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除服 - 包子,和娘种田去 - 墨莫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22章除服

第122章除服

“对了,”苏荷像是想起什么似得,叫了一声:“秦大哥,你帮我去抓两只鸡,明天也是一道菜!”秦烈低叹一口气,对着郑东旭嘟囔道:“大哥,我真命苦,老是给你做牛做马……”虽然这么说,秦烈还是站起身来,认命的去抓鸡。而且,这话他是不敢对着苏荷抱怨的,不仅如此,他还不能说:“老是给她做牛做马……”否则,郑东旭绝对是一记冰冷的眼光扫射过来。

他之前可是受过教训的,还被郑东旭背着把他给胖揍了一顿,而且,郑东旭还腹黑的挑身上的软肉打,其他的地方都不打,即挨了揍,又没办法给苏荷告状。

韭菜听到苏荷这么说,欢蹦乱跳的跑了过来:“秦叔叔,我去给你帮忙!”

王氏刚走的那一年,韭菜经常是玩着玩着就问:“娘,奶奶呢……”或者是抓了郑东旭的袖子:“郑叔叔,奶奶什么时候回来……”可怜兮兮的语气,黑黑的眼珠子满是对王氏的思念,苏荷和郑东旭只能逃避他的目光,韭菜见问不出什么来,也就不在问了。

后面韭菜渐渐的大了,苏荷带着他去给王存根夫妇上香,他就什么都明白了,不过,韭菜却学会了将有些话藏在心里,他知道,有些话不能说,也不能问,因为娘听了这些话,会伤心的。

秦烈看到韭菜活泼的样子,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很喜欢这个活泼机敏,又听话早熟的孩子,他一把抱起韭菜,将韭菜驾到自己的脖子上,笑道:“好呀,有了小韭菜帮忙,叔叔肯定很快就能将小鸡抓住!”

两人笑闹了一会儿,才去了鸡棚。

郑东旭沿着鱼塘走到了苏荷的身边,虽然没有说话,不过,苏荷倒是回头给了他欢心一笑,如花的笑颜惹得郑东旭的心一跳,更是觉得自己的心全在苏荷的身上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为什么回见到这个女人就走不动路似得,犹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寂寥的进了山,当时自己在想着这个女人真大胆,竟然敢一个人进山,也不怕糟了猛兽的袭击,然后就见她为了一颗花,不顾山里的危险,也要强取了去,淡淡的嗓音唱着那首充满了韵味的歌谣。

后来他才知道,那可花她卖了三百两,自己平日里对这些接触的并不多,也不知道这花是什么品种,不过,他倒是知道,那花儿被苏荷照顾的很好。

然后,随着和苏荷的接触越来越多,自己的一颗心却是渐渐的陷入了这个叫苏荷的女子的身上,再也不可自拔,以前,自己还想着怎么抽身,毕竟,苏荷已经结婚生子,他有着自己的傲气,自己虽然对苏荷有着不一样的感觉,可是,打心底却觉得这样的女人是配不上自己的。

然而,现实却是这样,自己越是抗拒,越是被这个女子折服,直到出了事情,自己才猛然想到,再也不愿意离开这个女人了,王氏离世之前,将苏荷托付给他,虽然不说,可还是觉得开心,自己终于有机会光明正大的留在了苏荷的身边了。

虽然这三年苏荷守着孝,自己住进了苏荷的家里,没有机会和苏荷提一提婚事,不过,随着和苏荷的相处,苏荷对自己却是很亲近很依恋,这让他很开心,而韭菜也愿意跟在自己身后郑叔叔长郑叔叔短的叫着。

看到苏荷的笑颜,郑东旭觉得自己的心对苏荷的依恋更重了几分,只是不知道苏荷对自己是什么心思,不过不管了,既然自己已经决定要和苏荷好好的相处,苏荷有什么心思都不重要了。

在鱼塘边玩了一天,到了傍晚的时候,才回家,韭菜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中间跟了苏荷和郑东旭,秦烈提着东西在后面,一脸的哀怨,觉得自己的大哥真是越来越偏心了,可是他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馨娘留在了鱼塘这边,吃食什么的,鱼塘这边都有。

做了晚饭吃了,秦烈照旧回了郑东旭的屋子里,他每天吃完晚饭都会回去再打一套拳,郑东旭的功夫越来越高,身为他的兄弟,也不能落下太多不是吗。

韭菜玩了一天,吃了晚饭,乖乖的回到了房间,还有功课要做,这些话不需要苏荷来提醒,他也觉得自己是个大孩子了,不需要苏荷在为自己操心了,相比起村里其他的孩子,韭菜觉得自己很幸福,村里其他的孩子都不会读书写字,不过自己却有娘教自己,可惜的是,别的孩子都有爹,自己却没有。

