,安德鲁夫村大部分人都是虔诚的教徒,习惯过安贫乐道自给自足的日子。”文森特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颠了颠背包,“当然其中也有例外……”
“比如你们家?”菲索斯的试探让文森特陷入沉默,好一阵才悻悻地开口:“确切地说,不是我们家,是我自己。我的家人对脚下的土地充满热爱,而我……这片土地只让我感到恐惧。”文森特踏上路边石头累成的矮墙,维持着平衡向前走,“这话说了你可能不信,我小的时候经常在这一带看到幻觉。穿着铠甲的骑士尸体如被风吹倒的蒿草般倒在地上,土地被鲜血染成铁锈色,灰白的亡灵从尸体中伸出手,抓住我的脚踝,扯着我的头发,哀嚎着对我发泄我无法理解的怨气……”说到这里,文森特忽地从对过去的回忆中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蹭了蹭鼻子,“抱歉,我不是故意要吓你……”
“吓我?”菲索斯像是听到了什么冷笑话一般哼出一声嗤笑,“宝贝儿,我知道尸横遍野是什么样子。不是电影,不是幻觉,而是亲眼所见――那景色的确有点少儿不宜,至于亡灵……能看到亡灵是一种不得了的天赋。你现在还能看到吗?”文森特摇摇头,继续向前走:“自从我向祖父哭诉过之后就再没见到过什么超自然生物了。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它们,在芒草里,在森林深处,在每一个幽暗的街巷口……所以当我的同学们都跟着老师赞美安德鲁夫镇自然风光的美丽时,我只想赶紧逃出这片大山。”文森特跳过一段缺口,“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看过一部恐怖小说,小说的发生地就是一座像安德鲁夫一样被高山和森林隔绝在现代文明之外的小村子。村里有个年轻女孩,她厌倦村里一成不变的日子,向往着城市里的生活。她总是穿着洋装举着阳伞,故作姿态地模范城里人的行为和说话方式,傲慢地与村民们保持着距离。她是一个幼稚任性的小丫头,但我小时候很羡慕她……”
“宝贝儿,自信点,你穿洋装的样子比一般女人漂亮多了。”菲索斯打趣道。“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文森特脸上一阵燥热,紧接着又一本正经地辩解起来,“你知道的――我羡慕她,是因为她做到了我一直想做却没有勇气做的事情。她忠诚于自己,不惧怕旁人的视线,我小的时候总是想,要是自己能有她一半勇敢就好了。”文森特说到这里,身体忽然失去了平衡。眼看文森特要掉下来,菲索斯伸手扶住文森特的胳膊:“那后来她怎么样了?你刚才不是说这是个恐怖故事吗?”文森特踟蹰了一下:“她……后来她死了。”他回答,“有一天,村里来了一家城里人。这家人都是怪物,他们将村民们逐个变成怪物,变成同类……那个小丫头也变成了怪物,实际上她是恐怖故事里最初的受害者。
她变成怪物之后害了很多人,故事结尾,她在即将逃出村庄时被追赶而来的村民们刺穿心脏,再次杀死。”
“真是个不美好的故事。”菲索斯啧啧嘴。
“其实不能怪村民。”文森特叹了口气,他现在已经走到了矮墙尽头,必须回到土路路面上了,“人总得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她做了好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死也是罪有应得……”
