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年华
照片上是一个非常有韵味的女人,长卷发,眉目含着风情,笑得漂亮,即便是黑白两色也能从她的笑容里看出浓重的色彩来。
“妈妈,”放下花束,庄闻初半跪下来,“最近还好吗?我带了一个人想让你见见。”
他抬手摸了摸墓碑上的照片,抹掉上面薄薄的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才起身和傅书祁并肩站在一起。
从小就有很多人说庄闻初长得像妈妈,但是庄闻初不觉得,他知道自己的长相一定是偏寡淡的,远没有谢允澜那么张扬的漂亮。
尽管将近二十年过去,脑海里已经没有多少清晰的记忆存留,庄闻初仍记得谢允澜如何生动鲜活,拥有一双世界上最懂得创造生命的手。
一阵清风吹过,玫瑰花瓣跃动,庄闻初让傅书祁摊开掌心,郑重其事地与他手掌相贴,十指相扣。
心弦好似也被风拂过,皱起波纹,庄闻初对着谢允澜的照片轻声说:“妈妈,书祁是我的男朋友,我在一个很漂亮的海岛上遇见他,现在我想搬过去和他一起生活。”不知怎的,心中的悸动压不下去,喉咙有点颤,“你看见了吗?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
“你还记得小时候你教我对着树洞说话吗?我后来真的有这么做,什么都往树洞里说。”
“我身边的这个人,他也有一个树洞,”庄闻初笑起来,眼睛有些湿润,“他告诉树洞,他喜欢我,一说就说了好几年。幸好我听到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去过,那个海岛很美,大海比今天的天空还要蓝,日落的时候晚霞铺满整个天空,很震撼。如果你见到了,一定跟我一样,会喜欢那里的。”
身边的傅书祁看了他一会儿,等他自己把情绪调整好了,也转头去看墓碑上的照片:“阿姨,闻初和我在一起,您尽管放心。”
他在来的路上打了好几段腹稿,想着先正经介绍一下自己,再说说如何认识、重逢到相爱。能看得出来母亲这个角色在庄闻初的生命里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傅书祁自然也要拿出一百二十分的重视。
但是真的站到面前了,傅书祁又觉得自己之前的考虑太过刻板,他不应该说那些被磨得没有温度的步骤和事件,而是找个更悠闲的日子,像小时候和父母分享趣事那样娓娓诉说。
于是他应着庄闻初前面说的话:“谢谢您让我通过树洞找到了闻初,也让他找到了我,以后的时光可能谁都不需要树洞了,因为我们会一起分享。”
“妈妈,”庄闻初在心里默念,“祝我幸福吧。”
又是一阵响动,草木轻声低语,马尾松枝头的几只灰雀灵敏地跃到另一头,很快又恢复安静。
风温柔地卷起黄玫瑰和勿忘我的香气,丝丝缕缕飘向了远方。
在墓园探望谢允澜之后,傅书祁是时候飞回长泮岛了,在那之前他们抓住最后一点时间,回高中转了一圈。
都说学校总是在自己毕业之后装修,这对他们来说也不例外,学校的大门没怎么变化,里面却是做了大工程翻新。
变化最明显的是植物园。
正值暑假,校园里没有学生,值班老师只有几个,植物园上了锁,一时也没办法找人帮忙打开,庄闻初只能透过玻璃窗户往里看。
植物园扩建了,面积是原来的两倍,红砖小房子后面是露天的一块地,葡萄藤爬满了架子,几棵发财树高得快要碰到花架,地上种的似乎是蔬菜和水果,不知道平日由谁打理。
小房子就是当年庄闻初在暴雨中临时安置盆栽的地方,也经过一番修葺,若不是外墙依旧是发旧的红砖,都要怀疑是新建的。
正方形的内部,一边的柜子上放着三台显微镜,墙上嵌的是植物标本陈列,紧挨着的是室内盆栽,八千代、鹿角海棠、红边月影、沙漠之星……再过去是一个三层高的书架,放的都是植物养护的专业书,两旁各是一盆君子兰。
“哎,”庄闻初额头贴在玻璃窗上,拉了一下傅书祁的衣角,“看到那些书了吗?里面有十本是我捐的。”
傅书祁凑过去一起看,煞有介事地说:“看来我得申请重读一次高中。”
庄闻初笑了一下,仰头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崭新的植物园,有些感叹:“重读一次高中……你会主动来认识我吗?”
“这还真的不好说,”傅书祁嘴里的戒烟糖含化了,说话时呼出口的气息是甜凉的,“我不一定有那个胆量。不过我猜你一定想过,如果小时候没有和陈睿楹遇见,你高中时候就不会喜欢他,那是不是就能够注意到我。”
这个问题庄闻初确实已经想过了,他把答案归结为缘分或者命运,他说:“你怎么知道?是啊,这样我就可以早些喜欢你了。”
他们拨开茂密的竹叶,从小路里出来,走到操场上。
操场是一个标准的足球场外加八道四百米跑道,以前中间用的是假草,现在换上了真正的草坪,暑假里没有人修剪,青绿一片长得还挺茂盛。
下午的阳光很好,浅金色的光线毫无遮挡地晒在操场上,也照在两个并肩而立的人身上,却并不刺眼。
“无论你什么时候站在我面前,你都是最好的,”傅书祁说,“就算我们蹉跎到五十岁才重新相遇,你也是最好的。”
庄闻初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傅书祁一定不是因为明天要坐飞机了,才忽然说这些话。
心脏怦怦跳,他没说话。
看了一会儿空旷的操场,傅书祁站到庄闻初的面前,低下头,额头轻轻相触。
“所以你可以尽情爱我,因为我值得,”傅书祁的嗓音低沉动听,“而我会竭尽所能,给你我全部的爱。”
心跳开始乱了,庄闻初忽然紧张得喉头发紧,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傅书祁握着他的手,抚摸他左手的无名指指根,那里曾经短暂地留过一个齿痕。
“我们结婚吧,好不好?”他说。
庄闻初感到头晕,喉咙像被充气棉花糖黏住了,发出的声音也是沙哑的:“好。”
他似乎觉得一个“好”字有些太轻飘飘,又补充了一句:“我愿意。”
接着,傅书祁从口袋里拿出两枚戒指,铂金的指环中间有一圈玫瑰金,上面镶嵌着细闪的碎钻,在阳光的折射下格外亮眼,好看而低调。
“夏天快结束了,”戴上戒指之前,傅书祁这样说,“我们才用了一个季度就要结婚,会不会太快了?”
庄闻初弯起一双月牙般的眼睛,里面闪着一层水光:“不会。”
他伸直了五指,傅书祁把其中一枚戒指从他的无名指指尖套进去,推到了指根。
庄闻初拿过另一枚,同样郑重其事地给傅书祁戴上。
从夏初到夏末,他们正好相爱了一个夏季,往后的秋、冬、春,还有无数个轮回的四季,就用正式的名分相爱下去吧。
傅书祁用拇指轻轻擦拭庄闻初的眼角,揩去那点泪水,与他在无人的校园里拥抱,接吻。
临走的时候忽然贴住庄闻初的耳朵,用近乎耳语的声音说了一句“老婆”,然后笑着看他。