想到这些,韭菜有些黯然,若是自己有爹该多好呀,转念想到了郑东旭,如果郑叔叔做自己的爹,自己会不会就有爹了呢?不过,没有听说自己的爹也像奶奶那样被埋在了土里,那么是不是证明,自己的爹爹还活着呢。

韭菜对死亡没有什么明确的概念,只是觉得死亡不过是就是把人埋在土里罢了,既然他没有见到王志被埋葬土里,那么他自然想着王志应该是活着的。

韭菜双手托着脑袋,胡思乱想着,小脸上成熟与天真交织着,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六岁的孩子。

院子里,郑东旭坐在竹椅上摆弄着他的弓箭与宝剑,一直面无表情的脸上也是罕见的露出严肃的的样子。

苏荷也没有闲着,拿了一张纸写写画画的,又是一年的深秋,今年的秋天倒是没什么不同,早早的就冷了下来,不过苏荷院子外面的竹林倒是愈发的青绿了。

看着天色不早了,苏荷想着明天还有事要忙,与郑东旭说了一声,就进屋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早,潘婶一家都来了,潘林两年前娶了和他定亲的女子,那女子也是个有福气的额,刚进门三个月,就怀上了,第二年生了一个小子,把潘叔潘婶乐得跟什么似得,也好像是沾了那女子的福气,余月月也在潘林娶亲之后一个月,也怀了,早潘林的儿子两个月出生,也是个小子,一时间潘家倒是喜气洋洋。

更让人开心的是潘木这个当初跟在苏荷后面的小子年前下场,考了一个童生回来,这可是全村的大事,家家户户都发动起来给潘家庆祝一番,村里倒是好好的热闹了一番,今天潘木这个童生也过来了。

苏荷自是上前契阔一番,双方热热闹闹的说了好一番,苏荷更是上前拍了潘木的肩膀,笑道:“好小子,就是聪明,考了一个童生回来,可惜嫂子还在孝中,不能去给你祝贺,不过,接着这次机会也不迟,是不是!”

读了两年的书,潘木这个小子倒是腼腆了许多,他双手作揖,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说道:“嫂子,这都是脱了你的福,若不是你和我二哥说,我就不可能去学堂上学,也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

苏荷一笑:“行了,机会是我给的,那也要你自己努力呀,这些可不是我能帮到你的,而且,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你有今天的成就,嫂子还真没出什么力。”然后又看了看这个长得已经比自己还要高的孩子,说道:“不过,你也不能自满,这还差刚刚考上童生呢,还得努力,争取考上一个秀才回来,这样,你家里的田地什么的,也不用在交税了,潘叔潘婶也能轻松好一阵子……”

潘木乖乖的点头,一副虚心受教的样子,弄得苏荷倒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毕竟潘木已经大了,再也不是跟着自己后面甜甜的教自己嫂子的小孩了。

转身,就抱了余月月的小儿子,潘明给潘家的小二取名叫潘良峰,取义如山峰般的优良的意思,倒是对这个二孙子抱有很大的期望。逗弄了一会儿潘良峰,苏荷又从潘家二媳妇潘柳氏接过了潘家的小孙子。

这个孩子比起潘家的二孙子潘良峰小了两个月,胖嘟嘟的,可爱的不像样,苏荷抱起他,就想起了韭菜这么大的时候,也是这般的可爱,那时候的韭菜,听话的不像样,一时间母爱大发。

潘婶早就去帮忙做饭做菜了,余月月看到,将自己的孩子交个弟媳妇柳氏带着,也去帮忙。

没一会儿,钱婶一家也过来了。

钱兵的媳妇薛氏三年前生了一个女儿,钱叔虽然有些失望,钱婶倒是看得很开,说道:“先开花,后结果,没什么不好的,以后也能帮家里带带小的……”薛氏原本有些失望,生怕公公婆婆怪罪,得到了钱婶的安慰,倒也开怀,好好的教育起小女儿。

钱兵倒是乐的厉害,他早就眼红潘森的了一个乖巧的女儿,自己也有了一个,乐的找不到边了,呵呵的给女儿取名叫钱芸芸。

这个小女孩儿三岁了,调皮的厉害,一不小心就找不到人,等找到的时候,不是在泥塘里面打滚,就是追的鸡鸭满院子的跑,为此,薛氏没少操心。

苏荷让韭菜带着钱芸芸玩耍,这院子里,也就只有韭菜能带着这个孩子玩了,潘敏儿已经八岁了,这些日子被余月月拘着学规矩,倒也文静了不少,又因为潘良峰出生,对这个弟弟爱护有加,一有时间都围着这个弟弟转,成熟了不少,早就不和韭菜他们一起调皮了。

钱婶也带着媳妇和潘婶一起忙碌了起来。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