“但我记得那个故事里的另一个角色没有死。”菲索斯接下文森特的话来,“那个僧侣明明从一开始就对怪物的事情一清二楚,却选择沉默旁观,看着村民们死去,看着事态步步恶化。最后他自愿选择变成怪物,和罪魁祸首一起逃离村庄去了大城市――我说的没错吧?”菲索斯的回答让文森特十分吃惊:“你看过那部小说?”菲索斯摊开手耸耸肩:“活得长的一个好处,就是有大把时间去干那些看上去没什么用的闲事。”文森特意识到自己又被菲索斯耍了,于是攥起拳头锤向菲索斯:“那你刚才还问我!”他的拳头被菲索斯抓住,身子则被菲索斯拉到怀中:“我要是一开始就对那本书夸夸其谈,不就听不到利瓦尔博士的高论了吗?”“别这么叫我……我还不是博士呢。”文森特推开菲索斯,窘迫地抬手蹭了蹭脖颈,“而且我说的这些也不算什么高论。”
“你的想法很有趣。”菲索斯将手插进兜里,“很多读者觉得那女孩子过于侨情,但其实我也挺喜欢她。故事里有太多试图为自身暴行脱罪的聪明人,那个医生,那个僧侣,那些村民,还有那个罪魁祸首……与这些人相比,她对欲望的坦率反而显得单纯可爱。”
“可她最后死得很惨。”文森特沉下双肩,“她是个被欲望困住的可怜人。”
“欲望并没有对错,只是需要人们付出代价……她的死并非因为她的恶,而是因为她还没准备好付出代价――这样一对比,你比她强多了,至少你用自己的方式走出了大山,不是吗?”菲索斯说到此处时,两人身后的路尽头忽然射来一道强光。
菲索斯知道那只是汽车的远光灯,可却在那朦胧的光线中听到了一种不属于现代文明的声音。是战马的嘶鸣。“小心!”菲索斯一面警告着一面将文森特护在身后,他抬手挡在额头前,随时准备将任何可能发动攻击的活物烧成灰烬。但没有人也没有匹马袭击他们。接近他们的只是一辆白色皮卡,那种在国道上经常见到的,白色的、破旧的皮卡。“嘿!你们什么人!怎么这个时候了还在路上晃悠!”皮卡司机从驾驶座中探出头来,他的身影隐没在远光灯后的黑暗中,语气怨气冲天,“不怕被车撞到吗!”若不是有文森特拦着,菲索斯估计已经把这没礼貌的家伙变成嗷嗷直叫的猴子了。文森特抓着菲索斯往后退了一步,给皮卡让出地方,似乎不太想与司机有所交集。然而司机却似乎对文森特和菲索斯十分好奇。他眯起眼打量了文森特一番,忽地转怒为笑:“呦呵,这不是利瓦尔家的小儿子嘛。真抱歉,我刚才没看到。”见身份暴露,文森特只好勉强接话:“好久不见,汉斯先生。”
“你不是已经去城里了吗?什么风把你从大城市吹回来了?”汉斯语气中充满了过剩的好奇。“五月节要到了,我回来探亲。”文森特的态度诚恳且谦逊,菲索斯能感到文森特对这个司机有所顾忌。“哦,是了是了。你家老爷子最近身体欠佳――啊抱歉,是我多嘴了。”汉斯先生将皮卡缓缓开到文森特身边,“最近怎么样,想必在城里赚了不少钱吧?”“也……也没有。”提起钱,文森特的表情立刻尴尬了。
听到这话,汉斯先生忽然挺起了腰板:“嗨,我就说嘛,这年头去城里有个什么意思,还不是赚不到钱?不如在乡下老老实实打理农场。你要是留下来,现在估计早就老婆孩子热炕头有咯。”这叫汉斯的中年男人说起话来没轻没重,罗里吧嗦,文森特脾气好,菲索斯可没那许多耐心。他猛烈地咳嗽了一声,将汉斯打断:“文森特,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们得赶紧点。”被菲索斯这么一打断,汉斯立刻面露不悦,但他还没无礼到会直接发怒的地步。他打量着菲索斯,样子仿佛是个商人在判断一件商品的价值。当他察觉到菲索斯并不像文森特这般好对付的时候,语气便软了一些:“这位是……”
