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吮吸
“韭菜生长期间不见光就变成韭黄。”程斯博解释道。
易听南又震惊了,“这么神奇?”仔细想想,又涉及到一个盲区,问:“那能烤吗?”
“能,相对于韭菜,烤韭黄会嫩一些。”程斯博一个跨步站在用水泥筒盖住的韭黄旁边。
“小伙子行家啊。”一个偏老成一点的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
两人转头一看,就看到一个穿着简单朴素的黑色衣服和裤子,脚上穿的是雨鞋,不论是衣服还是鞋子都沾到了点土,但依旧笑眯眯看着他们的大爷。
“您好,您是老板这韭菜园的老板吧?”易听南连忙打招呼,笑颜逐开,显得一副乖巧懂事的模样。
大爷点点头,手从背后伸出来,握着镰刀,问:“我是我是,你们要采购是吧?想要韭黄还是韭菜?”
“大爷,哪个好吃?”易听南故意问道,心里那点逗人的小九九出来了,感觉这一问大爷估计会跳脚。
果然不出他所料,大爷眼一瞪,说:“我种的当然都好吃。”
程斯博怕大爷真急了,说:“大爷,给我们来点韭黄。”
“小伙子,你是不是学过啊?怎么知道韭黄的种法和吃法?”大爷好奇地问他,也不着急先做生意。
程斯博只是轻笑,敷衍道:“有接触过。”
说完抿着嘴,一副没有打算继续解释的样子。
大爷阅人无数,也不是个会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只是每次来的顾客,不论是年轻人还是中年人,都没有对韭黄了解的概念,他只是觉得难得罢了。
“不错。”他点点头,走到水泥筒旁边,拿着镰刀的手准备干活,问:“要多少?”
“来十份吧大爷。”易听南说道,韭黄烤多几串也没剩多少,十份的量应该是差不多的。
“得咧。”大爷嘴上应完,身体的敏捷度一点也不输于年轻人,他完全熟悉哪筒韭黄已经适合切割,一翻一个准,动作利索,下刀毫不犹豫,十份韭黄没一会儿就全落入程斯博的筐里。
“喏,小兄弟,拿好了单子,别等下出不去了。”大爷割完,把镰刀利索一收,就从系在腰间的包里拿出一张单子,把数据填上递给他。
“好咧,谢谢大爷,辛苦了。”易听南朝他笑笑,拿着单子勾着程斯博的手臂走了。
“还有什么想吃的?”程斯博边走边问。
目前他俩只采摘了两样,也不知道其他人都采了什么采了多少。
“玉米,烤玉米超好吃。”易听南说的都快流口水了。
程斯博环视了一圈,最后在目标地定下,“那边。”
掰玉米是个体力活,那老板不知道是横财灌满还是看破红尘,直接让顾客自己掰,他不在意赚钱,不在意顾客要自己动手而掉头就走。
在玉米地门口摆了张办公桌和椅子,办公桌旁边还插着一个公告,写着:老板累了,玉米自摘。
而那位说自己累了的老板,翘着二郎腿在那指挥在里面掰玉米的顾客,悠闲的不得了。
易听南看的一头黑线,走到那老板的办公桌旁,说:“老板,你也太佛系了。”
“这叫赚钱之道,让你们有乐趣学,任何东西都不是白来的,通过自己的双手辛苦获得才是最珍贵的。”老板说得头头是道,就差让自己出一本书了。
易听南撇嘴,你懒就说,不需要找那么多借口。
“那我们自己动手?”易听南不太肯定地问程斯博,怕对方不乐意。
不过程斯博也果断,直接答应了,把手里的东西寄存给老板,撸起袖子就干活。
好在今天他俩都没穿外套,都是宽松版卫衣,里面加了件短袖,配合现在白天的气温刚刚好,因为宽松所以袖子也好撸。
“你俩掰的时候多注意啊,可别把整竖玉米都给我连根拔起了。”老板看他俩进去的架势,忙着嘱咐道。
易听南笑的贼欠揍,说:“等下我就开辆铲车把这玉米地全铲平了。”
老板气的想打死他。
易听南拔了两个,就觉得自己的虎口要磨破皮了,“妈呀,这也太累了。”
本来一直生活在城市里,早就养成了收到完工的玉米,这突然要自己动手掰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搞得他都不想烤了。
程斯博掰完第五个的时候,对他说:“累就休息会儿,掰十个就差不多了,剩下这几个我来掰。”
易听南这一听觉得不行,这不是被对象看扁了嘛,在一口激励气息之下,他努力再掰成功了一个,程斯博已经把剩下两个掰好站在那等他了。
“撤了撤了。”易听南手臂酸的不行,催促道。
他现在就不想看到玉米地了,在这么辛苦劳动下,晚上必须要吃上四个玉米才行。
“怎么样?很有体验吧?”老板看到他们出来,乐呵呵道。
易听南瞪他,咬着后槽牙说:“老板你倒是舒服了。”
现在的钱居然这么好赚。
老板连声啧啧,把腿放下来,语重心长地说:“你是不知道,我自己在重这些的时候有多累,我这叫苦尽甘来,你们这才到苦,晚上烤着吃的时候,那甜糯又可口的味道直接让你升天。”
“行行行。”易听南敷衍点头,朝他伸手,说:“十颗玉米,快,给我单子。”
“小伙子,你要懂得自己动手而来的食物有多弥足珍贵。”老板边写单子的时候还边苦口婆娑道。
恨不得把自己毕生所受的苦都一涌全告诉他。
虽然很明显对方不想听,但也不妨碍他讲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