“是我的一个……朋友。”文森特遮遮掩掩地回答。“能跟你回来探亲,看来关系不错啊。”汉斯话中有话,“要不要坐我的车?从这儿走去村里还有一段路呢。”他说着指指车子后座。“没事没事。”文森特连忙回绝,“我们刚好想要活动一下身体。”“哎呀别这么客气,咱们都是老熟人了。”汉斯的热情看上去十分可疑,他的假笑暴露了他的心思。菲索斯熟悉这种表情――一个群体里总有那么些人没什么别的本事,只能靠传他人的小道消息获得关注。
菲索斯完全相信,如果他们现在上了汉斯的车,那么明天一早安德鲁夫所有人都会知道文森特带了个男人回家探亲,到了下午,就连消息最不灵光的人也会对文森特和他的男性伴侣的故事耳熟能详。很显然,这是文森特最不想看到的。菲索斯正准备开口帮文森特开脱,与汉斯所来的方向相反的道路另一头忽地传来了一阵聒噪的电吉他声。土路上的石子儿被低沉剧烈的鼓点震得跳起,男主唱撕心裂肺的吼叫吓得早归的鸟儿扑棱棱地飞起。这重金属摇滚与静谧的田园景色格格不入,文森特却露出了一副得救了的释然神情。菲索斯不明所以,只觉得这驾驶员的音乐品味很对自己胃口,不禁勾起嘴角。只见令一对远光灯在树影间晃了两下,一辆黑色吉普开到了两人眼前。吉普车门开了,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人从车上跳下来。
她身材高挑健美,穿着便于行动的夹克和工装裤,瞧见文森特马上抬手打招呼:“嘿,老弟!”女人快步走到文森特面前,给了文森特一个热情的拥抱,“好久不见!抱歉,农场有点事儿,我来晚了。”文森特明明与这女人差不多高,气势上却输了女人太多。他任女人把他抱了又抱,等女人终于松开手才弱弱地叫了一句:“维拉姐……”
“欢迎回来。”叫做维拉的女人说着结果文森特手中的包裹,又朝菲索斯点点头,“嘿,你好。想必你就是文森特电话里老提的那个――”“菲力克斯。”菲索斯一面自报家门一面朝维拉伸出手,“老提”这两字让他喜上眉梢。“你好你好,我是文森特的姐姐维拉。”女人大方地与菲索斯握手,那是一双温热有力的手,是一双劳动者的手。“喂,你们聊完没有!这里可是大马路,不是你家后院儿!”此时一直被晾在一旁的汉斯终于找到了机会插话,很显然他和维拉关系不佳,眼里满是警戒和不耐烦。“哎呀真抱歉,差点忘了汉斯老板可是个大忙人。”
维拉打了个哈哈,一手拉住文森特,一手拉住菲索斯,放低声线,“别跟这家伙一般见识,我们回去说话。”三人上了车,维拉一脚油门便把白皮卡甩开。吉普伴着古典铿锵的重金属乐一路前行,没一会儿便穿过了森然的针叶林。车子驶过一个画着乡间景色的告示牌,眼前景色骤然开阔。土路沿山腰盘旋,安德鲁夫小镇就坐落在不远处一片山坳中,被一条从山中流下的小溪一分为二。此时天色向晚,小镇中灯火阑珊,看上去静谧而宁静。吉普车以令人胆寒的速度拐过几道弯,驶进小镇,却并没在居民住宅密集的市中心停下,反而穿过镇子一路向西,驶过另一片林子,在一块丘陵顶端的平地入口停下。维拉关了音响,转头朝后座两人笑起来:“欢迎回家,文森特。欢迎来利瓦尔农场,菲力克斯。”菲索斯向窗外望去。
远光灯尽头,一座木门半开着,像是在等待着它主人的回归。那扇门后,隐着一座大宅的黑影。一阵山风扑面而来,菲索斯忽然感觉胸口像是被谁踹了一脚般一阵钝痛。他分明见到在远光灯的光芒与黑暗的交界处站着一个人,一个身着白袍的、披着亚麻斗篷、目光沉静如水的年轻人。维洛瓦??菲索斯几乎叫出声来,可随着他眨眼,那个身影却如雾气般凭空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